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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
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将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情况下,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活动,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傅元略             陈工              王占军




                                                      2021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