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1-040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89,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96%,限 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6,289,5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96%;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3,710,4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04%。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 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 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89,5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9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7,873 户;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289,565 1.2896% 1,289,565 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76,289,565 76.2896% - 1,289,565 75,000,000 75.0000% 首发后限售股 1,289,565 1.2896% - 1,289,565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00% - - 75,000,000 75.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10,435 23.7104% 1,289,565 - 25,000,000 25.0000%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00% 1,289,565 1,289,565 100,00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