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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设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13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 奥雅设计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近期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8.81%,高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市盈率(TTM)
为 49.2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TTM)均值为 35.05 倍,公司市盈率
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公司主要从事景观设计及以创意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业务,2021 年
11 月公司控股的绽放科技子公司实施的“绽放数字艺术馆——元宇宙空间”项
目,目前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项目未来的实施进度以及能否达到公司预计的
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元宇宙的概念涉及到诸多领域及概念,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国家监管政
策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存在因合规性风险被暂缓或下线的可能;元宇宙
概念对应的虚拟与现实层面的链接和互动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验证和实现,不
排除未来经济或技术层面出现障碍,同时存在支撑元宇宙的基础设施建设、设
备和技术的发展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元宇宙概念的实现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4、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5)就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控股深圳市绽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绽放科技”)及签署《关于共同运营深圳蛇口价值工厂“大筒仓”
项目增资合作协议》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本次控股的绽放科技从事文化科技、
数字科技、多媒体科技等业务,并已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权利人)针对“大筒仓”项目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约定了绽放科技对“大筒仓”项目的运营权。绽放科技正在积极将该项目建设为
“绽放数字艺术馆——元宇宙空间”。预计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开放运营。

    元宇宙的概念涉及到诸多领域及概念,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国家监管政策或
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存在因合规性风险被暂缓或下线的可能;元宇宙概念对
应的虚拟与现实层面的链接和互动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验证和实现,不排除未来
经济或技术层面出现障碍,同时存在支撑元宇宙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和技术的
发展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元宇宙概念的实现重大不确定性。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
项目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不达预期效益的风险。项目
公司能否在短时间内完成整合或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具有不确定性,如人员整
合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带来人才流失的风险。项目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目前暂未盈利,还处于创意设计与投资开发阶段,目前不会对公司业绩
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
高的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