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青 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先审 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 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 赵庆明 于培友 邢聪明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