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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18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361Z0159号《审
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母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项    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                         248,244,660.01      246,621,254.78

   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239,378.98      100,930,941.32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0,057,908.80       10,093,094.13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28,001,400.00       28,001,400.00

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                         305,424,730.19      309,457,701.97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2年度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305,424,730.19元。
    鉴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
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理诉求,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6,000股为基数,拟定2022年
度权益分派的预案如下:
    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20,00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601,38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28.98%。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20,0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
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
符合《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权益分
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
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本次权
益分派预案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
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权益分派的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