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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曼卡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06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1-007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
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1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拟投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
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
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
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
(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
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