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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
 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
 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之内,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
 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 号)
 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5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37.2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7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56.91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16.2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2021年 1月 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金额(万元)
 1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                   21,501.67                 21,414.24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
 2                                               7,382.32                  7,382.32
       平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33.10                  6,633.10
                   合计                         35,517.09                 35,429.6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
  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
  回购品种等)。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
  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
  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
 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
 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
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
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