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反舞弊管理制度2021-04-28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防
止舞弊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第三章 内容
第一条宗旨 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和中
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概念和形式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
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①行贿、收受贿赂或回扣;
②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③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侵占公司资产;
④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虚报交易或其他事项,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或事
项支付款项;
⑤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⑥授意他人或自己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故意误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或报告;
⑦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损害公司利益;
⑧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⑨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各项谋利活动;
⑩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条工作机构和职责 公司反舞弊工作组织机构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管理层、审计部和全体员工。
(一)公司各组织机构反舞弊工作职责:
1、公司董事会的反舞弊工作职责:
(1)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环境,并督促管理层予
以落实;
(2)督促管理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负最终责任;
(3)审批公司反舞弊管理规定。
2、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反舞弊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反舞弊工作;
(2)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3、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职责:
(1)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对职责范围内的舞弊行为进行处理;
(3)对舞弊行为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4、审计部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范围内的反
舞弊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反舞弊管理规定制定与修订;
(2)受理、登记舞弊举报工作;
(3)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
(4)出具处理意见并向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5、公司全体员工的反舞弊工作职责:
(1)遵纪守法;
(2)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举报;
(3)配合舞弊案件调查。
第四条舞弊事件受理、登记、审批、调查和归档 1、事件受理:公司鼓励
实名举报,员工及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业务关系的社会各方可通过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等各种途径举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信息。
2、举报电话:0755-26952508-199
电子邮箱:Audit@emtek.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601
收件人:稽核审计部
邮编:518000
3、登记:在进行内部审计中若发现舞弊行为,审计人员须取得被审计单位
的舞弊证实性材料,及时将相关舞弊材料进行登记。稽核审计部应与公司外聘审
计师建立信息沟通渠道,随时获取其在相关审计中发现的舞弊案件线索,及时登
记和查证。
4、审批、调查:稽核审计部接到举报后应进行登记,并进行调查核实。举
报牵涉公司高管层的,调查前应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调查可视需要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或其他机构、职能部门协助。
5、归档: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相关材料由稽核审计部负责立卷归档。
第五条责任追究和补救措施 反舞弊案件调查结束后,对确实构成舞弊行为
的,根据管理权限,报审计委员会批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进行
赔偿。
对舞弊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发生舞弊案件后,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受影响的业务单位的内部风
险控制进行评估并改进。
舞弊人员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 公司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
环境,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多种方式:
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制度和规
范。建立健全各类反舞弊内控机制和制度。
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或
培训, 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经营业务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
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诱惑。
将公司反舞弊工作制度以适当形式广泛告知与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业务关
系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外部相关方(客户,供应商,监管机构和股东),向他们
传递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相关信息及要求。
公开披露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事件的危害性,引
以为戒。
公司鼓励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并对提供有价
值举报线索的人员进行一定奖励。
第七条对举报人的保护受理举报、登记、审批或负责舞弊案件调查处理的所
有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政廉洁,保守秘密,遵守以下规定:
①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相关信息
②不得向被调查部门或被调查人出示举报信等涉及举报人个人信息的材料。
③所办舞弊案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