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 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设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同意 注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不含税)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78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9,661,600.00 589,661,600.00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4,341,500.00 64,341,500.00 3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49,318,400.00 49,318,400.00 合 计 703,321,500.00 703,321,500.00 公司已在《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超出部 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 金先期部分投入,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 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人民币 38,639,669.18 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置换资金 项目 拟投入 拟以募集资金 序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占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自 号 名称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筹资金的金额 的比例(%) 深圳奥雅设 1 计服务网络 589,661,600.00 32,691,490.31 32,691,490.31 5.54% 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 2 64,341,500.00 4,308,886.97 4,308,886.97 6.70% 心扩建项目 信息化与协 3 同平台建设 49,318,400.00 1,639,291.90 1,639,291.90 3.32% 项目 合计 703,321,500.00 38,639,669.18 38,639,669.18 5.49% 2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8,856,094.35 元(不含税),扣除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收取的承销费和保荐费 79,345,000.00 元(不含税)外,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7,076,660.50 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保荐费 2,000,000.00 2,000,000.00 2 审计费 3,448,113.21 3,448,113.21 3 法律费 1,260,377.36 1,260,377.36 4 其他费用 368,169.93 368,169.93 总 计 7,076,660.50 7,076,660.50 (三)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本次拟 使用 募集资 金置 换预先 投入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的 自筹资金 38,639,669.18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076,660.50 元,合计使 用募集资金 45,716,329.68 元。以上事项已经天职国际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奥雅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5586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639,669.18 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76,660.5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以自筹 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以自 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5,716,329.68 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以自筹资 金支付发行费用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 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 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5,716,329.68 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奥雅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15586 号),认为:奥雅设计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 韦 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2021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