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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64.77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6,510
万股的 2.53%;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 173 人;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4.93 元/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等规定,已经完成了《深圳信测标
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 9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公告。

    2、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4.77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73 人

    4、授予价格:24.93 元/股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 2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500 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
照作废处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人数实际为 173 人,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为 164.77 万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吕杰中     董事长                 14.50         8.80%              0.22%


2       王建军     董事、总经理           17.30         10.50%             0.27%


3       李国平     董事、副总经理         9.00          5.46%              0.14%


4       李生平     董事、副总经理         4.00          2.43%              0.06%


5       肖国中     董事、总经理助理       1.00          0.61%              0.02%

                   副总经理、董事会
6       蔡大贵                            3.00          1.82%              0.05%
                   秘书

7       苌桂梅     财务总监               1.00          0.61%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
                                          114.97        69.78%             1.77%
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166 人)
              合计                        164.77        100.00%            2.53%
注:
1、上表中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取得。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0 个 30%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2 个 30%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54 个 40%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
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
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 40%
                   以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 69%
                   以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于 111%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按照上表标准执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所有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情
况下才能获得授予和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资格。

       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
为 A、B、C、D 四档。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                 0.8                   0.6   0
注:绩效考核各个档次均不设人数上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A、B、C,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
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考核需改进和不
合格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D),则其所持该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500 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照
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人调整为 173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22 万股调整为 164.77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10605 号),截致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 173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
 纳的新增投资金额 41,077,161.00 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41,077,161.00 元,其
 中:股本 1,647,700.00 元,资本公积 39,429,461.00 元。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新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825,000      75%      1,647,700      50,472,700    75.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75,000      25%          -          16,275,000    24.38%
三、股份总数        65,100,000      100%      1,647,700     66,747,7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66,747,700 股摊薄计算,公
 司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9027 元。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已确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4.77
 万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盘价:39.82 元/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
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
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进行分期
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规定及要求,则 2021-2025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首 次 授予 数 摊 销 总 费                       每年摊销费用(万元)
量(万股) 用(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64.77       2,453.43  177.58            1,065.49  738.37     378.53             93.46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
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
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
稳定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的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合计持有信测标准股份 2,935.36 万股,占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44.88%。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合计持有信测标准股份增加至 2,949.86 万
股,占公司变动后总股本的 44.19%。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二、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10605 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