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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小虎                      联系电话:0755-83734658

保荐代表人姓名:韦东                        联系电话:0755-2531019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均查询了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公司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有大额支出也已及时
                                            告知保荐机构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17 日

                                               募集资金运用及上市公司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运作的相关指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 包 括 对外 投 资 、风 险 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 机 构 配合 保 荐 工作 的 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 履 行承 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 原 因及 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及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
                                                    是            不适用
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回购和赔偿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未 履 行承 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 原 因及 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6.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                      韦   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2023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