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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测标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 号)同
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27.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7.28 元/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627.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73.2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6,756.9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916.29 万
元。据此计算的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486.6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8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86.63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使用 5,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 12,986.63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5%(低于 30%)。本次实施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将会
在上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实施时间满十二个月之后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
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
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 5,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