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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检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吴胜涛、赖向东、黄跃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