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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2-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盈建
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建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建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盈建科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 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56.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484.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6,748.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36.44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361Z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5,754.92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41%(低于
30%)。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

                                     -2-
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3-
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以下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悦佳                            邵其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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