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6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
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宇军 冯玉军 王志成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