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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占军)2021-03-3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王占军)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7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0年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召开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股东大会召 列席股东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会议   开次数   大会次数
    5          5          0         0            否            3         3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过客观谨慎的评估,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2020年度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第一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召集主持了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
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
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情况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1、事前认可意见
                        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②关于2017、2018和2019年度关联交易合规性的议
                        案。
                        2、独立意见
                        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同意
                        ②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③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④关于2017、2018和2019年度关联交易合规性的议
                        案;
                        ⑤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同意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17、2018、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关联交
                        易合规性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独立意见
                        ①关于2017、2018、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关联
                        交易合规性的议案;
                        ②2020年1-6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经营层组织的其他会
议外,还常以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
行沟通,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
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汇报,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符
合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要求,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通过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
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履行独
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
   1、2020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0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2020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20年度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述职人: _________________
                                                         王占军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