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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3-08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胜涛、赖向东、黄跃刚

                                                         2022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