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敏)2023-04-0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张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张敏,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敏 13 1 12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6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
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的独立意见 10 次和事前认可意见 1 次,具体内容
如下:
1、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2022 年 1 月 10 日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第三届董事会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11 日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第四届董事会第 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28 日 同意
一次会议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二、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第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2022 年 3 月 30 日 同意
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27 日 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独立意 同意
四次会议
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022 年 7 月 22 日 同意
五次会议 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
2022 年 8 月 16 日 同意
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6 日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同意
七次会议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
第四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31 日 同意
八次会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月 2 日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同意
十一次会议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
意见;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
2、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 同意
第二次会议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事
前认可意见
三、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 2 次,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2 次,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2 次,
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会议届次 时间 审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2022 年 3 月 30 日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
2022 年 8 月 31 日
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次会议 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2022 年 3 月 30 日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任职资格的议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6 日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2022 年 7 月 22 日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2022 年 12 月 2 日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
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
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
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义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2022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22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敏
2023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