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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曼卡龙: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2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含通
讯表决)10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
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
  1    四届十六次                                                          同意
                      立意见

  2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
8     四届十七次                                                          同意
                   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9     四届十七次                                                          同意
                   见

10    四届十七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11    四届十七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12    四届十九次                                                          同意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
13    四届十九次                                                          同意
                   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4    四届二十次                                                          同意
                   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5    四届二十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
16                                                                        同意
      次           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17                                                                        同意
      次           立意见

      四届二十二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18                                                                        同意
      次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四
19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

      四届二十四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
20                                                                        同意
      次           立意见

21    五届一次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1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
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与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邮箱:lawyertgh@163.com
    2022 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业
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唐国华

                                                  2022 年 4 月 20 日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含通
讯表决)9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
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
 1     四届十六次                                                          同意
                      立意见

 2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
 8     四届十七次                                                          同意
                    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9     四届十七次                                                          同意
                    见

 10    四届十七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11    四届十七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12    四届十九次                                                          同意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
 13    四届十九次                                                          同意
                    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4    四届二十次                                                          同意
                    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5    四届二十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
 16                                                                        同意
       次           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17                                                                        同意
       次           立意见

       四届二十二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18                                                                        同意
       次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四
 19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

       四届二十四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
 20                                                                        同意
       次           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1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
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与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此外,现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会前沟通会,
和公司会计师、董事会针对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邮箱:syswenwen@126.com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
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文贵

                                                     2022 年 4 月 20 日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含通
讯表决)9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
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
 1     四届十六次                                                          同意
                      立意见

 2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四届十六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四届十七次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
 8     四届十七次                                                          同意
                    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9     四届十七次                                                          同意
                    见

 10    四届十七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11    四届十七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12    四届十九次                                                          同意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
 13    四届十九次                                                          同意
                    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4    四届二十次                                                          同意
                    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5    四届二十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
 16                                                                        同意
       次           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17                                                                        同意
       次           立意见

       四届二十二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18                                                                        同意
       次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四
 19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

       四届二十四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
 20                                                                        同意
       次           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1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
关工作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
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与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此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会前沟
通会,和公司会计师、董事会针对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邮箱:hellen_wxm@sina.com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
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伍晓明

                                                     2022 年 4 月 20 日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含通
讯表决)1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
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     五届一次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1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
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邮箱:405765729@qq.com
    2022 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业
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吕岩

                                                    2022 年 4 月 20 日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含通
讯表决)1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
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     五届一次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1 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
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
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多次以电话和现场的形式到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
关工作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
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邮箱:chhye@zju.edu.cn
    2022 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业
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叶春辉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