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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 2021
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
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 号)同
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627.5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37.2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7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56.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53,916.2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2021
年 1月 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
  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金额(万元)
 1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                    21,501.67                 21,414.24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
 2                                                7,382.32                  7,382.32
       平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33.10                  6,633.10
                   合计                          35,517.09                 35,429.6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
  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
  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
  购品种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
  不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
  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
 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
 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信测标准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