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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3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
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
整事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
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
运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宇军                   冯玉军                  王志成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