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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曼卡龙:浙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曼卡
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对曼卡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2,5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64,543,684.3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016,315.61 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的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27,585.00                   9,647.27

 2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                     6,154.36                   6,154.36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设项目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
 3                                           2,046.00                   1,000.00
        建设项目
           合    计                         35,785.36                  16,801.63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
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
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3,5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
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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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拟投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3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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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 斌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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