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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盈建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牟悦佳                        联系电话:010-63210705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其军                        联系电话:010-632107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7月8日
                                                结合法规及案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相
                                                        关规定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2年3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
                                 局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天津分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2】10号)。该决定
                                 指出,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新营业场所开
                                 业前,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二是
                                 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
                                 三是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
                                 位职责,天津证监局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东北证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
本 所 对 保 荐 机 构 或 者 其 保 整改工作,并向监管机构报送整改报告。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2)2022年6月29日,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事项及整改情况                   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2]5号),该决定指出,东北证券
                                 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在部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未明确约定
                                 提供研究成果义务的情况下,将部分证券交易席位租赁收入确
                                 认为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二是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投资咨询
                                 业务收入变动异常的原因。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北证券采取责
                                 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东北证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
                                 整改工作,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项目进行更正,并按要
                                 求向监管机构报送整改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悦佳                   邵其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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