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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1-03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6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2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3.7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2. 除权除息日:2021年5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1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65                      林正华
  2                  02*****901                      林正雄
  3                  02*****279                      沈群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2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 228 号
      2. 咨询联系人:方俊锋
      3. 咨询电话:0594-2911366
      4. 咨询传真:0594-2989339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