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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18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0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04月
03 日 14:30 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03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3年04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04月0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和 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表决结果为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3月27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
2.00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 计划 相关
3.00                                                                       √
       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也已提交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上述第1、2、3项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拟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第1、2、3项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
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
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加盖手印、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本通知附件2)
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法人股东单
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参见本通知附件2)、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查验;以
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须将信函于2023年03月31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封
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
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电子邮件须于2023年03月31日17:00前送达 至公司邮箱
zqb@hengerda.com。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
交给公司。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
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
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
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3年03月31日9:00-12:00及14:00-17:00,异地股东采用传
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03月31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封
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福建恒而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一玲
    2.联系电话:0594-2911366
    3.传真号码:0594-2989339
    4.邮政编码:351142
    5.电子邮件:zqb@hengerda.com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指引
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6;投票简称:恒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 年 04 月 0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 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 委 托 __________ 先 生 / 女 士 ( 以 下 简 称 受 托 人 ) 代 表 本 人 / 本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
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表本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对该
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
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1.00                                                      √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
  2.00                                                      √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 司第
  3.00                                                      √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说明: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画“√ ”
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 两项或
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 织
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