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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 奥雅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宝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及审核,李宝
章先生、李方悦女士、王拥军先生、姜海龙先生为符合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宝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李方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王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选举姜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及审核,吴胜
涛先生、赖向东先生、黄跃刚先生为符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候选
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吴胜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黄跃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赖向东先生和黄跃刚先生已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胜涛先生尚未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
式对每位候选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议,拟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成都分公司拟向关联自然人李宝章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续租其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99 号 20 栋 1-2 层的房屋用于办公,拟续
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719.8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1 年 08 月 08
日起至 2022 年 08 月 07 日止。租赁押金为人民币 46,150 元(公司已依据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8 月 8 日、2020 年 8 月 8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
纳了前述押金,无需再次缴纳),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60.2 元/㎡/月(不含物业管
理费),即每月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43,334.97 元。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
案后签订续租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宝章先生、李方悦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表决结果
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宝章,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清华大学建筑学学士、英属哥伦比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景观建筑硕士。
    李宝章先生于1986年至1988年担任清华大学建筑系教师;1992年至1997年担
任温哥华DMG景观建筑事务所景观设计师;1997年至1998年担任香港ACLA景观
建筑事务所设计师;1998年至1999年担任香港泛亚易道公司设计师;1999年至
2017年担任奥雅(香港)园境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设计
师、执行董事,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首席设计师。
    李宝章先生曾任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名誉教授、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客
座研究员、深圳大学客座教授。2006年,李宝章先生被亚洲景观研究中心、中国
房地产景观设计国际峰会组委会等机构评选为“2005-2006年中国房地产优秀景
观设计师”;2008年,入选“2008年中国建筑规划(园林景观)设计行业百强影响
力人物”;2012年,被CIHAF设计中国组委会等机构授予“2012年中国景观设计师
年度贡献奖”;2018年,被中国风景园林协会授予“2018年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家”;
2019年,被广东园林协会授予“2019年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宝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11%股权;持有深圳奥雅和
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雅和力”)18.3126%出资份额,奥雅
和力持有公司10.91%股份;持有深圳奥雅合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奥雅合嘉”)89.9973%出资份额,奥雅合嘉持有公司3.64%股份,因此李
宝章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71.66% 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宝章
先生与其配偶李方悦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方悦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总经
理、核心人员。除此之外,李宝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宝章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李方悦,女,1966年5月生,加拿大国籍,加拿大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北京大学经济学士、西蒙弗雷泽大学(Simon Fraser University)工商管理
硕士、加拿大约克大学(York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
    李方悦女士于1999年至2002年担任香港南华早报资深财经专栏记者,2002
年至今历任公司运营总监、项目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方悦女士曾兼任深圳市企业家协会理事、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园林和
景观分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2015年,
李方悦女士被《光明日报》评选为“2015年中国文化人物100强”;被深圳市文化
创意行业协会授予“特别奉献奖”;被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和深圳市企业联合会评为
“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方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方悦女士与
其配偶李宝章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宝章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首席设计师、核心人员、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李方悦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李方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拥军,男,196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
南京师范大学,园林绿化专业。
    王拥军先生于1988年至2002年担任南京金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
责人;2003年至2004年担任南京凯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加
入公司,历任项目总监、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运营总监及总经
理、北京奥雅洛嘉图文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北方区域公司总经理、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拥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奥雅和力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5,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94%;
王拥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拥军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姜海龙,男,197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环境艺术专业,高级景观设计师。
    姜海龙先生于2001年至2002年担任香港卢纬纶建筑规划事务所设计部助理
建筑师;2002年至2005年担任上海福斯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景观建筑师、项目
主管;2005年至2013年历任上海深圳奥雅园林设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项目
总监、运营总监;2013年至2015年担任上海广亩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监、董
事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深圳奥雅园林设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东区域公司总经理、上海深圳奥
雅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海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奥雅和力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84%;
姜海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海龙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胜涛,男,1975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
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吴胜涛先生于 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担任珠海特区发展集团助理工程师;
1998 年 6 月至 2002 年 10 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电气事业部人力资源工程师;
2002 年 11 月至 2004 年 5 月担任艾默生网络能源(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项目
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2 月担任华信惠悦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总
监、合伙人;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华夏幸福控股集团人力资源副总
裁;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宜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
级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胜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胜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赖向东,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律师。曾任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律师、深
圳市蛇口区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深圳市南
山区公证处副主任、广东度量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10月起任北京市隆安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2月起至今担任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赖向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向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跃刚,男,1958年10月出生,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1982年至1991年,曾任吉林财经大学(原吉林财贸学院)教师、校办副
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91年至1993年,担任深圳市远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1993年至1995年,历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经理、支行行长;1995
年至1998年,担任深圳市黄金灯饰(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1998年至2005
年,担任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2005年至2006年,担任天津市
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2年,担任深圳市中南酒店(集
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至2018年,担任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2018年10月至今,退休;2019年3月至今,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年09月至今,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跃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跃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