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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设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1-04-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
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设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奥雅设计本次拟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
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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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将进行严格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委托理财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
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
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委托理财台账;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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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造成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情况及专项

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
超过(含)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
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
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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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奥雅设计承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计划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奥雅设计上述拟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光大证券对奥雅设计本次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同时再次提醒公司及相关操作人员严格遵守风险控制制
度,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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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                     韦   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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