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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曼卡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1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
指引》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
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经审查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我们认
为上述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孙松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长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娟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许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唐国华、吕岩、叶春辉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