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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了解和监督公司
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所有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未
出现异议或弃权情况,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届监     2020 年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预算报告》
事会第四     3月13日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
             2020 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事会第五
             7月24日      《关于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监
             2020 年
事会第六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9月6日
次会议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2020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
事会第七                  《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10月9日
次会议                    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
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根
据《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
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内控得到进一步健全;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
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文件,了解
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
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
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财务报告真实、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2020年公司发生一项关联交易,由公司实控人吕杰中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贷
款提供关联担保,主要事宜如下:


                                                                   担保是否
                                                        担保到期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已经履行
                                                          日
                                                                      完毕
    吕杰中                  5000万人民币    2020/3/9    2021/3/8   是



     (1)2020年3月13日,信测标准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协议》
(合同编号755XY2020003529),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为信测标准提供人民币
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8日。

     (2)同时,吕杰中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
如下:

     2020年3月13日,吕杰中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合同编号755XY202000352901),为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贷款及其
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提供保证担
保,保证责任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
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
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2020年4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755HT2020054883)贷款2,000.00万元,为期6个月,贷款期间为2020年4月30
日至2020年10月30日。

     (4)公司已于2020年10日30日还清银行贷款,吕杰中对此贷款的相关担
保义务随之解除。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
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跟踪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实施进程,监督董事会出具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设置相关机
 构并配置了充足人员,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
 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
 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
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公平、完整。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内部以及对外的资
料;并将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
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持续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发展补充
并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进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核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实施监督。

(三)持续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四)积极参与并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审议与执行,发表明确的意见,
促进公司有序优质发展。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