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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1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邹海烟、陈若华、张敏

                 2021年8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敏:




       陈若华:




       邹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