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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向东)2023-04-27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赖向东)

    本人赖向东,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2 年度本人就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职期间,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赖向东      6          0        6         0         0     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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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022 年度就职期间,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
验,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     第三届董   2022.3.8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事会第五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      第三届董   2022.4.27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事会第六               见
        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董   2022.6.27   1、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事会第七               2、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4      第三届董   2022.8.20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
        事会第八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第三届董   2022.12.5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       同意
        事会第十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切实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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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监
督公司认真自查、及时纠正,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
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
规范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
管人员的沟通,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赖向东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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