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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9-1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前期
使用自有资金对宁波信测进行增资购买房产及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邹海烟、陈若华、张敏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敏:




       陈若华:




       邹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