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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基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盈
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 号)
同意注册,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4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6.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484.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748.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36.4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1]361Z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三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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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
况如下:

                                                      存放金额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建筑信息模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110914794010405        10,866.92 (BIM)自主平台软
           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件系统研发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
 2                               110914794010206         6,989.34
           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研发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3                               110914794010604         3,193.38
           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
 4                               110914794010803         3,431.88
           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建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3,500.00 补充营运资金
 5                              8110701012902039140
         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                             47,825.81 超募资金

                         合计                           75,807.33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36.44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

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

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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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牟悦佳、邵其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 荐 代 表 人向 乙 方查 询 甲方 专户 有 关情 况 时应 出 具本 人的 合 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单一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
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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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10 号
《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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