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曼卡龙: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8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1-046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通过书面文件向各监事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曼卡龙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
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
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激励公司核
心团队勤勉地开展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
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
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