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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0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
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
名单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
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宇军                   冯玉军                  王志成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