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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4-2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5,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信测标准                  股票代码                3009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大贵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办公地址                                                             /
                                  座 601
    传真                          0755-26954282                          /
    电话                          0755-86537785                          /
    电子信箱                      emtek@emtek.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检测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的综合性独立第三方机构,拥有CMA、 CNAS等经营资质。公司在深圳、广州、
东莞、苏州、武汉、宁波等国内主要经济发达地区拥有8个实验室关键场所,建成了覆盖全国的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体系和业
务营销体系,可向客户提供包括可靠性试验、电磁兼容检测、产品安全检测、理化检测、食品检测、环保检测在内的一站式
检测认证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汽车、电子电器、日用消费品等行业已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已成为众多大型知名生产商、贸
易商等认可的品牌。2020年,公司继续以市场为导向,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品质管控服务,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进
展顺利。在巩固可靠性检测、理化检测、电磁兼容检测和产品安全检测等优势检测技术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投资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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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食品(农产品)实验室与环保实验室,并于2021年1月22日获得CMA资质证书。
    可靠性检测是为了检测产品在规定寿命期内,以及在预期使用、贮存或运输等环境下能否保持可靠性。公司在产品的研
发、试产或量产阶段对其可靠性进行验证,协助客户提高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适应性和安全性,帮助客户降低风险、缩
短研发及生产周期,有利于客户节省研发和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公司是国内规模位居前列的可靠性检测服务机构之一,
在全国建有多个可靠性试验实验室,特别是在汽车零部件功能可靠性试验等专业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一站式服务能力。
    电磁兼容检测是对电子电气及相关产品电磁干扰(EMI)和电磁敏感度(EMS)的综合评定。其中,电磁干扰检测是测量
样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对周围电子设备干扰的强弱;电磁敏感度检测是测量样品对电磁骚扰的抗干扰能力强弱。公司电磁兼
容检测样品主要包括电子电器、汽车电子零部件、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和其他电子产品等。
    产品安全检测是评估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给使用人带来的危害及危害程度,从而判断该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指标要
求。公司产品安全检测的具体检测对象主要为电子电气产品、玩具和婴童用品。
    理化检测是借助物理和化学方法,对样品进行物理和化学性质方面进行的检测。公司理化检测服务客户包括日用消费品、
电子电器和汽车领域客户,为其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环保”及“品质管控”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食品检测包括营养物质检测、有害物质检测、辅助材料及食品添加剂检测等。公司提供的食品检测服务,主要是按照国
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支撑政府把关食品安全,帮助食品企业规避风
险,保障消费者饮食放心和安全使用。
    环保检测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连续或者间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观
察、分析其变化及对环境影响并出具检测数据与结果的过程。环保检测的基本目的是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人类活动对环
境影响的水平、效应及趋势,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服务,为委托方决策提供依据,对于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除上述主要服务外,公司围绕“一站式”检测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的打造,开展检测装备研发、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
技术咨询及培训等业务。
    (二)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为:根据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等因素,接受客户委托开展检测认证服务。具体为公司通过研究国内外相
关产品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研究开发相关的检测方法,通过配备技术人员和设备,制定
运作流程,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实验室并取得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可;在取得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可资质后,接受客户委托,
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数据或报告,或将检测结果提供给合作机构,向其采购相关认证服务,最终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检
测报告或证书,收取检测认证服务费用。
    (三)行业发展状况及周期特点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发布的《2019年度全国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统计报告》,截至 2019年底,我
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44,007家,较上年增长11.49%;2019年度共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5.27亿份,同比增长23.13%;
实现营业收入3,225.09亿元,较2018年增长14.75%。
    检测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与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检测业务单一、下游客户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检测机
构更易受到景气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地,检测业务多样、下游客户行业较多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受单一行业景气程度波动的
影响较小,抗风险能力强。
    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和宏观经济状况放缓,对检测机构影响程度有限。在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时,市场竞争加剧,部分
企业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以升级换代现有产品,提高自身竞争力。对检测机构来说,下游企业研发力度加大,将产生更
多研发阶段的检测需求。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信测标准是检测行业国内领先的综合性独立第三方机构。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
2019年我国检验检测市场活力不断激发,但“小散弱”面貌还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而公司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始
终坚持专业化、技术化战略,构建检测实验室的软硬件设施、技术体系和运营平台,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整体发展形势
良好。2019年公司人均营业收入、户均营业收入、近三年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有效专利数量、服务半径等
数据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在电子电器领域与汽车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尤其是在汽车零部件及子系统功能可靠性测
试领域,具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较高的市场地位。相对于传统的汽车检测机构,公司在汽车第三方的化学、材料,环境可
靠性测试领域的检测服务更贴近市场,能够更灵活的配合客户对周期和技术开发的需求,特别是针对目前汽车研发周期缩短
的要求,公司在市场报价、方案报价快速响应、测试实施迅速方面有较大的优势。相对于其他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在
汽车板块投入更集中,覆盖面更广,技术储备更充分。在功能可靠性测试领域,如汽车座椅及内外饰、汽车底盘、汽车压力
部件、车身及附件、汽车电子方面都具备完善测试能力,形成了自有的核心检测技术,具有一定的市场定价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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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286,932,933.76           300,701,300.84                 -4.58%        266,661,89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251,786.18            74,653,547.28                -19.29%         66,980,40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4,637,811.69           67,330,346.44                -18.85%         62,414,829.5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047,342.50            86,863,725.35                43.96%          99,636,251.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340                   1.5290                -19.29%               1.37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340                   1.5290                -19.29%               1.37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3%                  22.95%                  -7.22%               25.23%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减
    资产总额                            491,668,335.71           406,983,840.33                20.81%         345,276,14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3,093,100.28           352,841,314.10                17.08%         292,835,266.8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9,586,230.93            80,534,717.36        82,072,117.61          84,739,86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8,475.95           25,272,913.26        22,477,695.74          14,979,65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343,746.82           21,870,794.67        21,948,504.28          13,162,259.5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6,433.15           38,478,678.41       -12,453,069.36         102,608,166.6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32                       16,667                               0     月末表决权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吕杰中                             23.89%             11,661,888                11,661,888
                  人
                  境内自然
    吕保忠                             19.27%              9,410,394                 9,410,394
                  人
                  境内自然
    高   磊                            16.96%              8,281,308                 8,281,308
                  人
    深圳市信策    境内非国              6.77%              3,304,602                 3,30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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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鑫投资有限   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李生平                           5.26%         2,566,914               2,566,914
                 人
                 境内自然
    王建军                           3.88%         1,894,000               1,894,000
                 人
    常州高新投
    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人            3.80%         1,857,472               1,857,472
    限公司
                 境内自然
    杨俊杰                           2.21%         1,080,694               1,080,694
                 人
                 境内自然
    李小敏                           2.07%         1,010,646               1,010,646
                 人
                 境内自然
    郭克庸                           1.45%          707,280                 707,28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通过签署《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控制
    行动的说明               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经营,团结和带领公司全体人
员克服新冠疫情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创造业绩。
      (一)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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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9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5.1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9%。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到4.92亿元,净资产达到4.13亿元,分别增长20.81%
和17.08%。
    可靠性检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026.54万元,同比增长-16.24%。主要是受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研发进程
受到影响(暂停或推迟)导致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可靠性试验业务下降。
    理化检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39.21万元,同比增长0.91%。理化业务表现相对比较平稳,主要是因为其业务分散,且
客户主要集中在上游原材料厂商和下游成品厂商。
    电磁兼容检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57.68万元,同比增长4.47%。主要是因为疫情因素刺激居家消费增长,特别是家用
IT产品、消费电子产品与家用电器的增长,促进电磁兼容检测业务的增长;此外公司在电商业务的拓展取得一定进展。
    产品安全检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69.87万元,同比增长5.66%。主要是因为疫情因素刺激了居家消费,特别是家用IT
产品、家用电器和消费电子产品增长,促进产品安全检测业务的增长。
      (二)实验室建设及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建设了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和环境检测实验室,实验室面积4,761平方米。上述
实验场所已经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分别可以提供食品检测服务,包括:营养标签、营养成分检测,
农药、兽药残留检测,食品接触级材料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生活饮用水/瓶(桶)装水检测,化妆品/日化品检测,其它
服务(食品安全解决方案);以及环境检测服务,包括:水质检测,空气质量检测,废水、废气检测,土壤检测,海洋生态
相关检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苏州检测基地22,340.45平方米的新实验大楼建设,在有效利用春节成功入驻新实验大楼后,苏州
信测于2021年3月3日取得新场所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实现平稳过渡,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衔接。
      (三)营销网络与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营销网络与销售团队建设,提升品牌运营能力和大客户开发服务能力。一方面加强全国营销网点的
建设,畅通渠道,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与市场影响力;一方面强化大客户营销与管理力度,集中资源,有的放矢,进一步提
升服务的专业水准与服务效率,使得服务更具针对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可靠性检测     100,265,407.92   60,006,576.86      59.85%        -16.24%        -25.90%          -7.80%
    理化检测        84,392,088.39   60,117,101.71      71.24%          0.91%          0.29%          -0.43%
    电磁兼容检测    52,576,757.27   31,483,814.23      59.88%          4.47%          4.91%          0.25%
    产品安全检测    49,698,680.18   20,341,954.46      40.93%          5.66%          5.80%          0.0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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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 董事会审批通过                         (1)
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
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
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 董事会审批通过                         (2)
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 董事会审批通过                         (3)
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
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
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
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 董事会审批通过                          (4)
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
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
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
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
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进行会计处理。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
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将与商品或服务销售相关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预收账款                -7,583,924.51     -4,249,839.45
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会议审议通过        合同负债                7,154,645.76      4,009,282.50
                                                  应交税费             429,278.75        240,556.95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负债                                      7,456,546.38                          3,488,468.91
应交税费                                      447,392.78                            209,308.13
预收账款                                      -7,903,939.16                         -3,697,777.0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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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
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
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
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
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1,164,535.45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
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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