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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3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
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
良好。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
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聘任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防范重大风险。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薪
酬与考核相关制度作出,董事的薪酬(津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
强化其对公司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
现状,有利于强化其对公司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促进提
升公司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八、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九、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十、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宇军                   冯玉军                  王志成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