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浙商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8-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曼卡
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曼卡龙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 号)同意注册,曼卡龙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深
圳证券 交易所 创业 板上市 交易 。公司 首次 公开发 行股 票完成 后总 股本为
20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55,633,1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 76.2908%,无限售条 件流通 股数量为 48,366,804 股,占 发行后总 股本的
23.709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
售摇号中签的 7,491 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刊登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2,633,1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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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
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633,1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8%,
限售期为 6 个月;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 7,491 户;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633,196 -
合计 2,633,19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曼卡龙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曼卡龙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曼卡龙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曼卡龙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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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 斌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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