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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0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3年03月17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
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傅元
略先生、陈工先生、陈菡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
意识,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从而提升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和吸
引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
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因董事林正雄、董事沈群宾拟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实施,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
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董事林正雄、董事沈群宾拟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董
5 2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决定以及办
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
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
事宜;
    (6)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
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因董事林正雄、董事沈群宾拟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04月03日14:30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新度镇新度
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