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而达: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3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1-01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
年4月20日14:30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1年4月20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加本通知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 228 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第 11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第 5、6、7、10 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9.00                                                     √
               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11.00                                                    √
               议案》
     12.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0     《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21.00                                                    √
               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
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加盖手印、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本通知附件2)
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法人股东单位
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参见本通知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
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
函须于2021年4月16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封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字 样 ), 电 子 邮 件 须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17:00 前 送 达 至 公 司 邮 箱
zqb@hengda-china.com,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
给本公司。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
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自
然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
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
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12:00及13:00-17:00,异地股东采用电
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6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封
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福建恒而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一玲
    2.联系电话:0594-2911366
    3.传真号码:0594-2989339
    4.邮政编码:351142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指引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6;投票简称:恒而投票。
    2.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名称                          议案
 议案序号
                                                                      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2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7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
    8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
    9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1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
    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00
    12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
    1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0
    14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
    15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5.00
    16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
    17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
    18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
    19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19.00

    20       《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20.00
    21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0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 委 托 __________ 先 生 / 女 士 ( 以 下 简 称 受 托 人 ) 代 表 本 人 / 本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表本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对该次股
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1.00                                               √
            要的议案》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5.00                                               √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6.00                                               √
            构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
   7.00                                               √
            酬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
   8.00                                               √
            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商业银行
   9.00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10.00                                               √
            理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11.00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13.00                                         √
             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14.00                                         √
             议案》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15.00                                         √
             案》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6.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7.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8.00                                         √
             的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19.00                                         √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
   20.00                                         √
             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21.00                                         √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
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