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05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1-044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
股东户数共 7,491 户,股份数量为 2,633,1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8%,限售
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8月10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 号)同意注册,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53,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 20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55,633,196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76.290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8,366,80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09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
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633,1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8%,
限售期为 6 个月;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 7,491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占总股本比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例 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2,633,196 1.2908% 2,633,196 0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增+/减-)
一、限售条件股份 155,633,196 76.2908 -2,633,196 153,000,000 7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53,000,000 75 - 153,000,000 75
首发后限售股 2,633,196 1.2908 -2,633,196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66,804 23.7092 +2,633,196 51,000,000 25
三、总股本 204,000,000 100 - 204,0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曼卡龙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曼卡龙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曼卡龙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曼卡龙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