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04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23年03月17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编制和审议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已提
前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
从而提升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和吸引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
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因监事会主席黄福生、职工代表监事黄青山、监事施相江拟参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全体监事均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0票赞
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决
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了《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
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监事会主席黄福生、职工代表监事黄青山、监事施相江拟参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全体监事均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0票赞
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决
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