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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C 座 18 层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岱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273,68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5.8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268,78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35.8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00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26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8%;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449%;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5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26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8%;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449%;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5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27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776%;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22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