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5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规
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7 次,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
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
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
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参加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 四届十次 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四届十次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二次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4 四届十二次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四届十三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
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与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邮箱:lawyertgh@163.com
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
业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唐国华
2021 年 4 月 13 日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规
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7 次,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
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
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
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参加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 四届十次 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四届十次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二次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4 四届十二次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四届十三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
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与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此外,现场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会前沟通会,
和公司会计师、董事会针对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邮箱:syswenwen@126.com
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
业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李文贵
2021 年 4 月 13 日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规
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7 次,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
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
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
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参加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 四届十次 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四届十次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二次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4 四届十二次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四届十三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
关工作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
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与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此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会前沟
通会,和公司会计师、董事会针对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邮箱:hellen_wxm@sina.com
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
业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伍晓明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