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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辐照: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2021-03-1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律师工作报告
                          大成(证)字[2020]第 173 号-2-1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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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引言 ......................................................................................................... 12

    一、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 12

    二、本次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 13

    三、律师声明 ...................................................................................................... 15

第二部分       正文 ......................................................................................................... 17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7

          (一)本次发行上市批准的程序与内容 ............................................................. 17

          (二)本次发行上市授权的程序与范围 ............................................................. 20

          (四)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履行的程序 ................................................................. 22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22

          (一)发行人的设立与存续 ................................................................................. 22

          (二)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期限 ............................................................................. 23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的缴纳 ............................................................................. 23

          (四)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 23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管理层、主营业务的变更 ..................................... 24

          (六)发行人股权的归属 ..................................................................................... 24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24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 2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 25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 26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7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与方式 ................................................. 27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订的发起人协议 ..................................................... 36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验资 ..................................................... 36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与审议事项 ................................................. 39

          (五)整体变更过程中的税收缴纳情况 ............................................................. 4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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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一)业务独立性 ................................................................................................. 42

          (二)资产独立性 ................................................................................................. 43

          (三)人员独立性 ................................................................................................. 43

          (四)机构独立性 ................................................................................................. 44

          (五)财务独立性 ................................................................................................. 44

    六、发起人和股东 .............................................................................................. 45

          (一)发起人 ......................................................................................................... 45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 48

          (三)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情况 ............................................................................. 52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2

          (五)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 ......................................................................... 53

          (六)资产权属证书的转移 ................................................................................. 53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54

          (一)发行人前身辐照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 54

          (二)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股权的变动 ..................................................... 54

          (三)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税费缴纳 ............................................................. 60

          (四)股东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 62

    八、发行人的业务 .............................................................................................. 64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方式 ......................................... 64

          (二)发行人境外业务的经营 ............................................................................. 74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变更 ............................................................................. 7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比例 ............................................................................. 75

          (五)发行人业务的持续经营 ............................................................................. 7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5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75

          (二)关联交易事项 ............................................................................................. 84

          (五)拟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 94

          (六)同业竞争与承诺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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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披露 ..................................................................... 9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99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 ............................................. 99

          (二)发行人及子(分)公司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150

          (三) 发行人及子(分)公司房屋租赁情况 ................................................. 15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55

          (一)重大合同 ................................................................................................... 155

          (二)合同主体的变更及履行 ........................................................................... 159

          (三)发行人侵权之债 ....................................................................................... 159

          (四)发行人与关联方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 159

          (五)发行人的其他大额应收、应付款 ........................................................... 159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61

          (一)发行人资产变化与并购事项 ................................................................... 161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计划 ............................................................................... 167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67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程序 ............................................................... 167

          (二)发行人章程的内容与制定依据 ............................................................... 16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69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 169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 170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 ........................................... 170

          (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与决策 ........................................................... 17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71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7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 175

          (三)独立董事制度 ........................................................................................... 17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178

          (一)主要税种与税率 .......................................................................................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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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三)财政补贴及其依据 ................................................................................... 181

         (四)纳税义务履行与处罚情况 ....................................................................... 186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86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 ................................... 186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 189

         (三)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业务与产品的质量和技术监督 ................... 189

         (四)劳动与社保 ............................................................................................... 189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93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 ........................................... 19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 193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同业竞争 ........................... 194

         (四)发行人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 19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95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一致性 ........................................... 195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合规性 ............................................................... 19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95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事项 ................... 195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情况 ............. 196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97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与审阅 ........................................................... 197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97

    二十二、关于《审核要点》的核查及结论 .................................................... 197

         (一)公司的设立情况 ....................................................................................... 197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199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99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199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 199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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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七)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 200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 ................................... 200

          (九)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201

          (十)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 201

          (十一)股权激励情况 ....................................................................................... 202

          (十二)员工和社保 ........................................................................................... 202

          (十三)环保情况 ............................................................................................... 202

          (十四)其他五大安全 ....................................................................................... 203

          (十五)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 203

          (十六)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 204

          (十七)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 ....................................................................... 209

          (十八)主要资产构成 ....................................................................................... 211

          (十九)违法违规 ............................................................................................... 211

          (二十)同业竞争 ............................................................................................... 212

          (二十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 ....................................................... 212

          (二十二)关联方、关联交易 ........................................................................... 213

          (二十三)合并范围 ........................................................................................... 214

          (二十四)税收优惠 ........................................................................................... 215

          (二十五)募集资金 ........................................................................................... 216

          (二十六)重大合同 ........................................................................................... 218

    二十三、总体结论 ............................................................................................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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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本所                   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指派的承办律师

发行人/公司/中金辐照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金辐照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辐照有限               指中金辐照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中国黄金集团           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深圳金鹏源             指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指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通过深圳金鹏
上海金鹏源
                       源间接控股

                       指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通过深圳金鹏
天津金鹏源
                       源间接控股

武汉辐照               指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成都辐照               指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辐照               指中金辐照重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指镇江中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有限公司,原名中金医疗
中金医疗
                       (镇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指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原
中金新能源
                       名中金辐照(镇江)有限公司

中金健康               指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青岛分公司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指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系深圳
光明分公司
                       金鹏源分公司

浙江世元               指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中证嘉湖               指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2-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系发行人股东

                       指杭州英琦汇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英琦汇洋
                       行人股东

                       指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鑫刚投资
                       人股东

                       指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鑫卫投资
                       人股东

华大实业               指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康复集团               指江苏康复医疗集团

                       指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黄金四川公
四川黄金
                       司

河北黄金               指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河北中金               指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黄金公司

上海黄金               指上海黄金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黄金公司

中核同兴               指中核同兴(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诺迪安                 指 Nordion (Canada) Inc.,诺迪安(加拿大)有限公司

                       指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的编号为“大成(证)字
《法律意见书》         [2020]第 173 号-1-3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指本所为形成法律意见书而制作并出具的编号为“大成
《律师工作报告》或本 (证)字[2020]第 173 号-2-1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
律师工作报告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
                       报告》

                       指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
《招股说明书》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发布,
《证券法》
                       2020 年 3 月 1 日实施)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发布,



                                   3-3-2-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指《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

《公司章程》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审计报告》           字[2020]第 ZG10196 号”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内控鉴证报告》       字[2020]第 ZG22269 号”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环保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信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联资产评估有限
中联评估
                       公司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除非另有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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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等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的股份数及股份比例与工商备案资料不符的情况,
均因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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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律师工作报告



                                             大成(证)字[2020]第 173-2-1 号




致: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关于聘请专项法律顾问的相
关协议,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 号)、《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33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出具了“大成证字[2019]第 173-1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证监
会稿)”)、“大成证字[2019]第 173-2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证
监会稿)”)、“大成(证)字第 173-1-1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下发的 1929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之要求出具了“大成(证)字[2020]第 173-1-2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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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已试点注册制,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IPO审核关注要点(以下简称“《审核要点》”)提出的相关
问题,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本
律师工作报告与《法律意见书》(证监会稿)、《律师工作报告》(证监会稿)、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律
师工作报告的表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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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引言



一、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2 年,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上海、成都、武
汉、济南、重庆、哈尔滨、天津、郑州、深圳、海口、西安、厦门、西宁、银川、
南通、广州、长春等城市设有分所,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保险、并购、传媒及娱乐、
国企改制、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房地产、工程建设及基础项目、公司业务、
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矿业及能源、劳动、公司破产、税务、私
人股权投资、诉讼与仲裁、通讯与电子商务、项目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物业管
理及租赁、移民、银行金融、资本市场与证券、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等领域。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字律师为道日纳、陈玲玲,其主要证
券业务执业记录、主要经历、联系方式如下:


     (一)道日纳律师

     道日纳律师为本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道律
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证券、投资、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先后或正在
参与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及 A 股发行上市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
股东公开配售股份、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并为
多家境内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58137728

     传真:010-58137788

     电子信箱:daorina@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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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陈玲玲律师

     陈玲玲律师为本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硕士学位。陈律师的
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并购、资本市场业务,在该业务领域已有十余年执业经历,
曾先后为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金黄金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公开配售股份、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58131335

     传真:010-58137788

     电子信箱:lingling.chen@dentons.cn



二、本次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为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
署的《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协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监会司法部令第41号)、《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证监会司法部公告[2010]3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法律核查。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的主要工作大致如下:


     (一)材料收集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制定了详细的查验计
划,并向发行人提交了详尽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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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提供尽职调查资料清单中的有关资料,并根据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情况,不时向
发行人提交补充资料清单。


     (二)事实审验

     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处现场办公,将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
资料整理成工作底稿,并逐项进行审查核对,重点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
授权批准、主体资格、发行上市实质条件、股权演变、独立性、发起人及其股东、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公司治理、税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听取他们对有关情况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独立、
客观、公正地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
义务作出了分析、判断。对需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的事项,拟定了
履行义务的具体方式、手段和措施,并逐一落实;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了普通人
一般的注意义务。


     (三)实地调查和走访


     为核查发行人有关主体资格、主要财产的权属及抵押情况以及业务经营情况、
诉讼仲裁情况等,本所律师实地走访了发行人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
管理部门、下属子公司、主要客户及相关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查阅了发行人
及部分重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非现场访谈。


     (四)函证

    为核实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等,本所
律师对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主要资金往来金融
机构等进行了书面函证,对其回函内容进行了审阅、梳理。


     (五)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所律师参加了发行人召开的历次中介协调会,就在审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与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沟通,提示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改进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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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并就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
答。


       (六)参与本次发行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工作

     为使本次发行的文件符合法定要求,本所律师协助发起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和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文件,并督促发行人实际执行。本
所律师还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讨论,审阅了《招股说明书》、发行方
案及与之有关的各项文件。


       (七)履行内核程序


     在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形成《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初稿后,本
项目依照本所证券业务风险控制的要求履行了内核程序,本所律师就本项目涉及
的主要法律问题与内核委员进行了交流,并根据内核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
《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八)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的要求,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律师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审慎
审阅,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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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二)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事实的口头及书
面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对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获得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
有关说明。本所律师对以上无其他证据可供佐证的证明文件和有关说明视为真实
无误。

     (四)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
关审计、评估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审计结论、
财务会计数据、评估结论及依据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五)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按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在其《招股说明书》
中部分或全部引用法律意见书或本律师工作报告的意见及结论,但该引述不应采
取任何可能导致对本所律师意见的理解出现偏差的方式进行。

     (六)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
书面同意,发行人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律师工作报告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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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 3
月 1 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点注册制,根据监管要求,发行人改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再次召开
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补充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批准的程序与内容


     1、经核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表决票、签到册、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发出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及上市的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
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经核查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签到
册、表决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0 月 13 日
发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郑强国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9,800.1397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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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记名投票方式,以 19,800.1397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批准了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于 2019 年 12 月向中国
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鉴于深交所创业板于
2020 年 6 月正式推出注册制,根据监管要求,发行人需向深交所重新提交本次
发行的申请文件;同时,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经公司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以视频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及上市的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出具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具利润分
配政策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金辐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适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会议记
录和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以视频及现场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郑强国主持,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9,800.1397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
全体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以 19,800.1397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豁免提前 15 天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及上市的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出具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具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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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已就本次发行相关的如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

     (2)发行股数: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6,600.05 万股,均为新股发
行,且占本次公开发行后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合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总额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额和新股发行承担的发行费用,监管部门不
允许计入的费用除外。

     (3)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证券账户上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
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
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
资者配售股票)。

     (5)定价方式:发行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发行询价,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申请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7)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募集资金按轻重缓
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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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万元)
            钴源采购项目             35,400.00           35,400.00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2,600.00            2,6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8,000.00            48,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市场及项目情况,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
投入部分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鉴于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已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
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后就募投项目投入的自筹资金待后续募集资金到位后均
将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
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9)决议的有效期: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本所律师
认为,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
全体董事和股东分别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期限外,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核
查,豁免通知期限未对董事、股东行使权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相关会
议决议的有效性。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照法定程
序作出批准发行上市的决议,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管理
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且尚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上市授权的程序与范围


     1、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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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事宜的议案》,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
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办理相关事宜的范围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时间、发行数量、询价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
及上市地点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府部门的
要求,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批准和代表发行人签署与本次发行上
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回复中国证监会及/或相关监管机构等有关部
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董事会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办理投资
项目的相关事宜,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或项目进展具体情况,对投资项目和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和
托管登记等相关事宜;

     (5)决定并聘请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人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情况,对《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8)在国家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政策及监管部门发生变化,
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或机构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上市的
相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整;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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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事宜的授权程序与范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辅导验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的核查,2019 年 11 月,中国证监会深圳
监管局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运行情况以及辅导内容、辅导效果进行了评估、调查
和验收。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前进行了辅导工作,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辅导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
见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外,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取得了现阶段
所应取得的批准与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设立与存续


     根据本所律师调取的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及《公司章程》,如本律师工作报
告正文部分之“四、发行人的设立”所述,发行人系由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29 日的
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31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4257216E,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 68 号,注册资本 19,800.1397
元,公司类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
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零售,珠宝批发、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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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行政许可的除外);普通货运;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化学危险品)”。发行人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章程》、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合法存续,不存在依
法应当解散或终止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期限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企业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辐照有限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29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国资改革[2011]576 号”《关于中金辐照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及“国资产权[2011]881 号”《关
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发行人以
经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辐照有限
2011 年 4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口径净资产账面值 22,012.13 万元按 1:0.65 的比例
折为股本 14,307.8857 万股(不足 1 股部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处理),未折
入股本部分 77,042,460.86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自辐照有限设立至今已持续经营 3 年以上。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的缴纳


     根据中勤万信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2011)中勤验字第 07044 号”
《验资报告》,发行人由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辐照
有限整体变更为发行人时的主要资产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
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经备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
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实
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
零售,珠宝批发、零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行政许可的除外);普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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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行人子(分)公司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业务资质,生产经营
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合法合规。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管理层、主营业务的变更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报
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一直为辐照技术服务及其他消毒灭菌服务,未发生重大
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国黄金集团 100%权益,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发行人股权的归属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股权清晰,权属明确,控股股东中
国黄金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依法设立并
合法存续,持续经营已超过 3 年,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资产权属明确,股权归
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
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依法应当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上
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如下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五条、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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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经核查,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上述组织机构
运行情况良好,制度得到良好执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立信对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不
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
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根据本所律师在本部分中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核查
结果,以及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
行上市相关议案等内容,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发行后股本不少于 3,000 万元,拟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2018、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021.51 万元及 5,627.65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深交所关于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的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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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1、经核查,发行人系由辐照有限于 2011 年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已超过 3 年;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具备健全且运
行良好的组织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声明和承诺,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
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注册会计师出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立信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
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
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和“九、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的核查结果,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5、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八、发行人的业务”和“十五、发行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核查结果,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
理团队稳定,最后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黄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发行人股东
中不存在受中国黄金集团支配的股东,除中国黄金集团外,不存在其他受国务院
国资委支配的股东。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所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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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且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
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6、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十一、发行
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和“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核查结果,发行人不存
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7、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八、发行人的业务”的核查结果,发行人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其主营业务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本所律师检索公开信息、各相关行政监管机构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违
规证明并基于相关主体书面确认,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
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9、根据本所律师检索公开信息,并基于相关主体书面确认,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
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
法》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与方式


     1、辐照有限设立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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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前身为辐照有限,系依据“中金人力[2003]50 号”《关于成立中金辐照
有限公司的通知》由中国黄金集团出资设立。

       辐照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全部由中国黄金集团认缴出资。由
深圳一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出具了“深飞验字(2003)第 957
号”《验资报告》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出具了“苏公 W[2017]B035 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辐照有限注册资
本已于 2003 年 8 月 26 日前缴足。2003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
辐照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1211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辐照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黄金集团             货币               5,000          100%


       2、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系由辐照有限原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浙江世元、中证嘉湖、英琦汇洋
共同发起设立。经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的程序如下:

     (1)2011 年 5 月 15 日,中勤万信对辐照有限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后出具“(2011)中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
确认辐照有限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口径净资产账面值 22,012.13 万
元。

     (2)中联评估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1)第 246 号”
《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基准
日 2011 年 4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结合收益法得出的辐照有限净资产评估结
果为 34,119.58 万元。2011 年 8 月 4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20110075 号”《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进行了备案。

     (3)2011 年 5 月 20 日,辐照有限召开了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了《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及《中金辐
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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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1 年 5 月 21 日,辐照有限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审议
了公司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变更公
司组织形式,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资产、债
务和职工全部转入拟设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审计确
认的公司 2011 年 4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口径净资产账面值按 1:0.65 的比例折为“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4,307.8857 万股(不足 1 股部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进
行处理),净资产中其余 77,042,460.86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现有股东以其现
有的辐照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 14,307.8857 万元。

     (5)2011 年 5 月 22 日,中国黄金集团、浙江世元、中证嘉湖、英琦汇洋
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辐照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按其原持有辐照有限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净资
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6)2011 年 6 月 22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资改革[2011]576 号”《关于
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原则同意辐照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

     (7)2011 年 7 月 8 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辐照有限核发了“(国)
名称变核内字[2011]第 975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辐照有限企
业名称变更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8)2011 年 8 月 17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资产权[2011]881 号”《关于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辐照有限整
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9)2011 年 8 月 18 日,中勤万信对发行人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2011)
中勤验字第 0704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17 日发行人已收到
发起人投入的股本 14,307.8857 万元。2019 年 11 月 20 日,立信对本次增资进行
了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210764 号”《验资复核报告》。

     (10)2011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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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11 年 8 月 3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038396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合法合规,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3、发行人整体变更过程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问题

     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有限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932.13
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事项的监管要求》,就公司整体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整体变更后已运行满 36 个月

     201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110383969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公司自
完成整体变更工商登记后已运行满 36 个月。

     (2)公司整体变更前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辐照有限在整体变更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辐照有限为控股型母
公司,母公司主体未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主要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
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应费用,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
利润分配不足所致。

     (3)整体变更过程中净资产折股的具体方法、比例及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
至审计基准日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有限实收资本为 9,406.6 万元,资本公积
为 13,537.6605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932.13 万元,净资产为 22,012.1317 万元。

     根据《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根据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公司设立后应当建立会
计账簿,记录所有者投入的资产与权益,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计入实收资
本,股份有限公司计入股本。在折合实收股本总额低于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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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公司收到投资者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
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根据上述规则,辐照有限以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净资产账面值 22,012.1317 万元为基础,按照 1:0.65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后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 14,307.8857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中的其余 7,704.246086
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        94,066,000.00 元

          资本公积     135,376,605.02 元

          未分配利润     -9,321,287.16 元

     贷:股本          143,078,857.00 元

          资本公积       77,042,460.86 元

     2011 年 8 月 18 日,中勤万信出具“(2011)中勤验字第 07044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17 日,中金辐照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
本)14,307.8857 万元。

     (4)公司整体变更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
基准日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有限的负债为 3,961,346.03 元,主要为经营性负
债(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辐照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承接了辐照有
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法人主体资格延续。公司不存在通过自身资产的调整或者
企业间资产转移等行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5)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盈利水平变动的匹配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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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辐照有限整体变更后,随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及青岛分公司逐步投入运
营,改善了母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整体呈上升
趋势。截至报告期初,即使不考虑整体变更时点对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母公司也
实现了未分配利润由负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5,325.97       24,368.94      21,421.03
        营业利润               6,871.86        5,982.11       4,564.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         5,830.93        5,250.11       3,889.73
      未分配利润              25,076.57       24,482.35      23,717.96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利润均稳中有升,已形成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导致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原因已消除。发行人母公司整体变更时
的未弥补亏损事项未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6)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相关事项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
构成影响

     如前所述,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是由于辐照有限母公司主体未实
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主要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
应费用,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足所致。随
着辐照有限青岛分公司的逐步运营,加上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上述未弥补亏损产
生的原因已经消除。公司未弥补亏损事项非因公司及其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
或其他恶意规避出资义务的原因造成,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
权人不存在纠纷,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影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整体变更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011 年 5 月 20 日,辐照有限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金辐照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及《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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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5 月 21 日,辐照有限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审议了公司变更
公司组织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债务和职
工全部转入拟设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审计确认的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有限
母公司报表口径净资产账面值 22,012.1317 万元为基础,按 1:0.65 的比例折为“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4,307.8857 万股(不足 1 股部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进
行处理),净资产中其余 77,042,460.86 元计入资本公积。辐照有限股东以其辐
照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14,307.8857 万元。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已经辐照有限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
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整体变更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
基准日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有限的负债为 3,961,346.03 元,主要为经营性负
债(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辐照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承接了辐照有
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公司不存在通过自身资产的调整或者企业间资产转移等行
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

     辐照有限履行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程序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
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向中金辐照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839691”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已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向
中金辐照核发了编号为“深税登字 440300754257216 号”的《税务登记证》。公司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

     (4)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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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起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发起设立中金辐照时共计 4 名,
且在中国境内均有住所,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七十七条第(一)
项、第七十九条的约定。

     ②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金辐照发起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发起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全体
发起人依照以下数额认购股份公司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黄金集团       净资产            10,341.7398        72.2800%
   2         浙江世元       净资产             2,535.3573        17.7200%
   3         中证嘉湖       净资产              715.3943          5.0000%
   4         英琦汇洋       净资产              715.3943          5.0000%
           合计               ─              14,307.8857          100%
     2011 年 8 月 11 日,中金辐照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14,307.8857 万元,与全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一致。根据中勤万信
出具的(2011)中勤验字第 0704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17
日,中金辐照(筹)已以辐照有限 2011 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 220,121,317.86 元出
资,其中 143,078,857.00 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77,042,406.86 元计入资本公
积。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经足额缴纳,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
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八十三条、八十四条之规定。

     ③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全体发起人于 2011 年 5 月 22 日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在《发起人协议》
中明确了股份公司筹备及设立工作承办人、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股份公司的名
称、经营范围、管理形式等,以及设立费用的预算、开支及使用、无法设立股份
公司时的责任分担等内容,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七十七条第(三)
项、第八十条之规定。

     ④发起设立时的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设立时中金辐照(筹)起草了《公司章程》,并已经由创立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章程载明了(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
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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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
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
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符合《公司法》
(2005 年修订)第七十七条第(四)项、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⑤公司名称、组织机构符合法律规定

     2011 年 7 月 8 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辐照有限核发了“(国)名称变
核内字[2011]第 975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辐照有限企业名称
变更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根据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金辐照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股份公司建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
司法》(2005 年修订)第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⑥有公司住所

     发行人系由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继承了辐照有限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包括住所、资产和业务,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符合《公司法》
(2005 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⑦创立大会的召开符合规定

     经核查中金辐照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全体发
起人均出席了创立大会,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公司章程、对
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了审核,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中的股东监
事等,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⑧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未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辐照有限以审计确认的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
有限母公司报表口径净资产账面值 22,012.1317 万元为基础,按 1:0.65 的比例折
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4,307.8857 万股(不足 1 股部分按四舍五入的
方式进行处理),净资产中其余 77,042,460.86 元计入资本公积。辐照有限股东
以其辐照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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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4,307.8857 万元。该净资产折股方法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九十
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
净资产额”的规定。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辐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虽然存在资本公积金
用于弥补亏损的情形,但整体变更相关事项已经辐照有限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
过,改制程序合法合规,过程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
在纠纷,发行人或者相关股东不曾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
风险;且中金辐照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如前述(1)至(8)
项所述,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订的发起人协议


     2011 年 5 月 22 日,中国黄金集团、浙江世元、中证嘉湖、英琦汇洋签订了
《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辐照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按其原持有辐照有限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作为
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由各发起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
符合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协议不会引致发行人设立行
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验资


     1、辐照有限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1)辐照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由中国黄金集
团认缴出资,中国黄金集团的出资已由深圳一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及江苏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分别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及 2017 年
3 月 8 日出具了“深飞验字(2003)第 957 号”《验资报告》及 “苏公 W[2017]B035”
《验资复核报告》,确认辐照有限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已于 2003 年 8 月 26 日前
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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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辐照有限设立时均以货币出资,不涉及资产评估。


       2、辐照有限注册资本变更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1)2011 年 3 月,经中国黄金集团批准,辐照有限将注册资本从 5,000 万
元增加至 9,406.60 万元,增资价格以中联评估对辐照有限以 2011 年 2 月 28 日为
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143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已依
法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为参考依据。其中,河北中金认缴新增出资 150.31 万
元,上海黄金认缴新增出资 431.96 万元,浙江世元认缴新增出资 2,607.50 万元,
中国黄金集团认缴新增出资 1,216.83 万元。中勤万信已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出具
了“中勤信验字[2011]03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辐照有限增资资本已缴足,
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向辐照有限重
新换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8396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辐照有限前述增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不涉及资产评估事宜。


       3、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1)2011 年 5 月 15 日,中勤万信对辐照有限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后出具“(2011)中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
确认辐照有限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20,121,317.86 元。


       (2)2011 年 5 月 18 日,中联评估对辐照有限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
日,对辐照有限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11]第 246 号”《资产评
估报告》(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4,119.58 万
元。


       (3)2011 年 8 月 18 日,中勤万信对发行人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2011)
中勤验字第 0704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17 日发行人已收到
发起人投入的股本人民币 14,307.8857 万元。


       4、发行人设立后资本变更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后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增资事项如下:

       (1)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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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由中国黄金集团出资
1 亿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对应注册资本 3,968.254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为 18,276.1397 万元。

     本次增资的价格以经中勤万信和中联评估分别对发行人及所属子(分)公司
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了后出具“中联评报字[2013]第 269 号”《资产
评估报告》为依据,为 2.52 元/股。《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并于 2017 年 3 月 4 日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国资产权[2017]132 号”《关于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中金辐照的国有
股权管理方案,确认中国黄金集团持有 14,309.9938 万股,占总股本的 78.299%,
性质为国有股。

     2017 年 2 月 28 日,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
验资,并出具“深皇嘉所验字[2017]042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3 月 8 日,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苏
公 W[2017]B035 号”《验资复核报告》。

     本次增资扩股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14,309.9938       货币及净资产      78.2988%
     2        浙江世元       2,535.3573          净资产          13.8725%
     3        英琦汇洋        715.3943           净资产          3.9144%
     4        中证嘉湖        715.3943           净资产          3.9144%
            合计             18,276.1397            --             100%

     (2)第二次增资

     根据中国黄金集团出具的“中金科技函[2017]302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及“中金科技函[2018]211 号”《关于中金辐照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激励方案中增加条款的批复》,中金辐照对重要的技术人
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出售激励。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实施股权出
售激励计划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修改股权出售激励方案,同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鑫刚投资、
鑫卫投资实施股权激励,鑫刚投资出资 2,413.68 万,对应注册资本 678 万元,鑫
卫投资出资 3,011.76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 846 万元。本次增资的价格根据中联评
估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 2466 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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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为 3.56 元/注册资本。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国
黄金集团备案。

     2018 年 10 月 25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
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苏公 G[2018]B007 号”《验资报告》。

     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并向中央
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管理系统报送了股权激励相关文件及信息。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中国黄金集团出具的“中金资财函[2019]242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
意中金辐照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中国黄金集团持有 14,309.9938 万股,占总
股本的 72.272%,性质为国有股。

     本次增资扩股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14,309.9938       货币及净资产      72.2722%
     2        浙江世元       2,535.3573          净资产          12.8047%
     3        英琦汇洋        715.3943           净资产          3.6131%
     4        中证嘉湖        715.3943           净资产          3.6131%
     5        鑫卫投资         846.00             货币           4.2727%
     6        鑫刚投资         678.00             货币           3.4242%
            合计             19,800.1397            --             1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出资依法进行
审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与审议事项


     2011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金辐照股
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支出情况的报告》、《关于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审议<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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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关于中金
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登
记授权的议案》以及《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签到册、
表决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会议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
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决议程序以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
第九十条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整体变更过程中的税收缴纳情况


     依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2011)中
勤审字第 05815 号《审计报告》,整体变更股改前公司股本(9,406.60 万元),
股改后股本总额为 14,307.88 万元,股改前后股本增加额为 4,901.29 万元。公司
股改前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的金额为 11,298.63 万元,本大于本次股改的股本增
加额,故本次股改不存在使用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
通知》(国税发[1997]198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
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
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个人
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当时有效的《股份制
企业试点办法》(体改生[1992]30 号,2016 年 1 月 1 日废止)第三条的规定,
我国的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 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 号)第三条第 1 款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内
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
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
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同时,2015 年 10 月颁布的《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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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0 号,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规
定:“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
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符合财税〔2015〕116 号
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 2011
年辐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
号)和《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5 年第 80 号)均尚未施行。因此,发行人 2011 年改制时使用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应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
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
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
税函[1998]289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
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 号)的规定,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发行人合伙企业股东中证嘉湖、英琦汇洋的各自然人合伙人已出具书
面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要求本人补缴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涉及的相关税款时,本人将无条件履行相应的
纳税义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改制时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未缴纳个
人所得税,符合国税发[1997]198 号文、国税函[1998]289 号文和国税发[2010]54
号文的规定,且发行人改制时的合伙企业自然人股东已出具承诺;此外,发行人
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涉税信息查询结果亦显示,查询期间暂未发现欠税,无违
法违规记录。故该等事项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
估、验资等履行了必要程序;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与所议事项符合《公司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有效,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和
法律纠纷;发行人整体变更时自然人合伙人就整体变更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
增股本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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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业务独立性


     1、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

     根据发行人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
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
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
零售,珠宝批发、零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行政许可的除外);普通货
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辐照技术服务和其他消毒灭菌服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流程
完整,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成主营业务项目
的人员均由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聘任或任命。


     2、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深圳金鹏源的经营场所设在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
68 号;青岛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设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 1728 号;光明分
公司的经营场所设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白花工业园西侧第二工业
区 11 号;上海金鹏源的经营场所设在上海市青浦区青浦工业园区汇金路 1168
号;天津金鹏源的经营场所设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 11 号;
武汉辐照的经营场所设在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 55 号;成都辐
照的经营场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柏江路一段 198 号;重庆辐照的经
营场所设在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核心片区巴州路;中金医疗的经营场所设在镇江
市润州区团山路 18 号 2 号楼 2-3 层;中金新能源、中金健康尚未开展经营,故
无实际经营场所。除中金医疗经营场所自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租赁,深圳市罗
湖区东盛路 68 号的土地使用权已到期外,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就前述其他
经营场所均具有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且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服务及销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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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均设立了独立的采购、服务、运营管理及
销售部门,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前述采购、生产、销售
部门内部及其之间均建立了独立的运行系统,部门设置及其运行系统均独立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4、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影响业务
独立性的重大或持续关联交易

     根据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核
查结果,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影响业务独立性的重大或持续性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独立性


     根据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核查
结果,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商标、专利,具备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资产完整,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控
制和占用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性


     1、根据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核查结果,并基于发行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经核查,发行人设置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力资
源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
发行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独立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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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性


     经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等治理机构,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设置了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董事会事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以及设
备安环部、技术部、检测中心、规划开发部、投资发展部、运营管理部等生产部
门和技术管理部门。发行人对其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拥有自主权,所设各机构与部
门均有明确的职责权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机构
和部门相互分开,并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性


     1、经核查,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相关财务人员,所有财务
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和领薪。

     2、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
决策。

     3、发行人持有编号为“5840-00867672”的《开户许可证》,深圳金鹏源持有
编号为“5840-00478889”的《开户许可证》,上海金鹏源持有编号为“2900-01083530”
的《开户许可证》,天津金鹏源持有编号为“1100-00328106”的《开户许可证》,
武汉辐照持有编号为“5210-02363526”的《开户许可证》,成都辐照持有编号为
“6510-01757693”的《开户许可证》,重庆辐照持有编号为“6530-01059115”的《开
户许可证》,青岛分公司持有编号为“4510-00361891”的《开户许可证》,光明
分公司持有编号为“5840-02211452”的《开户许可证》,中金新能源和中金医疗
均分别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和中国银行镇江市大港支
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中金健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城支
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均独立开设了银行帐户,
且开户银行及其帐号区别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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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均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独立性方面
的其他严重缺陷,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
缺陷。



六、发起人和股东


     (一)发起人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为中国黄金集团、浙江世元、中证嘉湖、
英琦汇洋。其基本情况如下:


     1、 中国黄金集团

     中国黄金集团现持有发行人 14,309.9938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72.27%。
经核查,中国黄金集团系经国务院 2002 年 11 月 6 日下发的“国函[2002]102 号”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并根据原国家
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938 号”《关于印发<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在原中央所属黄金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由中
国黄金总公司依法变更登记组建的国有企业。组建时,中国黄金集团下属单位包
括:原中央所属黄金企事业单位、中国黄金总公司投资的企业以及原由国家投入
的两项基金、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和“拨改贷”资金转为中国黄金集团资本金后形
成的权益所涉及的企业。

     2017 年,根据国资委“国资改革[2017]1095 号”《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改制
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黄金集团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中国黄金集团现依法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110000100001625L”的《营业执照》,其目前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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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卢进
 注册资金              650,000 万元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
                       人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查、生产、冶炼、工程招标;黄金生
                       产的副产品及其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类国外承包工程
                       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国黄金集团不存在根据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其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
任发行人发起人及股东的资格。


     2、 浙江世元

     浙江世元现持有发行人 2,535.3573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12.80%。经核
查,浙江世元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由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金利芳、
贾根良、颜立荣、叶彩定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
围包括:黄金饰品、珠宝、玉器(以上三项除文物)、钟表的批发、零售;黄金
饰品、玉器的设计;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浙江世元现股东为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0%)及自
然人盛相中(持股比例为 30%)。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为一家在杭州
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其股东及持股比例为:盛相中
出资 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金利芳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主要经营范围为“黄金饰品,珠宝玉器,钟表;服务:黄金饰品、玉石制品的设
计及技术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浙江世元现持有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5555175699P”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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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浙江世元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其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
行人发起人及股东的资格。

       3、中证嘉湖

       根据中证嘉湖的工商登记资料、股东调查表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6998072298”的《营业执照》,中证嘉湖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晓辉,基金管理人为浙江中证大道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北楼
1103-13 室,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证嘉湖持
有发行人 715.3943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3.61%,其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别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张晓辉         普通合伙人             500.00     4.7619%       货币
   2           周巧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9.0476%      货币
   3           孙志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9.0476%      货币
   4           柏志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9.0476%      货币
   5           张甫金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9.0476%      货币
   6           张荣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9.0476%      货币
            合计                   --               10,500.00    100%          --


       根据中证嘉湖持有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 登 记 编 号 为 SD6444 ) , 并 经 检 索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网 站 信 息
(http://www.amac.org.cn/),中证嘉湖系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其基金管理人浙江中证大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1335。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证嘉湖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其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
行人发起人及股东的资格。

       4、英琦汇洋

       根据英琦汇洋的工商登记资料、股东调查表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69982503XW”的《营业执照》,英琦汇洋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25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荆涛,基金管理人为浙江中证大道股权投

                                         3-3-2-4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北楼
1103-16 室,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英琦汇洋持
有发行人 715.3943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3.61%,其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别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荆涛          普通合伙人            9500.00            95%           货币
   2           荆炜国         有限合伙人             500.00            5%            货币
            合计                   --               10000.00          100%              --


       根据英琦汇洋持有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 登 记 编 号 为 SN5345 ) , 并 经 检 索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网 站 信 息
(http://www.amac.org.cn/),英琦汇洋系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其基金管理人浙江中证大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1335。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英琦汇洋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其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
行人发起人及股东的资格。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14,309.9938            货币及净资产             72.2722%
   2         浙江世元            2,535.3573               净资产                12.8047%
   3         中证嘉湖             715.3943                净资产                 3.6131%
   4         英琦汇洋             715.3943                净资产                 3.6131%
   5         鑫卫投资              846.00                     货币               4.2727%
   6         鑫刚投资              678.00                     货币               3.4242%
            合计                19,800.1397                    ─                100%


       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浙江世元、中证嘉湖、英琦汇洋的基本情况请见本章(一)
发起人(股东)部分内容。其他股东鑫卫投资和鑫刚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鑫卫投资




                                         3-3-2-4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鑫卫投资现持有发行人 846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4.27%。根据鑫卫投资
的工商登记资料、股东调查表及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05MA3813N0XU”的《营业执照》。经
核查,鑫卫投资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由张冬波、于梅、张智博、龚卫华、白永胜、
董凯丰、张光华、张锦海、黄渭文、孔维嘉等 34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
资本 3,011.76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白永胜,主要经营场所为江西省九江市共
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鑫卫投资现有合伙人均为发行人部分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其合伙人及出
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1                 张冬波            14.18              427.2
       2                  于梅             10.64              320.4
       3                 张智博            10.64              320.4
       4                 汤清松            10.64              320.4
       5                 龚卫华                5.32           160.2
       6                 白永胜                5.32           160.2
       7                 董凯丰                3.55           106.8
       8                 张光华                3.55           106.8
       9                 张锦海                3.55           106.8
      10                 黄渭文                3.55           106.8
      11                 孔维嘉                3.55           106.8
      12                 王志新                2.36            71.2
      13                 陈炳军                2.36            71.2
      14                  唐剑                 2.36            71.2
      15                 王建中                1.42           42.72
      16                 代云鹏                1.42           42.72

      17                 谭小雄                1.42           42.72

      18                 徐云威                1.42           42.72

      19                 黄鉴辉                0.95           28.48
      20                 余泉洪                0.95           28.48

      21                  周方                 0.95           28.48



                                    3-3-2-4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22                 黄永奎                0.95             28.48

      23                 曹美云                0.95             28.48

      24                 刘发建                0.95             28.48
      25                  叶睿                 0.71             21.36
      26                 吴远辉                0.71             21.36

      27                 王建春                0.71             21.36

      28                  杨进                 0.71             21.36

      29                  赵松                 0.71             21.36

      30                  周辉                 0.71             21.36

      31                 张文元                0.71             21.36

      32                 李智宇                0.71             21.36

      33                 王雅微                0.71             21.36

      34                 迟京俊                0.71             21.36

                 合计                          100            3,011.76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鑫卫投资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其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
行人股东的资格。

     2、鑫刚投资

     鑫刚投资现持有发行人 678 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3.42%。根据鑫刚投资
的工商登记资料、股东调查表及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05MA3813WA9A”的《营业执照》。经
核查,鑫刚投资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由郑强国、杨先刚、陈强、郭桂林、迟海、
常靖峰、潘俊、孟浩、肖俭、刘江平等 37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2,413.68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杨先刚,主要经营场所为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
金创新园内,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鑫刚投资现有合伙人为发行人部分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其合伙人及出资
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3-3-2-5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1                 郑强国        17.70           427.2
     2                 杨先刚         6.64           160.2
     3                  陈强          6.64           160.2
     4                 郭桂林         4.42           106.8
     5                  迟海          4.42           106.8
     6                 常靖峰         4.42           106.8
     7                  潘俊          2.95            71.2
     8                  孟浩          2.95            71.2
     9                  肖俭          2.95            71.2
    10                 刘江平         2.95            71.2
    11                  孔林          2.95            71.2
    12                  许源          2.95            71.2
    13                 张廷良         2.95            71.2
    14                 曹舒婷         2.95            71.2
    15                  种凯          2.95            71.2
    16                 徐春焕         2.95            71.2
    17                 曹丽君         1.77           42.72
    18                  伍勇          1.77           42.72
    19                 刘鹏涛         1.77           42.72
    20                 罗会红         1.77           42.72
    21                 朱研科         1.77           42.72
    22                 罗名恩         1.77           42.72
    23                 韩效强         1.77           42.72
    24                  郑彬          1.18           28.48
    25                  李阳          1.18           28.48
    26                 倪慧燕         1.18           28.48
    27                 汤玉山         1.18           28.48
    28                 何君伦         1.18           28.48
    29                 莫杰源         0.88           21.36
    30                  何亮          0.88           21.36
    31                 骆明刚         0.88           21.36
    32                 杨文海         0.88           21.36
    33                 左新生         0.88           21.36


                                3-3-2-5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34                  贺潇             0.88                  21.36
    35                 张咏春            0.88                  21.36
    36                 熊云川            0.88                  21.36
    37                 杜肖柏            0.88                  21.36
              合计                       100                 2,413.68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鑫刚投资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其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
行人股东的资格。


     (三)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情况为:中国黄金集团认购发行人
10,341.7398 万 股股 份, 占 发行 人总 股本的 72.28% ;浙 江 世元 认 购发 行 人
2,535.357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72%;中证嘉湖认购发行人 715.394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00%;英琦汇洋认购发行人 715.3943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00%。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中国黄金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均在 51%以上,为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黄金集团 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根据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作出情况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中国黄金集团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且近
三年未发生过变更。

     为保持控制权的稳定性,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作出书面承诺,承诺自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
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3-2-5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五)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


     发行人设立时的总股本 14,307.8857 万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发起
人协议》的约定,发起人以在辐照有限分别享有的权益,按照经中勤万信审计的
辐照有限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以 1:0.65 的比例折股,认购发行人的全部股份。折
股后,中国黄金集团持有发行人 10,341.7398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2.28%;
浙江世元持有 2,535.357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72%;中证嘉湖持有
715.394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英琦汇洋持有 715.3943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根据验资报告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发起人投入发行
人的资产在投入发行人之前为辐照有限所有,产权清晰,其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
律障碍。

     经核查,并基于相关方书面确认,各股东对发行人的出资来源合法,其持有
的发行人权益确系其本人或本公司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隐名持股的情形,除浙江世元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35.3573 万股股份
质押给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且因涉诉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
法院和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查封外,其他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六)资产权属证书的转移


     经核查发行人房地产证、机动车辆登记证及工商登记资料的股东信息等文件,
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和权利的权属证书均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清晰,
出资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风险。发行人的股东均依法存续,且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行人股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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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前身辐照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辐照有限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2003
年 8 月 27 日,深圳一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飞验字(2003)第 957 号”《验
资报告》。2017 年 3 月 8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苏公 W[2017]B035 号”《验资复核报告》。2003 年 8 月 29 日,辐照有限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辐照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黄金集团           货币               5,000              100%


     经核查,发行人前身辐照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均合法有效,不
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股权的变动

    1、 2011 年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11 日,中国黄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中金辐照有限公司
进行上市前的有关改制重组方案》。根据改制重组方案,2011 年 3 月 28 日,中
国黄金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辐照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9,406.60 万元,
其中中国黄金集团认缴新增出资人民币 1,216.83 万元,上海黄金认缴新增出资人
民币 431.96 万元,河北黄金认缴新增出资 150.31 万元,浙江世元认缴新增出资
2,607.50 万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的价格以经中勤万信和中联评估分别对发行人及所属子(分)公司
截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确定为 3.56 元/出
资额,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2011 年 3 月 28 日,中国黄金集团、上海黄金、河北黄金、浙江世元签署了
《增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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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3 月 30 日,中勤万信出具“中勤信验字[2011]030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新增资本已全部缴足,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出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向辐照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一次增资后辐照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9,406.6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货币          6,216.83        66.0901%
    2                  上海黄金          货币           431.96         4.5921%
    3                  河北黄金          货币           150.31         1.5979%
    4                  浙江世元          货币          2,607.50        27.7199%
                  合计                    --           9,406.60         100%


    2、 2011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30 日,辐照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浙江世元将其所持有辐
照有限 10%的股权(对应出资 940.66 万元)转让给中证嘉湖和英琦汇洋,中证
嘉湖和英琦汇洋分别以 2,115.7314 万元的价格各受让辐照有限 5%的股权。其他
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对于上述股权转让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3 月 30 日,浙江世元分别与中证嘉湖和英琦汇洋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书》。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其进行了见证,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
“JZ20110330035”和“JZ20110330032”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向辐照有限重新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038396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一次股权转让后辐照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货币         6,216.83         66.0901%
    2                  上海黄金         货币          431.96          4.5921%
    3                  河北黄金         货币          150.31          1.5979%
    4                  浙江世元         货币         1,666.84         17.7199%
    5                  中证嘉湖         货币          470.33          5.0000%
    6                  英琦汇洋         货币          470.33          5.0000%
                  合计                   --          9,406.60          100%


    3、 2011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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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4 月 22 日,中国黄金集团下发“中金资财函[2011]73 号”《关于协议
转让中金辐照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经中国黄金集团批准,上海黄金、
河北黄金分别将其所持有辐照有限 4.592%和 1.598%的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中
国黄金集团。

     2011 年 4 月 25 日,中国黄金集团分别与上海黄金、河北黄金就上述股权转
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以中勤万信对辐照有限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分别为
1,539.5202 万元和 535.7042 万元。2011 年 4 月 25 日辐照有限就上述股东变更事
宜通过章程修正案。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该股
权转让属于中央企业内部资产重组,由中央企业负责批准,不需要履行进场挂牌
交易程序。同时,由于本次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
全资拥有的境内子企业,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的规定,转让价格可以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第二次股权转让后辐照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货币                 6,799.10          72.2801%
     2            浙江世元            货币                 1,666.84          17.7199%
     3            中证嘉湖            货币                  470.33           5.0000%
     4            英琦汇洋            货币                  470.33           5.0000%
              合计                     --                  9,406.60           100%


    4、 2011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四、发行人的设立”的核查,发行人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有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净资产                  10,341.7398          72.2801%
    2        浙江世元          净资产                   2,535.3573          17.7199%
    3        中证嘉湖          净资产                    715.3943           5.0000%
    4        英琦汇洋          净资产                    715.3943           5.0000%
           合计                  ─                    14,307.885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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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3 年第二次增资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由股东中国黄金集团
出资 1 亿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对应注册资本 3,968.254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 18,276.1397 万元。

   本次增资的价格以经中勤万信和中联评估分别对发行人及所属子(分)公司
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勤信审字[2013]第 795
号”《审计报告》和“中联评报字[2013]第 269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为
2.52 元/出资额。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并于 2017 年 3 月
4 日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7]132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中金辐照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中国
黄金集团持有 14,309.9938 万股,占总股本的 78.299%,性质为国有股。

       2017 年 2 月 28 日,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情况进
行了验资,并出具“深皇嘉所验字[2017]042 号”《验资报告》,确认增资资本已
缴足;2017 年 3 月 8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增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苏公 W[2017]B035 号”《验资复核报告》。

       2013 年 5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金辐照换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8,276.1397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货币、净资产           14,309.9938       78.2988%
       2       浙江世元        净资产              2,535.3573        13.8725%
       3       英琦汇洋        净资产               715.3943         3.9144%
       4       中证嘉湖        净资产               715.3943         3.9144%
            合计                 --                18,276.1397        100%

       6、2018 年第三次增资(实施股权激励)

       (1)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
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联合
印发了《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
[2016]4 号)及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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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6]274 号)精神,发行人于 2017
年开始实施对公司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
采取股权出售的方式,即由各激励对象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再向发行人增资进而使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次增资的价格
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2295 号”《审计报告》及中联评
估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 2466 号”《资产评估
报告》为依据,为 3.56 元/股,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2)履行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7 年 9 月 30 日,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7]302 号),同意中金辐照实施股权激励。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 2466 号《资产
评估报告》。2017 年 12 月 15 日,该评估报告经黄金集团备案。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同意实施股权出售激励计划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由于申请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不及预期,公司在股权激励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的前提上,在《激励方案》中增加激励对象可向公司申请
上浮一档或两档认购数量的条款。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意通过持股平台鑫
刚投资、鑫卫投资实施股权激励,鑫刚投资出资 2,413.68 万,对应注册资本 678
万元,鑫卫投资出资 3,011.76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 846 万元。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6 月 12 日,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激
励方案中增加条款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8]211 号),同意中金辐照在股权
激励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的前提上,在《激励方案》中可以增加激
励对象可向公司申请上浮一档或两档认购数量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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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

       为更好更广泛地听取广大干部职工对发行人制定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出售激励方案》的意见建议,2017 年 8 月,发行人成立了听取意见工作组,
由公司高管带队董事会事务部及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分)
公司,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核定股权出售激励入围
人员后,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对入围人员名单
及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1 月 31 日对公司拟激励对象情
况进行了公示。发行人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听取了广大职工的意
见。

      2018 年 7 月 27 日,鑫刚投资、鑫卫投资对公司增资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发行人根据规定向中央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管理系统报送了股权激励相关文
件及信息。

       2018 年 10 月 25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
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苏公 G[2018]B007 号”《验资报告》。2019 年 11
月 3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并出
具了“苏公 W[2019]E3343 号”《验资复核报告》。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中国黄金集团出具“中金资财函[2019]242
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
意中金辐照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中国黄金集团持有 14,309.9938 万股,占
总股本的 72.272%,性质为国有股。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中国黄金集团      14,309.9938           货币、净资产    72.2722%
  2         浙江世元        2,535.3573              净资产        12.8047%
  3         英琦汇洋         715.3943               净资产        3.6131%
  4         中证嘉湖         715.3943               净资产        3.6131%
  5         鑫卫投资          846.00                 货币         4.2727%
  6         鑫刚投资          678.00                 货币         3.4242%
          合计              19,800.1397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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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及上市后的行
权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员工通过设立持股平台鑫卫投资和鑫刚投资,参照公允
价值对公司进行增资,未涉及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为 7.70%,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未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激励符合《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
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均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三)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税费缴纳


    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自设立至今股权变动及税费缴纳情况如下:




                                3-3-2-6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股本变动                                                                                   是否已
        序号    股本变动次数                                    股本变动事项                              是否有纳税义务                  备注
                                  时间                                                                                         纳税
                                           将辐照有限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9,406.60 万元,其中黄金集
                                           团以货币增资人民币 1,216.83 万元,上海黄金公司以货币增    货币出资,无纳税义
          1    第一次增资       2011.03                                                                                    -          -
                                           资 431.96 万元,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        务
                                           150.31 万元,浙江世元以货币增资 2,607.50 万元
                                           浙江世元将其所持有辐照有限 10%的股权(对应出资 940.66
                                                                                                     转让方无溢价收益,
          2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03    万元)转让给中证嘉湖和英琦汇洋,中证嘉湖和英琦汇洋分                   注
                                                                                                                           -          -
                                                                                                     无纳税义务
                                           别以 2,115.7314 万元的价格各受让辐照有限 5%的股权
                                           上海黄金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
                                                                                                     转让方无溢价收益,
          3    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04    辐照有限 4.592%和 1.598%的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黄金集                            -          -
                                                                                                     无纳税义务
                                           团,转让价格分别为 1,539.5202 万元和 535.7042 万元
                                                                                                                                      具体请参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
                                           以审计确认的 2011 年 4 月 30 日辐照有限母公司报表口径净   改制时不存在使用盈
                                                                                                                                      “四、发行人的
               整体变更为股份              资产账面值 22,012.1317 万元为基础,按 1:0.65 的比例折为   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
          4                     2011.08                                                                                    -          设立(五)整体
               有限公司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4,307.8857 万股,净资产中   转增股本的情形,不
                                                                                                                                      变更过程中的
                                           其余 77,042,460.86 元计入资本公积                         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收缴纳情况”
                                                                                                                                      之相关内容
                                           由黄金集团出资 1 亿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对应注册资本
                                                                                                     货币出资,无纳税义
          5    第二次增资       2013.05    3,968.254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276.1397                           -          -
                                                                                                     务
                                           万元
                                           由鑫刚投资、鑫卫投资对发行人分别增资 678 万元和 846 万
          6    第三次增资       2018.07
                                           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9,800.1397 万元




                                                                        3-3-2-6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注: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期间,深圳金鹏源 33 名自然人股东分批次将其持有的
深圳金鹏源全部股权(28.785%)转让给浙江世元,转让价格为 12.6667 元/出资额,转让价
款合计为 10,070.03 万元;

     2011 年 3 月 28 日,浙江世元将其所持有深圳金鹏源 28.78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辐照有
限,转让价格以 2011 年 2 月 28 日深圳金鹏源的评估值为依据,转让价格为 7,630.01 万元。

     2011 年 3 月 28 日,浙江世元以 9,293.20 万元增资辐照有限 27.72%股份,增资价格依
据经黄金集团备案的以公司 2011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11]143 号),为 3.56 元/注册资本。

    浙江世元收购深圳金鹏源的 28.785%的股权共支付了 10,070.03 万元,该股权转让给中
金辐照获得资金 7,630.01 万元,同时使用自有资金 1,663.20 万元对中金辐照进行增资,对应
增资后所持中金辐照注册资本为 2,607.50 万元。浙江世元对中金辐照的增资金额合计为
7,630.01 万元+1,663.20 万元=9,293.21 万元,浙江世元实际支付的对价合计为 10,070.03 万元
+1,663.20 万元=11,733.23 万元。


     浙江世元将所持 5%、5%的股权分别以 2,115.7314 万元转让给中证嘉湖和英琦汇洋,
转让后持有中金辐照注册资本为 1,666.84 万元,浙江世元获得中金辐照股权实际支付的对价
净 额 为 11,733.22 万 元 -2,115.7314 万 元 -2,115.7314 万 元 =7,501.76 万 元 , 对 价 为
7,501.76/1,666.84=4.498 元/注册资本。

     中证嘉湖受让中金辐照 5%的股权支付的价款为 2,115.7314 万元,对应中金辐照的注册
资本为 470.33 万元,对价为 4.498 元/注册资本。

     英琦汇洋受让中金辐照 5%的股权支付的价款为 2,115.7314 万元,对应中金辐照的注册
资本为 470.33 万元,对价为 4.498 元/注册资本。


     (四)股东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浙江世元持有发行人的 2,535.357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12.80%)已质押给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并已在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出质登记。浙江世元控股股东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为质权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的经销商,为担保浙江中金黄
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之间合作协议的
履行,浙江世元以其所持中金辐照 2,535.357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12.80%)为
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如未来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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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在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出现拖欠货款
等违约情形,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可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申
请实现质权。

     此外,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20 年 1 月 6 日作出的(2019)浙 0109
民初 18727 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周才妙因与被告盛相中、浙江世元等合同纠
纷一案,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要求对被告盛相中、浙江世元等的财产在 33,252,917 元限额内采取保全措施;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了查封、扣押、冻结盛相中、浙江世元等限额在
33,252,917 元内的财产的裁定。2020 年 3 月 2 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
(2020)浙 0109 执保 33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发行人协助查封浙江世元
在发行人的出资额 2,535.3573 万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4 日止。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20 年 4 月 24 日作出的(2020)浙 0104
民初 2429 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与被告盛
相中、浙江世元等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告盛相中、浙江世元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8,014,000 元,或查封、扣押限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且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
法院做出了冻结被告盛相中、浙江世元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8,014,000 元,或查
封、扣押限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的裁定。2020 年 5 月 26 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 0104 民初 242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发行人协
助查封浙江世元在发行人所持有的 12.81%股权,金额 2,535 万元,查封期限为三
年,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

     综上,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浙江世元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下简
称“受限股份”)除已经办理质押外,还处于被查封、冻结的状态,由于案件尚未
判决,受限股份未来存在被执行、拍卖的风险,届时持股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
但受限股份与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相关性,受限股份
被冻结、查封的状态并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另外,受限股份虽然被质
押、查封、冻结等,存在不稳定性,但并不影响现阶段其权属的认定,该等股份
的股权权属清晰,无争议。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股东浙江世元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
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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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符合《公司
法》的规定,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除浙江世元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和查封外,发行人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受到权利限制,
发行人控制权稳定。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方式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4257216E”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
辐照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
营);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金饰品、礼品、工艺
品批发、零售,珠宝批发、零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行政许可的除外);
普通货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金辐照从事的业务未超出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及资质: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中金辐照(含青岛分公司)持有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
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1944200378),有效期三年。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中金辐照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101193”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表》,进出口企业代码为“4403754257216”。

     (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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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中金辐照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
核发的备案号码为“4700653815”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中金辐照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核发的海关注
册编码为“440311034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
期为长期。

     (5)辐射安全许可证

     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为其青岛分公司从事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取得了环保部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00375]”的《辐射安
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有
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56855097XB”的青岛分公司《营业执照》,青岛分公司
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普通
货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冷库),经营
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青岛分公司从事的业务未超出青岛市黄
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发行人的子公司深圳金鹏源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1762889”的《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深圳金鹏源的经营范
围为:辐照技术服务(以上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辐照技术开发、
应用;房屋租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普通货运。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金鹏源从事的业务未超出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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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金鹏源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和资质:

     (1)辐射安全许可证

     深圳金鹏源现持有环保部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
[00030]”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
类、Ⅴ类放射源,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深圳金鹏源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0525502”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表》,进出口企业代码为“4403192176288”。

     (3)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深圳金鹏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核发的备案登记号为“4704600048”的《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深圳金鹏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核发的海关
注册编码为“4403111959”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
效期为长期。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深圳金鹏源现持有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核发的编号为“粤
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0051280 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
货运,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深圳金鹏源现持有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
局深圳市税务局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联合核发的编号为“GR201844201069”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8634509M”的光明分公司《营业执照》,光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房屋租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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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辐照技术服务(以上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辐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普通货运。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光明分公司从事的业务未超出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行人的子公司上海金鹏源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310118735404882U”的《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上海金鹏源的
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及应用,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以
上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金鹏源从事的业务未超出上海市青
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海金鹏源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和资质:

     (1)辐射安全许可证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环保部于 2015 年 7 月 3 日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00027]”
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放射源,有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3277666”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表》。

     (3)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08 年 9 月 19
日核发的备案登记号为“3100718965”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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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浦海关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核发的海
关注册编码为“312095503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有效期为长期。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上海市青浦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核
发的编号为“沪交运管许可青字 310118000841 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
海市税务局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联合核发的编号为“GR201831000279”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4、发行人的子公司天津金鹏源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754839259R 的《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
天津金鹏源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应用(需
辐照技术及相关产品的许可证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不含中介);国际贸易;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天津金鹏源从事的业务未超出天津市自
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天津金鹏源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和资质:

     (1)辐射安全许可证

     天津金鹏源现持有生态环境部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
[00036]”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
类、Ⅴ类放射源,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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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天津金鹏源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734533”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表》,进出口企业代码为“1200754839259”。

     (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天津金鹏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核发的备案号码为“1200604485”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天津金鹏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于 2015 年 6 月 3 日核发的海关
注册编码为“121091900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
效期为长期。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天津金鹏源现持有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
税务局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联合核发的编号为“GR201812000165”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5、发行人的子公司成都辐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彭州市行政审批局(现更名为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825875523994”的《营业执照》
及其《公司章程》,成都辐照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的开发和
应用;货物、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运输;辐照食品
销售;钴源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成都辐照从事的业务未超出彭州市行政
审批局(现更名为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成都辐照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和资质:

     (1)辐射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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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成都辐照现持有生态环境部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
[00395]”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Ⅴ类放射源,有
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成都辐照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544623”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表》,进出口企业代码为“5101587552399”。

     (3)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成都辐照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核发的海关注
册编码为“5101919207”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
期为长期。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成都辐照持有的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核发的编号为
“川交运管许可成字 510182015345 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到期,成都辐照现已向发证部门申请续期。根据成都辐照书面确认,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要求,《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的续期不存在法律障碍。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成都辐照现持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
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核发的编号为“GR20195100200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6、发行人的子公司武汉辐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现更名为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7591079661L”的《营业
执照》及其《公司章程》,武汉辐照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开
发、推广应用,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
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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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武汉辐照从事的业务未超出武汉市新洲
区行政审批局(现更名为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武汉辐照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和资质:

     (1)辐射安全许可证

     武汉辐照现持有生态环境部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
[00396]”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
类、Ⅴ类放射源,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武汉辐照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971487”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表》,进出口企业代码为“4201591079661”。

     (3)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武汉辐照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核发的海关注
册编码为“420191055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
期为长期。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武汉辐照现持有武汉市新洲区公路运输管理所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核发的编
号为“鄂交运管许可 A 字 420117303904 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
围为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5)武汉辐照现持有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
北 省 税务局 2019 年 11 月 15 日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42000478),有效期三年。

     7、发行人的子公司重庆辐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现更名为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70788324215”
的《营业执照》,重庆辐照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货物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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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
批后方可经营)。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重庆辐照从事的业务未超出重庆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现更名为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
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重庆辐照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和资质:

     重庆辐照现持有环保部于 2017 年 3 月 8 日核发的编号为“国环辐证[00457]”
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放射源,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重庆辐照现持有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
务局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51100515),
有效期三年。

     8、发行人的子公司中金新能源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3211913020942927 的《营业执照》,中金新能源的经营范围为:新
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提供辐照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
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金新能源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9、发行人的子公司中金医疗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003139349711”的《营业执照》,中金医疗的经营范围为:为医疗器械、
一次性医疗用品、亚麻产品提供专业灭菌外包服务、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业灭菌、
布草洗涤服务;Ⅰ类医疗器械的租赁和销售;医用耗材的销售;消毒灭菌产品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金医疗从事的业务未超出镇江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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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医疗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中金医疗现持有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
会 2020 年 3 月 6 日核发的登记号为“31393497132111119P9392”的《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为外科(仅限开展硬式
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转运),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0、发行人的子公司中金健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330402MA2CXDAP5J”的《营业执照》,中金健康的经营范围为:从事
健康科技、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科
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及设备的开发;
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金健康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和深圳金鹏源所持有的《辐射安全许
可证》即将在一年内或一年左右到期。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
管理办法》第 24 条规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
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
材料:1、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2、监测报告;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
防护工作总结;4、许可证正、副本(注: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
分规章的决定》该项已删除)。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
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换发许可证。

     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和深圳金鹏源报告期内均合法经营,按要求进行环
境监测、剂量监测等,符合《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续期申请条件,因《辐射安全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5 年,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和深圳金鹏源自设立至今已
多次办理续证,历次办理过程都顺利完成,因此不存在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

     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分)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所必需的资质、许可;该等资质、许可不存在被吊销、撤销等重大法律风险
或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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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境外业务的经营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在中国
大陆以外地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亦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变更

     1、第一次经营范围变更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同意将发行人章程进行修改,
经营范围变更为:“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辐照加工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以
工商登记的为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向发行人重新
换发变更经营范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二次经营范围变更

    2014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同意将发行人章程进行修改,
经营范围变更为:“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辐照加工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
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零售,珠宝批发、零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须行政许可的除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向发行人重
新换发变更经营范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第三次经营范围变更

     2016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定,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为:“辐照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
格证经营);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金饰品、礼品、
工艺品批发、零售,珠宝批发、零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行政许可的除
外);普通货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同时同意将发行人章程
进行相应修改。该次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已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通
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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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虽进
行过上述经营范围的调整,但主营业务均为辐照技术服务及其他消毒灭菌服务,
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比例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20,529.66 万元、23,309.76 万元和 24,336.44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5.84%、95.65%及 96.09%,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业务的持续经营

     根据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部分的核查结果,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
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许可的范围内从事
经营活动,依法领有《营业执照》,不存在依法应当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发行人
及其子(分)公司与业务持续经营相关的资产为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合法持
有或使用,报告期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其持续经营发生障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相关的许可、资质,且该等许可、资
质均合法有效。发行人不存在业务持续经营方面的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营业务突出,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国
家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亦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构成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中国黄金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其持有发
行人 14,309.9938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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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浙江世元持有发行人 12.80%的股份;鑫刚投资和鑫卫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7.70%的股份,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众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黄金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有 227 家。鉴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大部分企
业不存在商业交易往来情况,故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大部分企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业务发展等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不影响信息
披露完整性以及不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前提下,本律师工作报告对控股股东直接控
制的二级子企业,以及控股股东控制的、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往来的单位
进行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发行人外,中国黄金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
控股的 57 家二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住所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中金黄金股份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                                  黄金生产销
  1                                           2007/09/24   345,113.72
         有限公司        园南街 1 号 5-7 层                                    售
       中国黄金集团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                                  投资与资产
  2                                           2008/03/20   390,180.59
       香港有限公司             道                                             管理
       中国黄金集团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
  3    物业管理有限                           1997/12/02    1,778.17        物业管理
                           园南街 1 号
           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
       怀来宏达矿业
  4                    县王家楼乡麻峪口村     2004/10/19    3,000.00        铁矿采选
         有限公司
                               北
       北京黄金经济    北京朝阳惠忠里 103                                  开展经济学
  5                                           1991/10/01    366.87
       发展研究中心      楼洛克时代中心                                        研究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
  6    中国黄金报社                           1991/10/01    3,544.84        新闻报道
                           园南街 1 号
       河南中原黄金
                       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                                  冶金矿山设
  7    实业发展有限                           1992/01/11    1,191.00
                             路中段                                        备制造维修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8    黄金珠宝股份    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2010/12/16   150,000.00       商品流通
         有限公司        49 号楼 305 室
       中国黄金集团    四川省成都市上东大
  9                                           1993/07/16    3,635.09        地质勘查
       四川有限公司        街段 58 号
       河北峪耳崖黄    河北省宽城县峪耳崖                                 采掘、机械加
 10                                           1991/09/12    648.00
       金技术咨询服            镇                                             工等


                                       3-3-2-7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住所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务有限公司
       吉林海沟黄金
 11    矿业有限责任    吉林省安图县两江镇      1995/11/28    8,000.00        金矿采选
           公司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
       贵州省烂泥沟
                       苗族自治州贞丰县永
 12    金矿有限责任                            2000/03/17    100.00          金矿采选
                       丰街道办建设路 43
           公司
                                 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
       中国黄金集团
 13                    区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2009/11/26    1,500.00        商业服务
       河北有限公司
                         322 号开元大厦
 14    河南文峪金矿    河南省灵宝市予灵镇      1984/01/01   11,049.34        金矿采选
                       陕西省太白县太白河
 15    陕西太白金矿                            1988/06/06    2,574.00        金矿采选
                                 镇
       黔西南金龙黄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
 16    金矿业有限责    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戈      2003/05/15    100.00          金矿采选
         任公司                塘镇
       中国黄金集团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
 17    黑龙江有限公                            1995/03/03    2,775.77        金矿采选
                         路 172 号 14 层
             司
       哈尔滨黄金设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                                   工程勘察设
 18    计研究院有限                            2008/05/06    3,913.11
                           路 318 号                                            计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广西南宁市思贤路思                                   固体矿产地
 19                                            1993/07/19    3,944.20
       广西有限公司        贤路 43 号                                         质勘查
       中国黄金河南
 20                    郑州市文化路 10 号      1995/04/07    9,204.29        金矿采选
         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21                                            1993/06/16   20,396.20        金矿采选
       陕西有限公司      东大街 105 号
                                                                            工程和技术
       长春黄金研究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22                                            1992/07/23    5,200.00         研究与
         院有限公司      南湖大路 6760 号
                                                                            实验发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黄金集团
 23                    景园北街 2 号 49 号楼   2005/04/26   23,492.00        金矿采选
       科技有限公司
                             (整栋)
       中国黄金集团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堡
 24    阳山金矿有限                            2008/12/29   150,000.00       金矿采选
                         子坝镇寺陡坪村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
 25    内蒙古矿业有                            2005/11/05   40,000.00        铜矿采选
                       阿镇呼伦大街 42 号
         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滨
 26    中原矿业有限                            1998/09/29   20,000.00        钼矿采选
                       河路和扁鹊路交叉处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27                                            2005/11/01    1,000.00        金矿采选
       贵州有限公司      宝山南路 564 号
       凤山县宏益矿    凤山县江州乡陇善村
 28                                            2001/09/27    5,459.24        金矿采选
       业有限责任公          大平屯

                                        3-3-2-7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住所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司
       中国黄金集团
                       迁西县东荒峪镇三抚
 29    迁西鑫峪矿业                            2007/12/13    3,000.00        铁矿采选
                             公路南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
 30                                            2007/08/27    618.00          金矿采选
       辽宁有限公司          路 109 号
       中国黄金集团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                                   投资与资产
 31                                            2008/01/14   2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园南街 1 号                                          管理
       中国黄金集团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                                   投资与资产
 32    资产管理有限                            2008/05/23   116,513.87
                         外青年湖北街 1 号                                      管理
             公司
       锡林浩特市兴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
 33    原有色金属有    勒盟锡市毛登牧场锡      1998/05/20    280.00         钨钼矿采选
         限责任公司          铜矿区
       东乌珠穆沁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
 34    乌兰陶勒盖矿    勒盟东乌旗乌里雅斯      2007/09/26    100.00         铅锌矿采选
         业有限公司        太镇宝力根街
       东乌珠穆沁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
 35    奥尤特矿业有    勒盟东乌旗乌里雅斯      2007/09/26     55.00          铜矿采选
           限公司        太镇人险公司南
       中国黄金集团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36    甘肃金钨矿业                            2010/08/17    3,000.00        矿业投资
                         庆阳路 27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7      华大实业                              1989/03/31    400.00          物业管理
                             中段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
       中国黄金集团
 38                    区景园北街 2 号 49      2011/05/09   86,000.00        建设行业
       建设有限公司
                             号楼
       中国黄金集团    中国(上海)自由贸
 39    上海物业管理    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2016/01/12    1,000.00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号一幢一层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
       中国黄金集团                                                        矿产品的加
 40                    区景园北街 2 号 49      2011/09/27   43,000.00
       资源有限公司                                                        工、投资管理
                             号楼
                                                                           建筑业、建筑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中国黄金集团                                                        工程设备、建
 41                      路 3601 号 2 号楼     2012/07/17   75,000.00
       上海有限公司                                                        筑材料的销
                              2010 室
                                                                               售等
                                                                           金矿开采、选
       建昌金泰矿业    建昌县和尚房子乡杜
 42                                            2000/10/16    570.00        矿,冶炼,销
       有限责任公司          杖子村
                                                                               售
       建昌县红旗矿
                       建昌县新开岭乡红旗                                   金矿地下开
 43    业有限责任公                            1996/05/16    300.00
                               村                                               采
           司
       吉林省吉顺矿      长春市人民大街
                                                                           矿业投资、矿
 44    产投资有限公     7088 号伟峰国际商      2008/08/08    5,118.22
                                                                           业信息查询
           司             务广场 1906 室
 45    特颖投资有限    15th Floor,Hutchison   2009/09/09      0.01            投资

                                        3-3-2-7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住所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公司       House,10 Harcourt
                        Road,Central,
                            Hongkong
                       Unit2302 23/F China
                        Insurance Group
       萃协投资有限
 46                     BLDG,141 DES           2010/01/18         0.01            投资
           公司         VOEUX Road,
                       Central,Hongkong
                                                                              矿产品、矿山
       吉林市新潮经    昌邑区虹园经济开发
 47                                            2008/01/15       1,000.00      机械设备销
         贸有限公司          区二社
                                                                                  售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
       中国黄金集团                                                           商品流通、技
 48                    务区机场东路 2 号二     2013/08/02      30,000.00
       贸易有限公司                                                             术服务
                           层 2018 号
       中金文化传媒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                                     广告制作、会
 49                                            2013/03/05      10,000.00
           有限公司        园南街 1 号                                          议服务
       中国黄金集团
                       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
 50    西和矿业有限                            2006/08/10       1,601.83        金矿采选
                         六巷乡花桥村
             公司
       内蒙古金陶股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敖
 51                                            1997/12/09       8,000.00        金矿采选
         份有限公司      汉旗金厂沟梁镇
       成县二郎黄金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二
 52    开发有限责任                            1996/05/15       5,230.00        金矿采选
                           郎乡崖背村
             公司
       北京宝巨丰新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                                     技术咨询、技
 53    能源技术有限                            2009/04/13       1,000.00
                         园南街 1 号 402 室                                     术服务
             公司
       莱州金鹰投资    山东省莱州市光州东
 54                                            2013/01/28       300.00            投资
           有限公司            街
       莱州中金黄金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55                                            2012/05/09       300.00            投资
       矿业有限公司        朱桥镇朱桥村
       中国黄金集团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
 56                                            2015/05/12      100,000.00       金融服务
       财务有限公司      外大街 9 号一层
       中国黄金集团
                       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57    研究总院有限                            2014/05/28      20,000.00        科学研究
                               2号
             公司
      除上述企业外,控股股东控制的、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往来的单位基
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                                                                                  主营
         企业名称                住所              成立时间        开办资金
号                                                                                  业务
                                                                   (万元)
      中国黄金集团第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                                        建筑
1                                                  1987/12/3        15,000.00
      三工程有限公司          99 号 1 幢                                            工程
      河南省三门峡黄    河南省三门峡市上阳路                                        教育
2                                                   1979/1/1        1,760.00
        金工业学校              南段                                                培训
3     秦皇岛北戴河黄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       2011/8/10        1,082.00        住宿


                                        3-3-2-7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金宾馆有限公司           路 67 号                                       餐饮
       西藏华泰龙矿业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                                   矿产
4                                                     2007/1/11   176,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古大道以西、1-4 路以北                                 开采
       中十冶集团有限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                                   建筑
5                                                     2006/8/22   15,000.00
             公司       炬路 10 号企图时代 10 层                               工程


     4、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对外投资”所述,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共九家,即深圳金
鹏源、武汉辐照、成都辐照、重庆辐照、中金医疗、中金新能源、上海金鹏源、
天津金鹏源、中金健康。

     5、发行人的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6、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的自然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盛相中通过浙江世元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现任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7 名(其中 2 名兼任董事)。该等人员的
名单及所任职务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五章“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变化”第(一)节“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
母。

     7、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包括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3-3-2-8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
业名单详见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变化(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董事梅治福之配偶之妹妹担任副
 1      合众保险公司保定分公司
                                                   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陈强之弟弟担任
 2      深圳市坑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陈强之妹妹持股
 3      深圳市霞满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0%并担任总经理
 4      深圳东记汽车修配厂                         监事张经恒之兄担任厂长
                                                   副总经理于梅之配偶出资 69.28%
 5      深圳市科尚通信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于梅之配偶出资 100%
 6      成都市紫丁香科技有限公司
                                                   并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7      深圳科尚同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经理于梅之配偶出资 68.75%
       (2)关联自然人盛相中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
董事、高管的企业

       除公司股东浙江世元外,关联自然人盛相中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
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执行董事,持股 90%
 2      温州中金黄金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经理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3      浙江黄金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
 4      杭州中金至尊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持
 5      国盛黄金有限公司
                                          股 100%
 6      金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总经理
 7      浙江中金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持股 63.67%
 8      凯琳阿雷佐珠宝(深圳)股份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持股 30%

                                       3-3-2-8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9      浙江中金珠宝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之女持股 51%
        杭州市富阳区中发塑钢门窗有限公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之兄弟任执行董事、总经
 10
        司                                 理,持股 30%
 11     浙江博杰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持股 100%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任执行董事、
 12     杭州盛大塑胶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任董事、总经
 13     浙江中金上官实业有限公司
                                           理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任监事;浙江
 14     徐州苏源盛大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博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企业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8、其他关联方

       (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
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要包括: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成都辐照 29%股
 1      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权的企业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成都辐照 20%股
 2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权的企业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中金医疗 20%股
 3      康复集团(已重组为镇江市医疗集团)
                                               权的企业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人民医 康复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
 4
        院)                                   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四院、 康复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
 5
        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 康复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
 6
        院)                                   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康复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
        镇江新区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
 7                                             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目前为镇江
        区分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下属分院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   康复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
 8
        院)                                   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9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10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11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12     镇江市丹徒世业卫生院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13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3-3-2-8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009 年 11 月,镇江市成立了康复集团、江滨医疗集团两大医疗集团,作为
城市医疗集团模式的医联体。其中,康复集团以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包
括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镇江新区
人民医院,以及镇江新区所辖的大港、大路、丁岗、姚桥等基层医疗机构,京口
区的正东路、象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妇保所、润州区金山、和平、蒋乔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

     2019 年 3 月开始,原有的康复集团、江滨医疗集团进行重组,原两大医疗
集团拟整合为镇江市医疗集团和新的江滨医疗集团。其中,镇江市医疗集团有镇
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第四人
民医院、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镇江市口腔医院、镇江市中医院和镇江新区人民
医院等 8 家医院,以及润州区官塘桥、蒋乔、金山、和平路、黎明、宝塔路、七
里甸、工业园,四院正东路,镇江新区平昌、大港街道、姚桥、大路,丹徒区世
业卫生院等 14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述重组
已完成,康复集团已重组更名为镇江市医疗集团。

     (2)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与本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
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

     报告期内,除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与公司曾存在关联
关系的主要关联企业如下:

序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号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1   共青城立晖立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 99%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2   共青城立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 9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3   杭州康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 90%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4   深圳立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资 50%,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杭州立英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                                            资 2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伙)
                                              企业
 6   杭州英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3-3-2-8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资 12%,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杭州立琦汉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                                             资 5.19%,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杭州尚泰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8                                             资 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伙)
                                               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9   中证嘉湖                                  资 4.76%,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10   深圳立晖英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资 4%,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杭州中证大道瑞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                                             资 0.02%,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
12   金石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
13   深圳金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
14   海南丰兴精密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杭州中证大道丰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5                                             资 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限合伙)
                                               企业,现已注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
     杭州中证大道融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                                             资 0.02%,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的企业,现已注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
17   圣吉川(海口)智能车库运营有限公司
                                               任董事的企业,现已注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曾
18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张莉
19   呼伦贝尔中垦商粮有限责任公司
                                               娟担任董事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经核查,依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如下:

     1、支付给关联方的报酬

                                                 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3-3-2-8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63.22           448.65            329.05

     上表中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发行人系根据国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并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关键管理
人员薪酬。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的薪酬确定已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审议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已履行了董事会的审议程序。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的
                                                     关联交易的原因、合理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公允性
                        2019     2018        2017        性、必要性
                        年度     年度        年度                           (定价依据)
                                                     中金医疗租赁镇江市
                                                     第二人民医院的厂房
镇江市第
             代收代缴                                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 按照市场定
二人民医                136.63   158.46     204.34
             水电费等                                水电费等由镇江市第     价结算
  院
                                                     二人民医院代收代缴,
                                                     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重庆辐照为建设辐照
                                                     厂房及相关设施,以招
中国黄金
                                                     投标形式选聘施工单   公开招投标
集团第三
             构建厂房   321.72     -            -    位,中国黄金集团第三 确定,交易价
工程有限
                                                     工程有限公司最终中     格公允
  公司
                                                     标,具有合理性、必要
                                                               性

     除上表所列交易外,出于便利性考虑,发行人与黄金集团下属单位中国黄金
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
司、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黄金报社、康复集团、黄金集团、中国黄
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基于采购物业服务、接受入职等培训、酒店住宿、购买杂志、
设计服务、网络维护服务、职称评审、党务培训等发生了少量关联交易,2017、
2018 及 2019 年各项交易金额合计为 2.08 万元、16.09 万元和 12.46 万元。交易
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3-3-2-8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提供消毒服务          209.87      212.44      212.39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提供消毒服务          748.99      799.41      774.57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提供消毒服务           68.39       68.56       68.68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提供消毒服务           1.42        0.75        0.78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提供消毒服务             -         0.03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提供消毒服务           46.19       47.17       47.17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
                                  提供消毒服务           0.66        0.72        0.75
          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
                                  提供消毒服务           4.09        2.99        2.00
          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
                                  提供消毒服务           0.79        0.92        0.38
        服务中心
    镇江市丹徒世业卫生院          提供消毒服务           0.50        0.63        0.95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         2.93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终止租赁补偿费      2.70        -           -
   注:2019 年底康复集团重组更名为镇江市医疗集团,除镇江康复医疗集团原有医联体
成员单位外,上表中的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
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江市丹徒世业卫
生院也成为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单位,故亦认定为关联方。

     上表中发行人子公司中金医疗作为镇江市唯一一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的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其为股东康复集团(现更名为镇江市医疗集团)的
医联体成员提供消毒灭菌服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中金医疗根据市场化协商谈
判与客户商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上表中发行人子公司成都辐照(经营范围中包括辐照食品销售)向西藏华泰
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出售九尺板鸭、酸辣粉、火锅川粉、火锅底料、油制辣椒等
食品,销售价格与其同期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企业的相同食品平均价格基本一致,
定价公允。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与成都辐照的关联交易系因提前终止房屋
租赁协议后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给予成都辐照装修补偿费,双方依据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公允性。

     3、关联租赁

                          交易金额(万元)
出租人 承租人                                          关联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必要性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3-3-2-8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出租人 承租人             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必要性
                                                       中金医疗无自有房产,镇江市中西医
                                                       结合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的场所能
镇江市
       中金医                                          满足中金医疗生产经营的需要,且与
第二人                  91.08     98.00          98.00
         疗                                            中金医疗主要客户经营场所的距离
民医院
                                                       较近,中金医疗向其租赁消毒供应中
                                                             心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经查询赶集网上列示的镇江同区域租赁市场可比价格,中金医疗位于江苏省
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 18 号的经营场所的平均租赁价格(0.99 元/日/ m2),与同
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租赁价格
  序号       房屋名称            房屋地址              距离      信息来源
                                                                            (元/日/ m2)
   1     万达广场办公房     黄山北路万达广场         约3.8公里    赶集网         0.94-1.2

   2     电力路办公楼       电力路68号               约5.6公里    赶集网             1.05

       因此,中金医疗向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租赁的消毒中经营场所的租赁价格、
租金合理公允。

       此外,中金医疗已与无关联第三方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协
议,现租赁房屋已交付并在装修,待条件满足后中金医疗即将生产经营场所整体
搬迁至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正东村的厂房,并将终止与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
院的租赁协议。该项关联租赁未来不会持续发生。

       除上表关联租赁外,报告期内深圳金鹏源曾将自有闲置房屋出租给关联方华
大实业用于办公使用,租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交
易金额分别为 2.98 万元、3 万元及 3.04 万元,该关联租赁已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终止;报告期内成都辐照曾租赁关联方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的房产用于
办公使用,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交易金
额分别为 0 万元、4 万元及 5.18 万元,该关联租赁已于 2019 年 10 月 7 日终止。




                                          3-3-2-8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4、关联借款、资金拆借及利息支付

                                     拆借金额(万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相关主体      关联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必要性
                                         元)
序号                                                               关联借款
  1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     2016/04/21         2017/04/19     中金辐照    下属公司采购钴源、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2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600.00     2016/05/12         2017/05/11     中金辐照      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
  3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16/06/01         2017/05/27     中金辐照     下属公司采购钴源、补充流动资金
  4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17/05/26         2018/05/25     中金辐照         借新还旧、补充流动资金
  5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0.00     2018/05/24          2019/04/1     中金辐照    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下属公司采购钴源
  6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0.00     2017/05/09         2017/12/13     中金辐照     下属公司采购钴源、补充流动资金
                                                                                                  采购钴源、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生产经
  7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7/07/19         2018/07/18    上海金鹏源
                                                                                                                营周转
  8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8/08/17         2019/07/08    上海金鹏源      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经营周转
  9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8/09/20         2019/04/22    上海金鹏源      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经营周转
                                                                                                  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经营周转、采购钴
  10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8/10/24         2019/10/08    上海金鹏源
                                                                                                                  源
  11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9/06/14         2019/11/11    上海金鹏源        采购钴源、补充流动资金
                                                                                                  购钴源、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生产经营
  12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0.00     2017/12/12         2018/09/04    上海金鹏源
                                                                                                                周转
                                                                                                  购钴源、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生产经营
  13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7/11/08         2018/10/09    上海金鹏源
                                                                                                                周转
                                                                                                  购钴源、支付借款利息、日常生产经营
  14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7/08/15         2018/08/14    上海金鹏源
                                                                                                                周转




                                                                 3-3-2-8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拆借金额(万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相关主体      关联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必要性
                                           元)
  15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18/05/24           2019/05/08      天津金鹏源        采购钴源、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资金拆借(拆入)
  1                华大实业               200.00      2013/01/01           2018/09/26      深圳金鹏源             补充流动资金
          华大实业(通过农业银行委托
  2                                      1,000.00     2015/09/06           2018/05/24      天津金鹏源        购买钴源、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
                                                                                                        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满足发行人日常
  3                华大实业               30.00       2014/01/27            2017/9/19       中金辐照
                                                                                                                  经营的资金需求
                                                                                                        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满足发行人日常
  4                华大实业               145.00      2013/12/16           2017/09/19       中金辐照
                                                                                                                  经营的资金需求
                                                                                                        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满足发行人日常
  5                华大实业               100.00      2015/03/23           2017/09/19       中金辐照
                                                                                                                  经营的资金需求
                                                                                                        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满足发行人日常
  6                华大实业               200.00      2015/04/20           2017/09/19       中金辐照
                                                                                                                  经营的资金需求
                                                                                                        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满足发行人日常
  7                华大实业               820.00      2017/04/24           2017/09/19       中金辐照
                                                                                                                  经营的资金需求
                                                                                                        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满足发行人日常
  8                华大实业               295.00      2017/09/20           2018/09/26       中金辐照
                                                                                                                  经营的资金需求
序号                                                               资金拆借(拆出)
                                                                      2017/01/17(实际还
  1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2015/01/29                           深圳金鹏源        资金周转、补充流动资金
                                                                       款日 2017/01/20)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北京银监局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1H211000001,
其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发行人提供流动资金借款。2019 年下半年,公司已偿还向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全部借款,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已不存在向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



                                                                     3-3-2-8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上表中发行人向华大实业拆借的资金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付息,发行人向华大拆借的资金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全部
归还。

     发行人向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拆出的资金利率系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该笔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收回。

     5、关联方存款及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的原因、   关联交易的公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合理性、必要性   性(定价依据)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为北京银
                                                                                          监局批准成立的非
                                                                                                             按同期银行存款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            -             6,562.30     2,809.22    银行金融机构,发
                                                                                                               基准利率计息
                                                                                          行人将货币资金存
                                                                                          放在该公司具有合
                                                                                                理性

     2019 年下半年,公司已无在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已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清理完毕,发行人从集团财务公司的借款已于 2019 年末全部偿还。
根据黄金集团 2020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书面说明,“在本次 IPO 在审期间,为确保中金辐照的独立性,本公司对中金辐照及其分/子公司
不再强制要求资金归集管理。上市公司(含拟上市在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金辐照亦出具
书面承诺:“未来本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保证公司财




                                                            3-3-2-9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务独立,如非必须,将尽量避免和集团财务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和交易。如不可避免,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相关
制度执行,确保交易公允。”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性质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应收消毒灭菌款     67.50        18.75           18.84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应收消毒灭菌款     11.30        70.43          146.32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应收消毒灭菌款      0.08         0.16           0.41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应收消毒灭菌款     11.30        11.30           11.30
      应收账款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应收消毒灭菌款      0.14          -             0.25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应收消毒灭菌款      0.70         1.67           0.50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应收消毒灭菌款      0.73         0.05           0.10
                              镇江市丹徒世业卫生院          应收消毒灭菌款      0.20         0.28           0.67
     其他应收款                       田丰                      备用金           -           1.70             -
                                     合计                                      91.95       104.34          178.39
     (2)应付款项



                                                            3-3-2-9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               5.68
      应付账款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127.58           78.61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70.06             7.48            43.67
                                     华大实业                             -                -              90.63
      应付利息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5.56
     其他应付款                      华大实业                             -              12.08            574.41
      短期借款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000.00         9,000.00
      长期借款                       华大实业                             -                -             1,000.00
                              合计                                      70.06           6147.14          10798.56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建造重庆辐照厂房办理最终结算的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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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7、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前审议通过及事后补充确认。

     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
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批准程序。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
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各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及未来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主要是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代收代缴中金医疗的
水电费等费用。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分别为 206.42 万元、174.55 万元、470.79 万
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88%、1.59%和 5.01%,扣除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费用后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64%、0.15%和 2.84%,占比很低,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107.67 万元、1,136.55 万和 1,083.60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7%、4.66%和 4.28%。不考虑镇江市医疗集团重组
新增医联体单位与公司的交易外,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056.42
万元、1,084.12 万元、1,031.3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3%、4.45%、
4.07%,占比均不高且逐年下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金额分别为 93.30 万元、97.30 万元和 98.47
万元,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5.80%、66.02%、68.17%,公司向关

                                  3-3-2-9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联方承租房屋主要是中金医疗向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租赁消毒供应中心经营
场所,未来随着中金医疗新厂房完成搬迁该关联租赁即不再持续。公司向关联方
出租房屋金额分别为 2.98 万元、3.00 万元和 3.04 万元,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分别为 0.53%、0.44%、0.49%,且深圳金鹏源和华大实业的关联租赁、中国
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和成都辐照的关联租赁目前已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
和 2019 年 10 月 7 日终止,该等关联交易不再发生。未来公司关联租赁金额呈下
降趋势,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报告期公司关联借款金额分别为 9,600 万、9,000 万和 7,000 万元,占发行人
借款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100%和 58.33%。截至 2019 年末,关联借款
都已偿还完毕;2017、2018 年从关联方拆入资金的金额分别为 1,560 万元、1,030
万元,占发行人同类交易比例为 100%、100%,2019 年未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2017 年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金额为 200 万元,占发行人同类交易比例为 100%。
2018、2019 年公司未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2017、2018 年公司在关联方的存款本金余额分别为 2,809.44 万元、8,256.71
万元,占发行人同类交易比例为 72.92%和 95.32%。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在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均已清理完毕,已不存在在关联方存款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合理,且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已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内
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调节发行人收入、
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形,未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发生关
联交易总体呈下降趋势。


     (五)拟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1、为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其细则、《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性文件中就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
规定如下:

     (1)《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
事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表决制度。


                                  3-3-2-9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事项,第六十六条规定了关联股东回避制度,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
和表决程序。

     (3)《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了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关联董事的定义、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定义了关联人、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并对关
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进行了规定。

     2、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1)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
施重大影响且对中金辐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中金辐照不存在其他任
何重大关联交易。

     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公司能力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承诺
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中金辐照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中金辐照
发生全部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并保证按照市场价格公
允定价,按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及有关规定履行股份公司法定的决策程序、交易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
且对中金辐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不通过与中金辐照之间的关联交易谋
求任何本公司利益,也不会进行任何有损中金辐照及中金辐照中小股东利益的关
联交易。


     如本公司未执行上述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将在中金辐照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执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金辐照股东




                                   3-3-2-9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
中金辐照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内容为止”。

     (2)关于规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中金辐照资金往来、担保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中金辐
照资金往来、担保事项的承诺》,具体如下:

     “针对规范中金辐照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担保事宜,为切实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保证中金辐照及中金辐照其他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本公司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
公司将避免占用中金辐照公司资金,并保证不发生不规范的财务资助行为,不利
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中金辐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
公司将不与中金辐照发生提前垫付采购款项、日常费用等财务资助行为,并避免
发生通过第三方向中金辐照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避免与中金辐照发生不必
要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
公司与中金辐照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
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

     4、本公司保证,中金辐照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
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5、如果违背上述承诺,并给中金辐照及中金辐照其他股东利益带来任何损
失,本公司均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赔偿责任,且本公司将在中金辐照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执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金辐照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中金辐照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内容为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及其细则中明确了保障关
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和制度,该程序及制度客观公允、合法有效,有利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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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出具书面承诺,有利于减少
和规范其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六)同业竞争与承诺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其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实验室检测;工
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黄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零售,珠宝批
发、零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行政许可的除外);普通货运;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

     发行人营业范围中含“黄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零售,珠宝批发、零
售”内容是因为 2014 年公司为拓宽融资方式,拟通过农行的代理黄金交易业务进
行融资,由农行代理发行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办理黄金现货交易,即“借金还金”。
经与当地工商部门沟通,发行人进行黄金现货交易需增加相应的营业范围,故增
加营业范围“黄金饰品、礼品、工艺品批发、零售,珠宝批发、零售”。截至目前,
发行人从未开展过此类业务,且未来亦不会实际经营此类业务。

     中国黄金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中国黄金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各级企业共达 227 家。根据中国黄金集团官网披
露的信息,中国黄金集团的主业是:贵金属及伴生金属资源开发、冶炼、加工、
贸易;辐照加工业;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根据所从事的业务的不同,中国黄金集
团对下属企业实现“板块化”管理,目前中国黄金集团下设中金黄金、中金香港、
中金珠宝、中金建设、中金资源、中金辐照、中金贸易七大业务板块,以及内蒙
古矿业公司、贵州锦丰公司等骨干企业和中国黄金报社等文化传媒企业。该等业
务板块中,发行人是中国黄金集团内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唯一平台。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已
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
制)的除中金辐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实体(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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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与中金辐照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从事任何可能与
中金辐照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活动;

     (2)自承诺函出具日始,本公司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经营实体不开展对与中金辐照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
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金辐照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
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金辐照
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金辐照的
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如果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
股任何可能会与中金辐照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
会让予中金辐照;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处于中金辐照的控
股股东地位为止;

     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造成中金辐照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
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中国黄金集团书面确认,发行人与中国黄金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其他关联方的同业竞争

     经核查,发行人与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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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披露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的核查结果,并对照发行人
    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该事项的披露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对有关关
    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隐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且在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事情审议或
    事后确认程序,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已采取有效措施避
    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已对有关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
    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


            1、房地产①

         (1)发行人拥有的房地产如下:


                  房地产     建筑面积               土地    他项    取得                      土地
 房地产证号                                 用途                             发证单位
                    名称     (平方米)             位置    权利    方式                    使用年限

                  南天大                            福田                    深圳市房地
 深房地字第                                 住宅                                           1984.11.12-
                  厦1栋        107.00               区白     否     转让    产权登记中
3000677765 号                               用地                                           2034.11.11
                    224                             沙岭                        心


         南天大厦 1 栋 224 房产系由发行人前身辐照有限根据中国黄金集团下发的
    《关于划转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清算后资产的通知》(中金资财[2005]59
    号),承接中国黄金集团原下属企业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已于 2005 年
    注销)所得。为核查南天大厦 1 栋 224 所属宗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及房屋建设手续,本所律师实地走访了深圳市档案中心不动产管理中心、深圳市

    ①
      深圳、上海、天津、武汉均实行房地产合一制度,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包含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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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电话咨询了深圳市档案局城建档案业务大厅,上
述主管部门均表示由于年代久远,当时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中没有存档
该宗土地的出让合同、建设手续或其他相关材料。因此本所律师未能核实南天大
厦 1 栋 224 所属宗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房屋建设手续是否齐全。
但鉴于发行人已取得了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颁发的“深房地字第 3000677765
号”《房地产证》,本所律师认为,南天大厦 1 栋 224 权属清晰,应为合法建筑。

       此外,该房屋原主要用于员工宿舍,现处于闲置状态。如未来被强制收回,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青岛分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他
                          使用权面
土地/不动产                          用                取得   项     登记机
                地号        积               坐落                              权利期限
  权证号                             途                方式   权       关
                        (平方米)
                                                              利
                                            胶南市临
                                     工
  南国用                                    港经济开                 胶南市
               GC-01                 业                                       2011.05.26-
(2011)第               15,711.61          发区上海   出让   否     国土资
                -501                 用                                       2061.05.25
G122602 号                                  路西、北                 源局
                                     地
                                              一路南
鲁(2020)青                         工     黄岛区珠                 青岛市
岛市黄岛区                           业     山北路以                 黄岛区   2020.04.29-
                  -       954.00                       出让   否
不动产权第                           用     东、秦发                 自然资   2070.04.28
  0088114 号                         地       路以南                 源局


       根据青岛分公司与胶南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1 年 5 月 26 日签订的编号为胶南
-01-2011-0003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C-01-501 号宗地土地使
用权系受让取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青岛分公司与青岛市黄
岛区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签订的编号为胶南-01-2011-00031 号《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0088114 号”
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土地系受让取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行人青岛分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


房产       建筑面积       房屋       他项    规划用    取得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证号       (平方米)     坐落       权利      途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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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权证初
                          胶南市泰                 厂房、综          胶南市房产
  私字第      10,567.94                  否                   自建                 2013.06.03
                            发路                   合楼等              管理中心
002942 号

        此外,青岛分公司位于胶南市泰发路青岛分公司厂区内的两处建筑物由于系
 在自有土地上或厂房内兴建,且建筑面积小,非生产经营主要场所,发行人未及
 时向政府部门履行报建手续。两处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结构            房屋坐落                       用途
                                                                     (平方米)
    1       青岛分公司    仓管室     混合          胶南市泰发路        100.86       办公
    2       青岛分公司     板房      彩钢板        胶南市泰发路        342.45     临时仓储


        上述仓管室主要用于仓库管理员临时休息及办理货物出入库手续使用,板房
 实际用途为保温库,作为少量对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辐照产品的临时仓储。保
 温库布置在青岛分公司厂房内,厂房产权证书齐全,所在土地使用权人为青岛分
 公司。经咨询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认为保温库房虽形式上属于构筑物,但在性质上属于内部设施,是对已有建筑物
 的内部空间划分,不属于建筑物的新建、改建,不需要履行报建手续;就仓管室,
 青岛分公司已向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青岛市
 规划局黄岛分局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受理该申请,并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取得
 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另外,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
 许可证。因此,青岛分公司仓管室由于面积不到 300 平方米,可以不申请办理施
 工许可证。

        就青岛分公司存在上述未报建建筑物的情形,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综合行
 政执法办公室已出具书面证明,认为因仓管室建于青岛分公司自有土地上,且已
 在补办报建手续,青岛分公司自建仓管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亦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在该局法
 定职责范围内,未发现青岛分公司存在土地和规划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
 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
 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

                                              3-3-2-10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青岛分公司仓管室账面值 16.236 万元,如主管部门因
仓管室未履行报建手续对青岛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小。此外,仓管
室主要用于仓管员临时休息及办理货物出入库手续使用,属于辅助性用房,面积
较小,账面价值较低,企业已补办报建手续,且所在辖区的综合执法部门亦出具
了不予行政处罚的证明,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
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书面说明,由于仓管室面积较小,出于便利性考虑,其将与募投
项目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厂房一并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根据
2019 年 7 月 24 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
年修正)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
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经与发行人确认
并咨询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述仓管室办理权属证
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深圳金鹏源拥有的房地产如下:




                                3-3-2-10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建筑
                                                                                                            土地
                                                              建筑面积                               物取                          土地
 序号          房地产证号                 房地产名称                     规划用途      土地位置             取得   登记时间
                                                            (平方米)                               得方                        权利期限
                                                                                                            方式
                                                                                                     式
                                                                                    深圳市罗湖区布                              1984.11.02-
  1     深房地字第 2000416464 号   单身宿舍 02 栋全栋        3,023.38    单身宿舍                    转让   转让   2008.08.20
                                                                                    心路辐照中心                                2014.11.01
                                                                                    深圳市罗湖区布                              1984.11.02-
  2     深房地字第 2000093578 号   工业厂房 05 栋            5,472.00    工业仓储                    转让   转让   2002.03.25
                                                                                    心路辐照中心                                2014.11.01
                                                                                                                                1984.04.24-
  3     深房地字第 3000127686 号   下步庙北区 28 栋 804       90.46         住宅    华强南路         转让   转让   2002.07.30
                                                                                                                                2034.04.24
                                                                                                                                1984.11.30-
  4     深房地字第 3000127688 号   下步庙北区 28 栋 403       78.94         住宅    华强南路         转让   转让   2002.07.30
                                                                                                                                2034.11.30
                                                                                                                                1984.11.30-
  5     深房地字第 3000127701 号   下步庙北区 28 栋 603       78.94         住宅    华强南路         转让   转让   2002.07.30
                                                                                                                                2034.11.30
                                                                                                                                1984.11.30-
  6     深房地字第 3000127705 号   下步庙北区 28 栋 102       74.82         住宅    华强南路         转让   转让   2002.07.30
                                                                                                                                2034.11.30
                                                                                    罗湖区东盛路 2                              1998.10.20-
  7     深房地字第 2000101891 号   辐照中心住宅楼 5 栋 1E     78.51         住宅                     转让   转让   2002.06.10
                                                                                    号                                          2068.10.19
                                                                                                                                1990.12.02-
  8     深房地字第 2000101892 号   辐照中心 10 栋 701         83.76         住宅    罗湖区布心路     转让   转让   2002.06.10
                                                                                                                                2040.12.01
                                                                                                                                1990.12.02-
  9     深房地字第 2000101893 号   辐照中心 10 栋 302         97.45         住宅    罗湖区布心路     转让   转让   2002.06.10
                                                                                                                                2040.12.01
                                                                                                                                1990.12.02-
  10    深房地字第 0200713 号      辐照中心 10 栋 111         55.50         住宅    罗湖区布心路     转让   转让   1993.08.24
                                                                                                                                2040.12.01
                                                                                                                                1990.12.02-
  11    深房地字第 0200714 号      辐照中心 10 栋 109         55.50         住宅    罗湖区布心路     转让   转让   1993.08.24
                                                                                                                                2040.12.01



                                                                3-3-2-10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建筑
                                                                                                             土地
                                                               建筑面积                               物取                          土地
 序号          房地产证号                 房地产名称                      规划用途      土地位置             取得   登记时间
                                                             (平方米)                               得方                        权利期限
                                                                                                             方式
                                                                                                      式
                                                                                                                                 1990.12.02-
  12    深房地字第 0200715 号      辐照中心 10 栋 110          55.50         住宅    罗湖区布心路     转让   转让   1993.08.24
                                                                                                                                 2040.12.01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1#厂房    7,117.86       厂房
                                                                                     宝安区光明街道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1#宿舍    3,519.50       宿舍                                                2006.05.12-
  13    深房地字第 8000103803 号                                                     白花居委会观光   自建   出让   2012.07.23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办公楼     1,585.96       办公                                                2056.05.11
                                                                                     路南侧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门卫房      23.73      配套设施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2#辐照
  14                                                          7,212.29       厂房
                                   厂房                                              宝安区光明街道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                                                                                                   2006.05.12-
  15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2#宿舍    3,015.79       宿舍    白花居委会观光   自建   出让   2017.04.11
        权第 0047559 号                                                                                                          2056.05.11
  16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3#厂房    8,052.61       厂房    路南侧
  17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4#厂房    6,684.56       厂房




                                                                 3-3-2-10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

     ①上述列表序号 1、2 项下的发行人总部办公使用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心
路辐照中心单身宿舍 3,023.38 平方米 02 栋和工业厂房 05 栋由深圳市辐照加工中
心(深圳金鹏源前身)自建,建设时取得了深圳市规划局核发出《建筑许可证》,
并完成了竣工验收手续。上述房产位于同一宗土地(宗地号 H409-0021),由深
圳市辐照加工中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2001
年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改制为深圳金鹏源,故 2002 年上述房地产转至深圳金鹏
源名下。其中单身宿舍 02 栋于 2008 年补交地价款 328,050 元,由非市场商品房
转为市场商品房。

     因深圳金鹏源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形成年代久远,部分文件已遗失,
但经核查发行人提供的现存资料并经相互佐证,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取
得符合当时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
例》等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深圳金鹏源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取
得和使用合法合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出具书面证明(深规划资源证明[2020]0131 号),
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深圳金鹏源因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而被调查或行政处罚的记录。

     经核查,宗地号 H409-0021 的土地使用权已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到期,深圳
金鹏源曾分别于 2013 年、2014 年及 2016 年向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以
下简称“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补地价延长宗
地 H409-0021 的土地使用年限,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均以 H409-0021 宗地法定图则已变更为中学用地为由驳回申请,但同意深圳金鹏
源在保持其原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因此,目前发行人可继续使用上述
土地及已建的合法建筑,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但因延期申请未能获得批准,上
述土地存在被收回风险。

     2020 年 5 月 7 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于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书,将前
述到期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纳入政府征收范围(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政府公告的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为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止,房
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如该等房产被强
制收回,可能会产生一些搬迁费用,以及中金辐照和深圳金鹏源现有相关职能部

                                  3-3-2-10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门的办公费用。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和第二
十三条的规定,如未来被强制收回,政府需就征收的地上房屋给予补偿,补偿范
围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含已经取得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的
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
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
四十八条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辖区政府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
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深圳金鹏源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辐照中
心单身宿舍,目前除部分用于公司员工自住外,其余均对外出租;工业厂房 05
栋中 69 平方米的房屋深圳金鹏源曾租赁给华大实业用于办公,2019 年 11 月 30
日租赁合同已终止履行;2016 年,随着光明厂区二期辐照装置建成,布心厂区
(即工业厂房 05 栋)的大部分钴源转移至光明厂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深圳金鹏源到期土地之地上建筑物除部分用于研发、实验外,其余均用于员
工宿舍及办公使用。

     辐照中心单身宿舍 02 栋和工业厂房 05 栋土地上的建筑物,占用房屋总面积
共计 8,495.38 平方米。经测算,上述房屋面积占发行人所有房屋面积的比例为
7.18%,占比较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由于深圳金鹏源到期土地的地上建筑物仅用于研发、
实验、员工宿舍及办公等辅助性用途,深圳金鹏源布心厂区大部分钴源已于 2016
年转移至光明厂区,如果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被强制收回,发行人容易找
到可替代场所,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②上述列表序号 3-6 项下步庙北区 28 栋 4 套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下步庙北区 28 栋 804、403、603、102 的房屋系深圳金鹏源前身深圳市辐照
加工中心于 1984 年从深圳市城市建设住房开发公司购置取得,2001 年深圳辐照
加工中心改制为深圳金鹏源后该等房产转至深圳金鹏源名下。为核查房屋所属宗
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房屋建设手续,本所律师实地走访了深圳市
档案中心不动产管理中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电话咨询了深
圳市档案局城建档案业务大厅,但由于年代久远,当时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上
述主管部门均没有存档土地出让合同、房产建设手续或其他相关材料。因此,本

                                 3-3-2-10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所律师仍未能核实上述房屋所属宗地土地权属性质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但鉴
    于发行人就上述房屋已取得了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房地产证》,本
    所律师认为,下步庙北区 28 栋 804、403、603、102 房屋应为合法建筑。

          根据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4 套房地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142,954.55 元;目前 804、603 号房屋均出租给非
    关联自然人,403、102 号房屋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
    响。

          ③上述列表第 7-12 项土地均为国有土地,均由深圳金鹏源前身深圳市辐照
    加工中心以出让方式取得,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支付了出让金,因深圳
    市辐照加工中心改制为深圳金鹏源,上述房地产均于 2002 年转归深圳金鹏源所
    有。

          第 13-17 项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深圳金鹏源以出让方式
    取得,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支付了出让金。

          ④上表中第 10-12 项三处房地产,即深房地字第 0200713 号、深房地字第
    0200714 号、深房地字第 0200715 号,证载权利人为深圳金鹏源的前身深圳市辐
    照加工中心。2011 年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改制后上述房屋均于 2002 年转为深圳
    金鹏源所有,但因年代久远部分材料缺失,该三处房产至今尚无法过户至深圳金
    鹏源名下。根据发行人说明,上述房产的不存在权属纠纷,亦不影响发行人的实
    际使用。

          (4)上海金鹏源拥有的房地产如下:

                                               他                     建筑
                  土地面     建筑面积                                           土地
 房地产    土地                          用    项   房地              物取                土地
                  积(平方     (平方                      发证单位             取得
   证号      号                          途    权   坐落              得方              使用年限
                    米)         米)                                           方式
                                               利                       式
           青浦                                     青浦   上海市规
沪房地青 区工                                       区青   划和国土
                                         工
字(2011) 业园                                     浦镇   资源管理
                                         业                                            2002.10.23-
    第     区1    18597.8    12,262.91         否   汇金   局、上海   自建      出让
                                         用                                            2052.10.22
  009202   街坊                                      路    市住房保
                                         地
    号     1/3                                      1168   障和房屋
           丘                                        号    管理局




                                              3-3-2-10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与上海金鹏源于 2002 年 10 月 23 日签订的“青房
   地[2002]出让合同字 78 号”《上海市青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表中
   房地产所属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取得,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
   权。

          (5)天津金鹏源拥有的房地产如下:




                                            他                          建筑
                        建筑面积                                                  土地
 房地产      土地面积                  用   项   房地坐                 物取                土地
                          (平方                            发证单位              取得
   证号      (平方米)                途   权     落                   得方              使用年限
                            米)                                                  方式
                                            利                            式
房地证津字                             工        空港经     天津空港
    第                                 业        济区中     经济区房                     2004.06.14-
               32,322.6   19,325.60         否                          自建      出让
1150115017                             用        环南路     地产管理                     2054.06.13
   13 号                               地        11 号        局


      根据天津金鹏源与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于 2004 年 6 月 14 日就第一期项
   目用地签订的“津保合字[AF-00051]号”《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
   偿出让合同》以及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就第二期项目用地签订的“津空加合字
   [AF-00244]号”《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上表中
   房地产所属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取得,权利类型为城镇国有土地。

      (6)成都辐照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土地      使用权面积                  取得              他项
                                用途                 坐落              发证单位      权利期限
      证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彭国用
                                                    彭州市
    (2018)                                                           彭州市国     2013.05.17-
                 20,022.07    工业用地      出让    工业开     否
    第 10174                                                           土资源局     2063.05.17
                                                      发区
       号


          根据成都辐照与彭州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3 年 5 月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上述土地系受让
   取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成都辐照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


                                            3-3-2-10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他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项                      规划    登记日期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发证单位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                      用途
                                                                             利
      彭房权证监                       致和镇银厂沟北                             彭州市房地         生产
 1    证 字 第            1,540.98     路 198 号 1 栋 1-4         自建       否   产产权监理         及配    2015.08.24
      0571450 号                       楼                                         所                 套楼
      彭房权证监                       致和镇银厂沟北                             彭州市房地
                                                                                                     辐照    2015.08.21
 2    证 字 第            7,773.76     路 198 号 2 栋 1-2         自建       否   产产权监理
                                                                                                     厂房
      0571319 号                       楼                                         所
      彭房权证监                                                                  彭州市房地
                                       致和镇银厂沟北                                                门卫    2015.08.21
 3    证 字 第             26.40                                  自建       否   产产权监理
                                       路 198 号 3 栋 1 楼                                           室
      0571318 号                                                                  所


             (7)武汉辐照拥有的不动产权如下:

                                                                                     建筑     土地
            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                 使用
 不动产                                                                  他项        物取     取得    发证    土地使用
            面积(平方      面积(平        用途     权类       坐落
 权证号                                                                  权利        得方     方式    单位      期限
              米)            方米)                   型
                                                                                       式
   鄂
(2016)                                                       新洲区                                 武汉
武汉市                                                         阳逻经                                 市新
新洲不                                      工业               济开发                                 洲区   2012.12.30-
             18,254.90      10494.18                 出让                    否      自建     出让
动产权                                      用地               区金阳                                 不动   2062.12.30
   第                                                            大街                                 产登
0001609                                                        55 号                                  记局
   号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与武汉辐照于 2012 年 4 月签订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地块系出让取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8)重庆辐照拥有的不动产如下:

                                                               房屋
                           土地使      土                      建筑     他    建筑
                                                                                       土地          发证
序                         用权面      地                      面积     项    物取                            土地使用期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取得
号                         积(平      用                      (平     权    得方                   单位         限
                                                                                       方式
                           方米)      途                        方     利      式
                                                               米)




                                                          3-3-2-10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合川区巴   44.48
                                                                                       重庆市合川
     渝(2019)合川                         州路 55
                                                                                       区国土资源   2016.10.26-
1      区不动产权第                         号消防控             否   自建     出让
                                                                                       和房屋管理   2066.10.25
       000850188 号                         制室及休
                                                                                           局
                                              息室
                                    工      合川区巴   1683.                           重庆市合川
     渝(2019)合川
                        14,671      业      州路 55     69                             区国土资源   2016.10.26-
2      区不动产权第                                              否   自建     出让
                                    用      号生产及                                   和房屋管理   2066.10.25
       000851241 号
                                    地      配套楼                                         局
                                            合川区巴   7833.                           重庆市合川
     渝(2019)合川
                                            州路 55     98                             区国土资源   2016.10.26-
3      区不动产权第                                              否   自建     出让
                                            号辐照厂                                   和房屋管理   2066.10.25
       000849774 号
                                              房                                           局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重庆辐照于 2016 年 7 月签订的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房地产所属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取得,
       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中金健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使用权
        土地                                  取得                           他项     发证单
                    面积(平      用途                        坐落                             使用期限
        证号                                  方式                           权利       位
                    方米)
                                                       嘉兴市科技城                   嘉兴市
    浙(2020)嘉
                                                       东至空地,南至                 自然资   2020.01.21-
    南不动产权      20377.37     工业用地     出让                            否
                                                       东风路,西至兴                 源和规   2070.01.20
    第 0003898 号
                                                       业路,北至空地                 划局


            根据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金健康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取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10)中金新能源 2017 年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挂牌竞买出让中,以 730.00 万元竞得位于镇江新区丁卯秀山路以南、
       恒通路以西,总面积为 17,207.00 平方米的土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签署日,
       中金新能源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该宗土地建设项目为“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
       利用电子束从事产品的消毒、灭菌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健康服务中心。由于该项目
       实施地距居民住所较近,部分居民因对电子束消毒灭菌认识不足,担心项目可能

                                                  3-3-2-11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影响居住环境,不同意项目开工,受此影响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尚未核发供地批复,
导致无法办理土地权属证书。


      经核查,中金新能源竞拍土地过程合法合规,项目立项和环评文件齐全。因
项目周边百姓认知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推进产生的土地延期动工,镇江市国土资
源局不会因此对中金新能源进行处罚。


        2、钴源和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及其子(分)公司除了房产外,固定资产主要还有生产经营设备和钴源,其
中生产经营设备主要为辐照设备,经抽查辐照设备以及钴源的购置发票、合同等,
该等生产经营设备均系发行人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已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
理。


        3、注册商标专用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商标注
册证》的注册商标共计 24 项,均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下述商
标的权属不存在争议,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所有                      注册                                        取得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类号
 号     权人                        号                                        方式

                                                       第 10 类:杀菌消毒器
                                                       械;医用身体康复仪;
                                                       医疗器械和仪器;牙
                                                       科设备和仪器;医用 X
       中金                       1607   2016.03.21-                        原始
  1                                                    光装置;无菌罩布(外
       辐照                       1355   2026.03.20                         取得
                                                       科用);避孕套;外
                                                         科植入物(人造材
                                                       料);矫形用物品;
                                                         缝合材料(截止)

                                                       第 10 类:医疗器械和
                                                       仪器;医用石英灯;
       中金                       1758   2016.09.28-   医疗分析仪器;医用     原始
  2
       辐照                       2335   2026.09.27    测试仪;杀菌消毒器     取得
                                                       械;医用紫外线灯;
                                                       医用激光器;医用放


                                    3-3-2-11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                       注册                                         取得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类号
 号    权人                         号                                         方式

                                                        射设备;放射医疗设
                                                        备;医用光辐照器(截
                                                        止)



                                                        第 37 类:医疗器械的
       中金                       1758   2016.11.28-2                          原始
  3                                                     安装和修理;艺术品
       辐照                       2337   026.11.27                             取得
                                                        修复(截止)

                                                        第 42 类:化学分析;
                                                        化学研究;细菌学研
       中金                       1758   2016.11.28-2                          原始
  4                                                     究;生物学研究;临
       辐照                       2338   026.11.27                             取得
                                                        床试验;材料测试(截
                                                        止)

                                                        第 35 类:广告策划;
                                                        工商管理辅助;商业
       深圳                                             管理咨询;商业管理
                                  1215   2014.07.28-                         原始
  5    金鹏                                             和组织咨询;商业管
                                  2277   2024.07.27                          取得
       源                                               理辅助;进出口代理;
                                                        人事管理咨询;文秘;
                                                        会计(商品截止)

                                                        第 10 类:医疗器械和
                                                        仪器;按摩器械;牙
       深圳
                                  3561   2014.12.14-    科设备;电疗器械;     原始
  6    金鹏
                                  160    2024.12.13     手术衣;医用手套;     取得
       源
                                                        婴儿奶瓶;缝合材料
                                                        (商品截止)

                                                        第 37 类:建筑施工监
       深圳
                                  3561   2015.08.14-    督;机械安装、保养     原始
  7    金鹏
                                  192    2025.08.13     和修理;消毒(商品     取得
       源
                                                        截止)

                                                        第 3 类:香精油;美
                                                        容用面膜;刷子(化妆
       深圳                                             用具);香;洗涤剂;
                                  3561   2015.06.28-                           原始
  8    金鹏                                             抑菌洗手液;清洁制
                                  159    2025.06.27                            取得
       源                                               剂;擦亮用剂;口气
                                                        清新喷洒剂;研磨剂
                                                        (商品截止)




                                    3-3-2-11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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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类号
 号    权人                         号                                        方式

                                                       第 1 类:工业用同位
       深圳                                            素;工业化学品;化
                                  3561   2015.02.21-                          原始
  9    金鹏                                            学试剂(非医用或兽
                                  190    2025.02.20                           取得
       源                                              用);未加工合成树脂
                                                       (商品截止)

       深圳                                            第 21 类:药瓶;牙刷;
                                  3561   2015.04.07-                          原始
 10    金鹏                                            牙签;化妆用具;梳
                                  193    2025.04.06                           取得
       源                                              妆刷(商品截止)

                                                       第 31 类:谷(谷类);
                                                       自然花;荨麻;活动
       深圳
                                  3561   2014.10.28-   物;荔枝;坚果(水     原始
 11    金鹏
                                  195    2024.10.27    果);新鲜水果;新     取得
       源
                                                       鲜蔬菜;植物种籽;
                                                       动物食品(商品截止)

                                                       第 29 类:肉;甲壳动
                                                       物(非活);肉罐头;
       深圳                                            果肉;干蔬菜;奶油
                                  3561   2014.11.28-                        原始
 12    金鹏                                            (奶制品);食用油
                                  158    2024.11.27                         取得
       源                                              脂;食品用胶;干食
                                                       用菌;食物蛋白(商
                                                       品截止)

                                                       第 30 类:咖啡;咖啡
       深圳                                            饮料;茶;装饰圣诞
                                  3561   2015.01.07-                          原始
 13    金鹏                                            树用糖果;蜂蜜;调
                                  194    2025.01.06                           取得
       源                                              味品;食用芳香剂(商
                                                       品截止)

                                                       第 17 类:乳胶(天然
                                                       胶);非金属管套;
       深圳                              2015.02.14-
                                  3561                 非金属软管;电缆绝     原始
 14    金鹏
                                  191    2025.02.13    缘体;绝缘材料;橡     取得
       源
                                                       胶或塑料制填充材料
                                                       (商品截止)

                                                       第 42 类:法律服务;
       深圳                                            技术研究;化学分析;
                                  3561   2015.07.07-   化学服务;细菌学研   原始
 15    金鹏
                                  187    2025.07.06    究;材料测试;造型   取得
       源
                                                       (工业品外观设计);
                                                       建设项目开发;计算

                                    3-3-2-11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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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类号
 号    权人                         号                                        方式

                                                       机软件设计(商品截
                                                       止)


                                                       第 40 类:材料改性处
                                                       理;材料硫化处理;
       深圳
                                  3561   2015.01.14-   茶叶加工;净化有害     原始
 16    金鹏
                                  161    2025.01.13    材料;药材加工;化     取得
       源
                                                       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商品截止)

                                                       第 11 类:卫生器械和
                                                       设备;消毒设备;消
       深圳                                            毒器;核燃料加工及
                                  3561   2015.01.14-                          原始
 17    金鹏                                            减少核放射材料加工
                                  186    2025.01.13                           取得
       源                                              装置;燃料及核中和
                                                       材料处理装置(商品
                                                       截止)

                                                       第 5 类:医用药物;
                                                       中药成药;人用药;
       深圳                                            婴儿食品;医用营养
                                  3561   2015.04.28-                          原始
 18    金鹏                                            品;医用敷料;外科
                                  157    2025.04.27                           取得
       源                                              包扎物;医用药丸;
                                                       放射性药品;医用保
                                                       健袋(商品截止)

                                                       第 41 类:教育;培训;
       深圳                                            教学;讲课;实际培
                                  3561   2014.12.14-                          原始
 19    金鹏                                            训(示范);安排和
                                  189    2024.12.13                           取得
       源                                              组织学术讨论会(商
                                                       品截止)

                                                       第 29 类:牛肉清汤汤
                                                       料;猪肉食品;牛肉
       成都                       2765   2018.10.28-   清汤浓缩汁;肉;肉     原始
 20
       辐照                       4775   2028.10.27    冻;火腿;牛肚;家     取得
                                                       禽(非活);肉片;
                                                       肉干(截止)




                                    3-3-2-11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                       注册                                      取得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类号
 号    权人                         号                                      方式

                                                       第 30 类:蜂蜜;面粉;
                                                       粗面粉;米粉(粉状);
       成都                       2765   2018.10.28-   挂面;土豆粉;蕨粉; 原始
 21
       辐照                       9545   2028.10.27    粉丝(条);地瓜粉; 取得
                                                       辣椒(调味品)(截
                                                       止)

                                                       第 35 类:进出口代理;
                                                       样品散发;广告宣传;
                                                       电话市场营销;货物
       成都                       2767   2018.10.28-   展出;替他人推销;    原始
 22
       辐照                       5603   2028.10.27    替他人采购(替其他    取得
                                                       企业购买商品或服
                                                       务);市场营销(截
                                                       止)


                                                       第 30 类:方便粉丝;
                                                       食品用香料(含醚香
                                                       料和香精油除外);
       成都                       2312   2018.03.07-   木薯粉;酱菜(调味   原始
 23
       辐照                       0302   2028.03.06    品);粉丝(条);   取得
                                                       马铃薯粉;米粉(条
                                                       状);发酵剂;木薯
                                                       淀粉;通心粉(截止)


                                                       第 40 类:动物屠宰;
                                                       榨水果;油料加工;
                                         2017.06.28-   剥制加工;食物熏制;
       成都                       1989                                      原始
 24                                                    面粉加工;食物和饮
       辐照                       7855   2027.06.27                         取得
                                                       料的防腐处理;食物
                                                       冷冻;茶叶加工;饲
                                                       料加工(截止)



      经核查,除中金辐照、深圳金鹏源、成都辐照外,发行人其他子(分)公司
名下均无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
注册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的情形。


                                    3-3-2-11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4、专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共拥有 117 项专利技术,
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112 项,发明专利 5 项,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3-2-11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1           中金辐照      一种用于生物负载检测的过滤器           ZL201821489848.5   2018.09.12   2019.05.1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           中金辐照       一种用于无菌培养的无菌袋              ZL201821490611.9   2018.09.12   2019.05.1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           中金辐照     一种具有灭菌功能得伽玛辐照装置          ZL201821436196.9   2018.09.04   2019.05.1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           中金辐照              一种辐照装置                   ZL201721550491.2   2017.11.20   2018.12.1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           中金辐照          一种紫外线杀菌辐照灯               ZL201721550508.4   2017.11.20   2018.07.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           中金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镜头防护筒              ZL201721550682.9   2017.11.20   2018.05.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           中金辐照          一种辐照剂量比对装置               ZL201821436198.8   2018-09-04   2019.05.14
                                                                                                                新型    取得
                                                                                                                发明    继受
 8           中金辐照           一种辐照辊子输送机                ZL201710998697.X   2017.10.24   2019.05.14
                                                                                                                专利    取得
                                                                                                                实用    原始
 9           中金辐照    一种用于化妆品的辐照消毒灭菌装置         ZL201821436223.2   2018.09.04   2019.09.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         深圳金鹏源           辐照剂量比对模体                 ZL201220733305.X   2012.12.27   2013.08.07
                                                                                                                新型    取得
 11         深圳金鹏源           辐照加工管理系统                 ZL201110443801.1   2011.12.27   2016.06.01    发明    原始




                                                            3-3-2-11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专利    取得
                                                                                                                     实用    原始
 12         深圳金鹏源          一种用于辐照的钴源升降装置             ZL201721550492.7   2017.11.20   2018.05.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3         深圳金鹏源           一种辐照室影像采集装置                ZL201721550683.3   2017.11.20   2018.05.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4         深圳金鹏源          一种伽玛辐照箱液压装卸装置             ZL201721550700.3   2017.11.20   2018.05.29
                                                                                                                     新型    取得
       深圳金鹏源;北京核
                                                                                                                     实用    原始
 15    二院比尼新技术有限    单通道六路过源新型伽玛辐照装置            ZL201020102390.0   2010.01.27   2010.12.08
                                                                                                                     新型    取得
           公司(注)
                                                                                                                     实用    原始
 16         天津金鹏源       一种辐照室混床的节能水处理装置            ZL201520932765.9   2015.11.19   2016.04.0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7         天津金鹏源      一种安全、便于维修的辐照室照明系统         ZL201520931145.3   2015.11.19   2016.04.0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8         天津金鹏源            一种壳聚糖辐照用托箱                 ZL201720252893.8   2017.03.15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9         天津金鹏源            小试酶制剂辐照用设备                 ZL201720250306.1   2017.03.15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0         天津金鹏源        适用于生鲜牛肉辐照试验用托箱             ZL201720250152.6   2017.03.15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1         天津金鹏源          一种松孔并联管辐照限位装置             ZL201720252621.8   2017.03.16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2         天津金鹏源        一种动物饲料辐照实时监控系统             ZL201720252617.1   2017.03.16   2017.12.05
                                                                                                                     新型    取得



                                                                 3-3-2-11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23         天津金鹏源       胶原基骨修复材料辐照用自清洁装置           ZL201720252616.7   2017.03.16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4         天津金鹏源       一种适用于蜂蜜辐照的小试试验装置           ZL201720252610.X   2017.03.16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5         天津金鹏源             一种栗子辐照试验用装置               ZL201720252609.7   2017.03.16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6         天津金鹏源            适用于面点辐照的限位装置              ZL201720252608.2   2017.03.16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7         天津金鹏源         药用卫生护垫辐照专用移行装置             ZL201720260208.6   2017.03.17   2018.04.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8         天津金鹏源        热缩材料辐照防氯气泄漏报警系统            ZL201720258676.X   2017.03.17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9         天津金鹏源       一种无菌包装材料辐照安全监测系统           ZL201720258671.7   2017.03.17   2018.01.23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0         天津金鹏源        适用于无菌医用手辐照的移行装置            ZL201720258663.2   2017.03.17   2018.05.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1         天津金鹏源       丙烯酸树脂骨水泥粉辐照小试试验装置         ZL201720258645.4   2017.03.17   2017.12.05
                                                                                                                      新型    取得
                            一种液体剂量计校准装置及用该装置校准                                                      发明    原始
 32         天津金鹏源                                                  ZL201710173140.2   2017.03.22   2019.01.25
                                      液体剂量计的方法                                                                专利    取得
                                                                                                                      实用    原始
 33         天津金鹏源              一种口罩专用辐照装置                ZL201820598352.5   2018.04.25   2019.03.26
                                                                                                                      新型    取得
       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                                                                                             实用    原始
 34                             一种新型 γ 辐照移动式监控装置          ZL201120132751.0   2011.04.29   2011.12.28
       术有限公司;天津金                                                                                             新型    取得



                                                                  3-3-2-11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鹏源
       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
                                                                                                                       实用    原始
 35    术有限公司;天津金           一种辐照装置喷淋系统                 ZL201120132080.8   2011.04.29   2011.12.28
                                                                                                                       新型    取得
             鹏源
       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
                                                                                                                       实用    原始
 36    术有限公司;天津金       多探测器增强联锁型剂量监测仪             ZL201320671861.3   2013.10.29   2014.05.07
                                                                                                                       新型    取得
         鹏源;武汉辐照
                                                                                                                       实用    原始
 37         上海金鹏源          一种辐照加工片材产品装载装置             ZL201420596311.4   2014.10.15   2015.01.2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8         上海金鹏源       一种剂量测量过程中固定剂量计的支架          ZL201420597124.8   2014.10.15   2015.01.2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9         上海金鹏源              一种辐照加工实验装置                 ZL201420587464.2   2014.10.11   2015.01.28
                                                                                                                       新型    取得
                            一种应用于辐照装置的钴源模块移动导向                                                       实用    原始
 40         上海金鹏源                                                   ZL201420587480.1   2014.10.11   2015.01.28
                                            架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1         上海金鹏源                   一种换向器                      ZL201420444791.2   2014.08.07   2014.12.2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2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辐照装置的钴源装卸源工作台          ZL201720790307.5   2017.07.03   2018.06.0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3         上海金鹏源             一种耐辐照的疏散指示灯                ZL201721640405.7   2017.11.30   2018.07.03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4         上海金鹏源              一种可调节高度金属架                 ZL201721640403.8   2017.11.30   2018.12.07
                                                                                                                       新型    取得
 45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 γ 辐照装置源架的保护机构         ZL201721639638.5   2017.11.30   2018.11.02    实用    原始



                                                                   3-3-2-12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6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辐照装置的自动增剂装置          ZL201721835500.2   2017.12.25   2018.09.1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7         上海金鹏源       一种辐照装置剂量计的提醒设备           ZL201721834212.5   2017.12.25   2018.07.2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8         上海金鹏源   一种水下实时监控辐照装置升降源的设备       ZL201420361214.7   2014.07.01   2014.12.03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9         上海金鹏源       一种辐照托箱门用闭合检测装置           ZL201420361724.4   2014.07.01   2014.12.03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0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钴源水井的水位监测装置             ZL201720790205.3   2017.07.03   2018.05.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1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薄膜剂量计测量的支架           ZL201720790302.2   2017.07.03   2018.02.2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2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 γ 辐照的剂量校准模体         ZL201720790308.X   2017.07.03   2018.02.2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3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防止托箱占位故障的停止器装置       ZL201720790306.0   2017.07.03   2018.05.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4         上海金鹏源         一种吸附式剂量计操作工具             ZL201720790204.9   2017.07.03   2018.02.2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5         上海金鹏源           一种盛装剂量计的容器               ZL201120186362.6   2011.06.03   2012.01.1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6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提升机的水平度调节装置          ZL201120203480.3   2011.06.16   2012.01.11
                                                                                                                  新型    取得
 57         上海金鹏源             一种托箱检测设备                 ZL201120203470.X   2011.06.16   2012.03.21    实用    原始



                                                              3-3-2-12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8         上海金鹏源        一种辐照装置托箱到位防跌落阻挡器         ZL201120234213.2   2011.07.05   2012.01.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9         上海金鹏源          一种用于气动推箱机的测试装置           ZL201120234200.5   2011.07.05   2012.01.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0         上海金鹏源               装卸货刷卡控制装置                ZL201120242296.X   2011.07.11   2012.01.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1         上海金鹏源                一种视频监控装置                 ZL201120242273.9   2011.07.11   2012.01.18
                                                                                                                     新型    取得
       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
                                                                                                                     实用    原始
 62    术有限公司;上海金        一种辐照装置多任务监控系统            ZL201120132845.8   2011.04.29   2011.11.09
                                                                                                                     新型    取得
             鹏源
                                                                                                                     实用    原始
 63          成都辐照              水下监控装置安装用支架              ZL201620404260.X   2016.05.07   2016.09.28
                                                                                                                     新型    取得
                            PMMA 剂量计厚度测量用外径千分尺的放                                                      实用    原始
 64          成都辐照                                                  ZL201620404261.4   2016.05.07   2016.11.02
                                         置平台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5          成都辐照         用于辐照装置实验线进出口的隔离门         ZL201620361047.5   2016.04.26   2016.09.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6          成都辐照                 收缩式防晒防雨棚                 ZL201620361048.X   2016.04.26   2016.09.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7          成都辐照                  水冷却处理系统                  ZL201620361049.4   2016.04.26   2016.09.1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8          成都辐照             辐照室迷道的应急照明系统             ZL201620329249.1   2016.04.19   2016.09.07
                                                                                                                     新型    取得



                                                                 3-3-2-12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盛装辐照液体剂量计的玻璃安瓿瓶的置放                                                      实用    原始
 69          成都辐照                                               ZL201620329250.4   2016.04.19   2016.09.07
                                      排序架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0          成都辐照             一种低剂量辐照箱                  ZL201821053871.X   2018.07.04   2019.06.2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1          成都辐照          一种带阻挡器的登车桥                 ZL201821052957.0   2018.07.04   2019.01.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2          成都辐照              拍照扫描装置                     ZL201821059089.9   2018.07.05   2019.01.2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3          成都辐照        一种车辆止退器语音提示装置             ZL201821180519.2   2018.07.24   2019.01.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4          成都辐照          一种耐辐照防水摄像头                 ZL201821174628.3   2018.07.24   2019.01.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5          成都辐照          一种在线清洁货箱装置                 ZL201821187862.X   2018.07.25   2019.01.2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6          成都辐照        一种辐照车间产品输送装置               ZL201821196627.9   2018.07.26   2019.01.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7          成都辐照    一种燃油发电机自动发电充电控制装置         ZL201821293267.4   2018.08.10   2019.04.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8          成都辐照    一种基于巡检中防人员跟随的辐照室           ZL201821286729.X   2018.08.10   2019.05.2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9          成都辐照        一种悬挂联式辐照装置用货箱             ZL201821721775.8   2018.10.23   2019.05.2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0          成都辐照         一种辐照货箱内增高装置                ZL201821732535.8   2018.10.25   2019.05.21
                                                                                                                  新型    取得



                                                              3-3-2-12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81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箱体              ZL201620465945.5   2016.05.20   2016.10.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2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板源架             ZL201620467911.X   2016.05.20   2016.10.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3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镜头防护筒           ZL201620059906.5   2016.01.22   2016.06.2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4          武汉辐照        一种实验辐照箱                ZL201620061057.7   2016.01.22   2016.06.1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5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钴源升降装置         ZL201620061058.1   2016.01.22   2016.06.1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6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钥匙开关铅盒         ZL201620061060.9   2016.01.22   2016.06.1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7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源容器吊具           ZL201620061272.7   2016.01.22   2016.06.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8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装源溜架            ZL201620061282.0   2016.01.22   2016.08.3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89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的气锁装置            ZL201620061365.X   2016.01.22   2016.06.1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0          武汉辐照      一种盛源框长杆夹具              ZL201620467901.6   2016.05.20   2017.03.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1          武汉辐照       一种装卸源工作台               ZL201720531136.4   2017.05.15   2017.12.0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2          武汉辐照      一种辐照用输送系统              ZL201720531138.3   2017.05.15   2017.12.05
                                                                                                         新型    取得



                                                     3-3-2-12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93          武汉辐照         一种光电开关检测装置             ZL201720532230.1   2017.05.15   2017.12.2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4          武汉辐照          一种具有护栏的井盖              ZL201720531099.7   2017.05.15   2018.03.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5          武汉辐照         一种拖箱门的监测装置             ZL201820682221.5   2018.05.09   2018.11.2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6          武汉辐照       一种用于辐照室的线缆用线夹         ZL201820682278.5   2018.05.09   2018.11.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7          武汉辐照         一种货物进出口隔挡门             ZL201820682297.8   2018.05.09   2018.12.1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8          武汉辐照       一种放射线区域水位检测装置         ZL201820682311.4   2018.05.09   2018.11.13
                                                                                                             新型    取得
       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
                                                                                                             实用    原始
 99    术有限公司;武汉辐   一种长杆工具承插式联接机构         ZL201320675397.5   2013.10.29   2014.05.07
                                                                                                             新型    取得
               照
                                                                                                             实用    原始
 100         重庆辐照           吊架门栓检测装置               ZL201820796029.9   2018.05.25   2018.12.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1         重庆辐照           吊架运行定位装置               ZL201820795192.3   2018.05.25   2018.12.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2         重庆辐照               倒源漏斗                   ZL201820795932.3   2018.05.25   2018.12.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3         重庆辐照            一种电动升降机                ZL201820792874.9   2018.05.25   2018.11.30
                                                                                                             新型    取得




                                                         3-3-2-12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104         重庆辐照             一种装卸货链条机               ZL201820792873.4   2018.05.25   2018.12.0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5         重庆辐照             提升框防溜装置                 ZL201820796974.9   2018.05.25   2019.01.1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6         重庆辐照             防箱出架报警装置               ZL201820795390.X   2018.05.25   2019.01.0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07         重庆辐照                 倒源架                     ZL201820800674.3   2018.05.25   2019.01.08
                                                                                                               新型    取得
                                                                                                               发明    继受
 108         重庆辐照        一种细菌培养用多通道吸管            ZL201710230947.5   2017.04.11   2019.05.03
                                                                                                               专利    取得
                        一种节能环保型医疗器械循环灌流清洗装                                                   发明    继受
 109         中金医疗                                            ZL201611144084.1   2016.12.13   2019.04.23
                                        置                                                                     专利    取得
                                                                                                               实用    原始
 110         中金医疗        一种医疗器具用检验包装台            ZL201720896488.X   2017.07.21   2018.03.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11         中金医疗      一种压力蒸汽灭菌器主板箱机构          ZL201720896318.1   2017.07.21   2019.02.0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12         中金医疗           一种转运箱用清洗车               ZL201720910154.3   2017.07.25   2018.02.1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13         中金医疗      一种蒸汽灭菌器用供汽管路系统          ZL201720910016.5   2017.07.25   2019.02.0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14         中金医疗      一种蒸汽灭菌器门板用联锁装置          ZL201720917394.6   2017.07.26   2018.02.1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15         中金医疗           一种手术器械专用筐               ZL201720917393.1   2017.07.26   2019.02.01
                                                                                                               新型    取得



                                                           3-3-2-12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116         中金医疗           一种转运箱用转运车            ZL201720917043.5   2017.07.26   2018.03.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17         中金医疗        一种医用电动钻的清洗装置         ZL201920535644.9   2019.04.18   2019.12.24
                                                                                                            新型    取得
 注: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核比尼(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上述专利均为原始或继受取得,不存在第三方授权使用的情况,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并经
 核查专利证书,发行人上述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经核查,发行人及其
 子(分)公司拥有的专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3-3-2-12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共拥有 55 项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著作                          版本   著作权证书   首次发   登记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号     号码         表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中金     辐照剂量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1                                  V1.0
     辐照     监控系统   48519            1327136 号   11.05    06.20   取得   权利
              辐照货箱
     中金     剂量分布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2                                  V1.0
     辐照     模拟计算   31912            1310529 号   10.20    06.04   取得   权利
              软件
              辐照容器
     中金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3             装载计算             V1.0
     辐照                31899            1310516 号   11.13    06.04   取得   权利
              优化软件
     中金     辐照灭菌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4                                  V1.0
     辐照     管理系统   30537            1309154 号   10.25    06.03   取得   权利
     中金     灭菌追溯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5                                  V1.0
     辐照     管理平台   30442            1309059 号   12.25    06.03   取得   权利
     中金     辐照装置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6                                  V1.0
     辐照     控制系统   30402            1309019 号   11.20    06.03   取得   权利
              辐照装置
     中金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7             性能模拟             V1.0
     辐照                30081            1308698 号   12.17    06.03   取得   权利
              计算软件
              辐射环境
     中金                2016SR1          软著登字第   2015.    2016.   原始   全部
8             自动监测             V1.0
     辐照                29975            1308592 号   10.10    06.03   取得   权利
              软件
                                                       未发表
                                                       (开发
     深圳     辐照加工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09.   原始   全部
9    金鹏     生产管理             V1.0
                         48671            0175670 号    期为    10.26   取得   权利
     源       系统
                                                       2006.0
                                                       5.18)
     深圳     辐照光度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10   金鹏     计检测管             V1.0
                         28413            2357508 号   03.10    01.12   取得   权利
     源       理系统
     深圳     辐照设备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11   金鹏     检测服务             V1.0
                         28221            2357316 号   04.20    01.12   取得   权利
     源       平台
     深圳     辐照装置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12   金鹏     防护检测             V1.0
                         29374            2358469 号   05.18    01.12   取得   权利
     源       系统

                                     3-3-2-12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版本   著作权证书   首次发   登记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号     号码         表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天津     金鹏源辐
                          2014SR1          软著登字第   2014.    2014.   原始   全部
13   金鹏     照运行控              V1.0
                          64571            0833808 号   09.22    10.31   取得   权利
     源       制系统
              金鹏源辐
     天津
              照装置安    2014SR1          软著登字第   2014.    2014.   原始   全部
14   金鹏                           V1.0
              全控制系    64568            0833805 号   09.20    10.31   取得   权利
     源
              统
     天津
              金鹏源装    2014SR1          软著登字第   2014.    2014.   原始   全部
15   金鹏                           V1.0
              卸货系统    64377            0833614 号   09.20    10.31   取得   权利
     源
     天津     金鹏源辐
                          2014SR1          软著登字第   2014.    2014.   原始   全部
16   金鹏     照装置监              V1.0
                          64375            0833612 号   09.20    10.31   取得   权利
     源       控系统
              金鹏源高
     天津     新技术企
                          2011SR0          软著登字第   2011.    2011.   原始   全部
17   金鹏     业研发及              V1.0
                          42951            0306625 号   05.09    07.04   取得   权利
     源       核算管理
              系统
              金鹏源辐
     天津
              照剂量设    2011SR0          软著登字第   2011.    2011.   原始   全部
18   金鹏                           V1.0
              定控制系    14739            0278413 号   02.21    03.23   取得   权利
     源
              统
     天津
              辐照自动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2008.    2009.   原始   全部
19   金鹏                           V1.0
              调度系统    16314            0143313 号   04.15    05.04   取得   权利
     源
     天津
              辐照信息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2008.    2009.   原始   全部
20   金鹏                           V1.0
              管理系统    16313            0143312 号   11.15    05.04   取得   权利
     源
     天津
              辐照效率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2008.    2009.   原始   全部
21   金鹏                           V1.0
              评价系统    16310            0143309 号   09.15    05.04   取得   权利
     源
     天津     基于 RFID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2008.    2009.   原始   全部
22   金鹏     的跟踪系              V1.0
                          16316            0143315 号   11.30    05.04   取得   权利
     源       统
     天津
              辐照客服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2008.    2009.   原始   全部
23   金鹏                           V1.0
              专家系统    16309            0143308 号   06.30    05.04   取得   权利
     源
     天津
              辐照仓储    2009SR0          软著登字第   2008.    2009.   原始   全部
24   金鹏                           V1.0
              管理系统    16307            0143306 号   02.15    05.04   取得   权利
     源
     天津     金鹏源辐    2018SR1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25                                  V1.0
     金鹏     照剂量设    90681            2519776 号   12.28    03.21   取得   权利

                                      3-3-2-12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版本   著作权证书   首次发   登记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号     号码         表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源       定监控系
              统
     天津     金鹏源辐
                         2018SR1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26   金鹏     照剂量测             V1.0
                         87587            2516682 号   12.15    03.21   取得   权利
     源       量系统
              金鹏源辐
     天津
              照过程剂   2018SR1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27   金鹏                          V1.0
              量跟踪系   96097            2525192 号   12.12    03.23   取得   权利
     源
              统
              金鹏源辐
     天津
              照过程剂   2018SR1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28   金鹏                          V1.0
              量模拟系   96102            2525197 号   11.30    03.23   取得   权利
     源
              统
              辐照运行
     上海
              装置定时   2014SR1          软著登字第   2014.    2014.   原始   全部
29   金鹏                          V1.0
              屏幕录制   99536            0868769 号   08.01    12.18   取得   权利
     源
              系统
                                                       未发表
                                                       (开发
     上海     辐照容器
                         2014SR1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14.   原始   全部
30   金鹏     装载计算             V1.0
                         97416            0866649 号    期为    12.17   取得   权利
     源       优化软件
                                                       2014.1
                                                       0.09)
              金鹏源产
     上海
              品辐照加   2013SR1          软著登字第   2013.    2013.   原始   全部
31   金鹏                          V1.0
              工剂量测   57980            0663742 号   05.15    12.26   取得   权利
     源
              量系统
     上海     产品剂量
                         2011SR0          软著登字第   2010.    2011.   原始   全部
32   金鹏     模拟计算             V5.0
                         88109            0351783 号   08.01    11.28   取得   权利
     源       系统
              金鹏源辐
              照加工剂
     上海
              量计布置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3   金鹏                          V1.0
              和卸取提   39758            2368853 号   05.26    01.17   取得   权利
     源
              醒系统应
              用软件
              金鹏源剂
     上海
              量测量系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4   金鹏                          V1.0
              统校准分   39881            2368976 号   08.04    01.17   取得   权利
     源
              析软件
     上海     金鹏源剂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5                                 V1.0
     金鹏     量计测量   39892            2368987 号   05.10    01.17   取得   权利

                                     3-3-2-13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版本   著作权证书   首次发   登记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号     号码         表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源       数据分析
              系统应用
              软件
              金鹏源辐
     上海     照加工运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6   金鹏     行控制管             V1.0
                         39920            2369015 号   06.23    01.17   取得   权利
     源       理系统应
              用软件
              金鹏源辐
     上海     照加工生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7   金鹏     产调度系             V1.0
                         39926            2369021 号   06.25    01.17   取得   权利
     源       统应用软
              件
              金鹏源产
     上海
              品剂量分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8   金鹏                          V1.0
              布图绘制   39932            2369027 号   10.25    01.17   取得   权利
     源
              优化软件
              金鹏源辐
     上海
              照装置钴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39   金鹏                          V1.0
              源管理程   45661            2374756 号   09.20    01.19   取得   权利
     源
              序软件
              金鹏源辐
     上海     照加工数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40   金鹏     据统计分             V1.0
                         45667            2374762 号   07.12    01.19   取得   权利
     源       析系统应
              用软件
              金鹏源辐
     上海     照加工质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41   金鹏     量管理系             V1.0
                         45673            2374768 号   08.18    01.19   取得   权利
     源       统应用软
              件
              金鹏源辐
     上海     照装置生
                         2018SR0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8.   原始   全部
42   金鹏     产监测系             V1.0
                         45583            2374678 号   07.28    01.19   取得   权利
     源       统应用软
              件
     中金
     医疗
              医疗用品
     (镇                2017SR3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7.   原始   全部
43            数据库软             V1.0
     江)                63797            1949081 号   06.14    07.12   取得   权利
              件
     有限
     公司

                                     3-3-2-13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版本   著作权证书   首次发   登记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号     号码         表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中金
     医疗
     (镇     高温高压   2017SR3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7.   原始   全部
44                                 V1.0
     江)     消毒系统   65229            1950513 号    06.14   07.12   取得   权利
     有限
     公司
     中金
     医疗
     (镇     医用耗材   2017SR3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7.   原始   全部
45                                 V1.0
     江)     管理系统   65237            1950521 号    06.14   07.12   取得   权利
     有限
     公司
     中金
     医疗
     (镇     工业灭菌   2017SR3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7.   原始   全部
46                                 V1.0
     江)     智控系统   65255            1950539 号    06.14   07.12   取得   权利
     有限
     公司
     中金
     医疗
              医疗器械
     (镇                2017SR3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7.   原始   全部
47            洗涤服务             V1.0
     江)                65459            1950743 号    06.14   07.12   取得   权利
              控制软件
     有限
     公司
     中金
     医疗
     (镇     医用耗材   2017SR3          软著登字第    2017.   2017.   原始   全部
48                                 V1.0
     江)     销售系统   65475            1950759 号    06.14   07.12   取得   权利
     有限
     公司
              中金手术
              室器械清
     中金                2019SR0          软著登字第   2018.    2019.   原始   全部
49            洗消毒质             V1.0
     医疗                835063           4255820 号   12.01    08.12   取得   权利
              量追溯系
              统软件
                                                       未发表
                                                       (开发
              医疗器械
     成都                2019SR0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19.     原始   全部
50            辐照消毒             V1.0
     辐照                133030           3553787 号   期为    02.12    取得   权利
              控制系统
                                                       2018.0
                                                       01.05)
51   成都     食品辐照   2019SR0   V1.0   软著登字第   未发表   2019.   原始   全部

                                     3-3-2-13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版本   著作权证书   首次发   登记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号     号码         表时间   时间    方式   范围
     辐照     灭菌剂量   134118           3554875 号   (开发   02.12   取得   权利
              控制系统                                 完成日
                                                       期为
                                                       2018.0
                                                       4.10)
                                                       未发表
                                                       (开发
              药品辐照
     成都                2019SR0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19.   原始   全部
52            消毒灭菌             V1.0
     辐照                133055           3553812 号   期为     02.12   取得   权利
              控制系统
                                                       2018.0
                                                       1.05)
                                                       未发表
              食品微生                                 (开发
     成都     物菌群检   2019SR0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19.   原始   全部
53                                 V1.0
     辐照     验技术系   133057           3553814 号   期为     02.12   取得   权利
              统                                       2018.0
                                                       4.10)
                                                       未发表
              批量产品                                 (开发
     成都     堆积辐照   2019SR0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19.   原始   全部
54                                 V1.0
     辐照     剂量调节   133489           3554246 号   期为     02.12   取得   权利
              系统                                     2018.0
                                                       1.10)
                                                       未发表
              辐照灭菌                                 (开发
     成都     剂量分布   2019SR0          软著登字第   完成日 2019.     原始   全部
55                                 V1.0
     辐照     控制管理   133083           3553840 号   期为    02.12    取得   权利
              系统                                     2018.0
                                                       01.05)


     注:上表中第 43 至 48 项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中金医疗(镇江)有限公司已
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更名为中金医疗。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根据上述计算机软
件开发完成时有效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
作权,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软件自
开发完成之日起 50 年内未发表的,该条例不再保护。




                                     3-3-2-13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除上述所列外,其他子(分)公司名下无软件著作权。经核查,发
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
形。


         6、域名


       发行人及深圳金鹏源拥有如下互联网注册域名: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证书编号          有效日期
   1       深圳金鹏源     jpy.com.cn                     --           2026.03.18
   2       深圳金鹏源    金鹏源.中国                     --           2023.03.30
   3       深圳金鹏源     金鹏源.com               20161123094310     2024.08.31
   4       深圳金鹏源     金鹏源.net               20161123094429     2024.08.31
   5       深圳金鹏源    金鹏源.网络                     --           2020.08.20
   6       深圳金鹏源     金鹏源.cn                      --           2023.03.30
   7        中金辐照     中金辐照.cn                     --           2028.09.24
   8        中金辐照     中金辐照.com                    --           2028.09.24
   9        中金辐照     中金辐照.net                    --           2028.09.24

            中金辐照     zjfzgroup.com                   --           2027.12.19
   10

   11       成都辐照      cdzjfz.com                     --           2020.05.18


       经核查,除发行人及深圳金鹏源、成都辐照外,发行人其他子(分)公司名
下均无域名。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拥有的域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7、股权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控股 7 家子公司,为深圳金鹏源、
武汉辐照、成都辐照、重庆辐照、中金医疗、中金新能源、中金健康;间接控股
2 家子公司,分别为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金鹏源


       深圳金鹏源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762889”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深圳市罗湖
区东盛路 68 号,法定代表人郑强国,注册资本人民币 2,761.86 万元,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以上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凭许可

                                       3-3-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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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经营);辐照技术开发、应用;房屋租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
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
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成立日期为 1988 年 2 月 24 日,营业期
限自 1988 年 2 月 24 日至 2038 年 7 月 19 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持有深圳金鹏源 97.28%的股权。


     深圳金鹏源的历史沿革如下:


     A.设立


     深圳金鹏源的前身为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成立于 1988 年 2 月 24 日,为全
民所有制企业。


     2001 年 11 月 8 日,中国黄金总公司下发“中金总财字[2001]130 号”《关于同
意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进行改制的批复》,将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改制为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改制时,主管单位为华大实业,华大实业的控股股
东为中国黄金总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前身)。


     2001 年 12 月 20 日,华大实业与 38 名自然人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根据该
公司章程,深圳金鹏源的注册资本为 20,432,556 元,其中华大实业以深圳市辐照
加工中心评估后净资产出资 11,732,556 元,占注册资本的 57.42%;郑红锐、张
冬波、林乃杰、郭仕源、赖笑霞、冯远生、卢继耀、乔勇、古丽娜、沈雯、曹新
国、何璋、邹吉全、曹杰民、余泉洪、吴双斌、黄觉怀、黄渭文、房豪杰、金重
庆、王敏、张松、陈强、高忠岗、叶睿、刘晋番、翟秀群、吴远辉、叶焯佳、朱
映菊、朱首庆、张宝、张士祥、李晖、张坚明、曾民生、朱庆良、辛晓红共计
38 名自然人以现金方式投入的资金 8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2.58%,股东总数
为 39 名。


     2001 年 12 月 21 日,深圳一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金鹏源的注册资本
进行审验,并出具深飞验字(2001)第 35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 年
12 月 18 日,深圳金鹏源已收到其股东足额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432,556 元。


     2001 年 12 月 28 日,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深圳金鹏源核发变更通知
书,企业名称由“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变更为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
司”,并向深圳金鹏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266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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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金鹏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华大实业         净资产           11,732,556       57.4209%
   2           郑红锐           货币             450,000          2.2024%
   3           张冬波           货币             450,000          2.2024%
   4           林乃杰           货币             450,000          2.2024%
   5           郭仕源           货币             450,000          2.2024%
   6           赖笑霞           货币             450,000          2.2024%
   7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2.2024%
   8           卢继耀           货币             450,000          2.2024%
   9             乔勇           货币             300,000          1.4682%
  10           古丽娜           货币             300,000          1.4682%
  11             沈雯           货币             300,000          1.4682%
  12           曹新国           货币             300,000          1.4682%
  13             何璋           货币             300,000          1.4682%
  14           邹吉全           货币             300,000          1.4682%
  15           曹杰民           货币             150,000          0.7341%
  16           余泉洪           货币             150,000          0.7341%
  17           吴双斌           货币             150,000          0.7341%
  18           黄觉怀           货币             150,000          0.7341%
  19           黄渭文           货币             150,000          0.7341%
  20           房豪杰           货币             150,000          0.7341%
  21           金重庆           货币             150,000          0.7341%
  22             王敏           货币             150,000          0.7341%
  23             张松           货币             150,000          0.7341%
  24             陈强           货币             150,000          0.7341%
  25           高忠岗           货币             150,000          0.7341%
  26             叶睿           货币             150,000          0.7341%
  27           刘晋番           货币             150,000          0.7341%
  28           翟秀群           货币             150,000          0.7341%
  29           吴远辉           货币             150,000          0.7341%
  30           叶焯佳           货币             150,000          0.7341%
  31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7341%
  32           朱首庆           货币             150,000          0.7341%
  33             张宝           货币             150,000          0.7341%
  34           张士祥           货币             150,000          0.7341%
  35             李晖           货币             150,000          0.7341%
  36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7341%
  37           曾民生           货币             150,000          0.7341%
  38           朱庆良           货币             150,000          0.7341%
  39           辛晓红           货币             150,000          0.7341%
                       合计                     20,432,556         100%

                                   3-3-2-13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B.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5 月 16 日,深圳金鹏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卢继耀将其持有
的深圳金鹏源 2.20%股权中 1.47%的股权以人民币 3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林
乃杰持有;同意股东房豪杰将其持有深圳金鹏源 0.73%的股权以人民币 15.5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股东林乃杰持有;同意股东沈雯将其持有的深圳金鹏源 1.47%股权
中的 0.73%的股权以人民币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李晖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华大实业      净资产         11,732,556       57.4209%
    2             郑红锐        货币           450,000          2.2024%
    3             张冬波        货币           450,000          2.2024%
    4             林乃杰        货币           900,000          4.4047%
    5             郭仕源        货币           450,000          2.2024%
    6             赖笑霞        货币           450,000          2.2024%
    7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2.2024%
    8             卢继耀        货币           150,000          0.7341%
    9              乔勇         货币           300,000          1.4682%
   10             古丽娜        货币           300,000          1.4682%
   11              沈雯         货币           150,000          0.7341%
   12             曹新国        货币           300,000          1.4682%
   13              何璋         货币           300,000          1.4682%
   14             邹吉全        货币           300,000          1.4682%
   15             曹杰民        货币           150,000          0.7341%
   16             余泉洪        货币           150,000          0.7341%
   17             吴双斌        货币           150,000          0.7341%
   18             黄觉怀        货币           150,000          0.7341%
   19             黄渭文        货币           150,000          0.7341%
   20             金重庆        货币           150,000          0.7341%
   21              王敏         货币           150,000          0.7341%
   22              张松         货币           150,000          0.7341%
   23              陈强         货币           150,000          0.7341%
   24             高忠岗        货币           150,000          0.7341%
   25              叶睿         货币           150,000          0.7341%
   26             刘晋番        货币           150,000          0.7341%
   27             翟秀群        货币           150,000          0.7341%
   28             吴远辉        货币           150,000          0.7341%
   29             叶焯佳        货币           150,000          0.7341%
   30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7341%


                                 3-3-2-13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31             朱首庆         货币           150,000           0.7341%
   32              张宝          货币           150,000           0.7341%
   33             张士祥         货币           150,000           0.7341%
   34              李晖          货币           300,000           1.4682%
   35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7341%
   36             曾民生         货币           150,000           0.7341%
   37             朱庆良         货币           150,000           0.7341%
   38             辛晓红         货币           150,000           0.7341%
                       合计                      20,432,556          100%


     C.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5 月 11 日,中国黄金集团下发“中金资财函[2004]74 号”《关于对集
团公司在深圳的企业产权整合意见的批复》,同意将华大实业持有的深圳金鹏源
的股权全部划转给辐照有限。

     2004 年 5 月 31 日,深圳金鹏源召开股东会,同意华大实业将其持有的深圳
金鹏源 57.42%的股权转让给辐照有限;同意股东辛晓红将其持有的深圳金鹏源
0.7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郭仕源。2004 年 6 月 23 日,华大实业与辐照有限就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04 年 5 月 31 日,辛晓红与郭仕源就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辛晓红将其持有的公司 0.73%
的股权以人民币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郭仕源。

     2004 年 7 月 23 日,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深圳金鹏源换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11,732,556        57.4209%
    2             郑红锐         货币           450,000           2.2024%
    3             张冬波         货币           450,000           2.2024%
    4             林乃杰         货币           900,000           4.4047%
    5             郭仕源         货币           600,000           2.9365%
    6             赖笑霞         货币           450,000           2.2024%
    7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2.2024%
    8             卢继耀         货币           150,000           0.7341%
    9              乔勇          货币           300,000           1.4682%
   10             古丽娜         货币           300,000           1.4682%


                                  3-3-2-13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1              沈雯          货币           150,000          0.7341%
   12             曹新国         货币           300,000          1.4682%
   13              何璋          货币           300,000          1.4682%
   14             邹吉全         货币           300,000          1.4682%
   15             曹杰民         货币           150,000          0.7341%
   16             余泉洪         货币           150,000          0.7341%
   17             吴双斌         货币           150,000          0.7341%
   18             黄觉怀         货币           150,000          0.7341%
   19             黄渭文         货币           150,000          0.7341%
   20             金重庆         货币           150,000          0.7341%
   21              王敏          货币           150,000          0.7341%
   22              张松          货币           150,000          0.7341%
   23              陈强          货币           150,000          0.7341%
   24             高忠岗         货币           150,000          0.7341%
   25              叶睿          货币           150,000          0.7341%
   26             刘晋番         货币           150,000          0.7341%
   27             翟秀群         货币           150,000          0.7341%
   28             吴远辉         货币           150,000          0.7341%
   29             叶焯佳         货币           150,000          0.7341%
   30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7341%
   31             朱首庆         货币           150,000          0.7341%
   32              张宝          货币           150,000          0.7341%
   33             张士祥         货币           150,000          0.7341%
   34              李晖          货币           300,000          1.4682%
   35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7341%
   36             曾民生         货币           150,000          0.7341%
   37             朱庆良         货币           150,000          0.7341%
                       合计                    20,432,556         100%


     D.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6 月 12 日,深圳金鹏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深圳金鹏源注册资本增
加至人民币 2,761.86 万元,其中辐照有限以其持有的天津金鹏源 90%的股权出资
5,023,843.48 元;上海黄金以其持有的上海金鹏源 25%的股权出资 1,604,000.00
元;河北中金以其持有的天津金鹏源 10%的股权出资 558,200.00 元,并同意修改
公司章程。以上出资的资产已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
中国黄金集团备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7 日出具
的“天职深验字[2008]265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8 年 7 月 4 日,深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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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7,618,600.00 元,实收资本 27,618,600.00 元。2008
年 9 月 5 日,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深圳金鹏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16,756,400       60.6707%
    2            上海黄金       股权           1,604,000         5.8077%
    3            河北中金       股权            558,200          2.0211%
    4             林乃杰        货币            900,000          3.2587%
    5             郭仕源        货币            600,000          2.1724%
    6             赖笑霞        货币            450,000          1.6293%
    7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8             郑红锐        货币            450,000          1.6293%
    9             张冬波        货币            450,000          1.6293%
   10             卢继耀        货币            150,000          0.5431%
   11              乔勇         货币            300,000          1.0862%
   12             古丽娜        货币            300,000          1.0862%
   13              沈雯         货币            150,000          0.5431%
   14             曹新国        货币            300,000          1.0862%
   15              何璋         货币            300,000          1.0862%
   16             邹吉全        货币            300,000          1.0862%
   17             曹杰民        货币            150,000          0.5431%
   18             余泉洪        货币            150,000          0.5431%
   19             吴双斌        货币            150,000          0.5431%
   20             黄觉怀        货币            150,000          0.5431%
   21             黄渭文        货币            150,000          0.5431%
   22             金重庆        货币            150,000          0.5431%
   23              王敏         货币            150,000          0.5431%
   24              张松         货币            150,000          0.5431%
   25              陈强         货币            150,000          0.5431%
   26             高忠岗        货币            150,000          0.5431%
   27              叶睿         货币            150,000          0.5431%
   28             刘晋番        货币            150,000          0.5431%
   29             翟秀群        货币            150,000          0.5431%
   30             吴远辉        货币            150,000          0.5431%
   31             叶焯佳        货币            150,000          0.5431%
   32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33             朱首庆        货币            150,000          0.5431%
   34              张宝         货币            150,000          0.5431%
   35             张士祥        货币            150,000          0.5431%
   36              李晖         货币            300,000          1.0862%


                                  3-3-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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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37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38             曾民生            货币             150,000          0.5431%
   39             朱庆良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E.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21 日,深圳金鹏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张冬波、吴远
辉、翟秀群、朱庆良、沈雯、曹新国、曾民生、卢继耀、叶焯佳、李晖、张松、
黄觉怀、金重庆、余泉洪、朱首庆、刘晋番、邹吉全、陈强、王敏、曹杰民、乔
勇、张士祥、古丽娜、吴双斌等 24 人将各自持有深圳金鹏源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浙江世元,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受让的权利,本次股权转让合计占深圳金鹏
源股权的 16.836%,转让价款合计 5,890 万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与
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股权       16,756,400        60.6707%
  2            上海黄金           股权            1,604,000          5.8077%
  3            河北中金           股权             558,200           2.0211%
  4            浙江世元           货币            4,650,000         16.8365%
  5             林乃杰            货币             900,000           3.2587%
  6             郭仕源            货币             600,000           2.1724%
  7             赖笑霞            货币             450,000           1.6293%
  8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9             郑红锐            货币             450,000           1.6293%
  10             何璋             货币             300,000           1.0862%
  11            黄渭文            货币             150,000           0.5431%
  12            高忠岗            货币             150,000           0.5431%
  13             叶睿             货币             150,000           0.5431%
  14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15             张宝             货币             150,000           0.5431%
  16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F.第四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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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2 月 1 日,股东黄渭文、高忠岗、赖笑霞、郭仕源先后分别与股东
浙江世元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四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所持有深圳金鹏源
全部的股权转让给浙江世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占深圳金鹏源股权的 4.887%,
转让价款合计 1,710 万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16,756,400         60.6707%
      2          上海黄金         股权            1,604,000          5.8077%
      3          河北中金         股权             558,200           2.0211%
      4          浙江世元         货币            6,000,000         21.7245%
      5           林乃杰          货币             900,000           3.2587%
      6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7           郑红锐          货币             450,000           1.6293%
      8            何璋           货币             300,000           1.0862%
      9            叶睿           货币             150,000           0.5431%
   10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11              张宝           货币             150,000           0.5431%
   12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G.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16 日至 17 日,股东郑红锐、张宝、叶睿、何璋先后与股东浙
江世元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四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所持有深圳金鹏源全
部的股权转让给浙江世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占深圳金鹏源股权的 3.802%,转
让价款合计 1,330 万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16,756,400        60.6707%
  2            浙江世元          货币           7,050,000         25.5263%
  3             上海黄           股权           1,604,000          5.8077%
  4            河北中金          股权            558,200           2.0211%
  5             林乃杰           货币            900,000           3.2587%
  6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3-3-2-14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7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8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H.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21 日,股东林乃杰与股东浙江世元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林
乃杰将其所持有深圳金鹏源 3.259%的股权(对应出资 9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浙
江世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40 万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与受让方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见证。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16,756,400        60.6707%
  2          浙江世元           货币               7,950,000         28.7849%
  3          上海黄金           股权               1,604,000          5.8077%
  4          河北中金           股权                558,200           2.0211%
  5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6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7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I.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25 日,中国黄金集团下发“中金资财函[2011]50 号”《关于以协
议方式转让上海黄金公司所持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同
意上海黄金将其持有深圳金鹏源 5.808%的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辐照有限。

      2011 年 3 月 28 日,浙江世元和辐照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浙江世
元将其所持有深圳金鹏源 28.785%的股权转让给辐照有限,转让价格以中联评估
以 2011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对深圳金鹏源的相关资产评估后出具的“中联评报
字[2011]144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转让价格为 7630.01 万元)。深
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见证,证明各
方当事人(授权代表)签字属实。

      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3-3-2-14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2,6,310,400      95.2633%
  2            河北中金        股权                 558,200         2.0211%
  3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4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5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J.第八次股权转让

       根据中国黄金集团下发的《关于划转河北黄金公司有关资产的通知》(中金
资财函[2009]211 号),中国黄金集团将河北中金持有深圳金鹏源 2.021%的股权
无偿划转给河北黄金(河北中金、河北黄金均为中国黄金集团的全资子企业)。
2011 年 11 月 8 日,深圳金鹏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宜,
并相应的修改了公司章程。2011 年 11 月 11 日,深圳金鹏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辐照有限        净资产              2,6,310,400      95.2633%
      2         河北黄金         股权                 558,200         2.0211%
      3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4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1%
      5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         100%


       K.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与河北黄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经中国
黄金集团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下发的“中金资财函[2011]224 号”《关于以协议方
式转让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所持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
通知》批准,发行人受让了河北黄金所持有深圳金鹏源 2.021%的股权,股权转
让价格按照根据中联评估以 2011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并经中国黄金集团
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深圳金鹏源资产评估值确定。

       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中金辐照          股权                 26,868,600      97.2844%
   2           冯远生           货币                  450,000         1.6293%

                                       3-3-2-14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3            朱映菊         货币                150,000       0.543%
   4            张坚明         货币                150,000       0.5431%
                       合计                       27,618,600      1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圳金鹏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2)上海金鹏源

       上海金鹏源现持有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735404882U”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上海市青
浦区青浦工业园区汇金路 1168 号,法定代表人陈强,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辐照
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及应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以上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2 年 1 月
21 日,营业期限自 200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深圳金鹏源持有上海金鹏源 100%的股权。

       上海金鹏源的历史沿革如下:

       A.设立

       上海金鹏源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21 日,由深圳金鹏源和上海黄金出资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深圳金鹏源出资 750 万元,占 75%的股份,
上海黄金出资 250 万元,占 25%的股份。 2002 年 1 月 18 日,上海永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诚验(2002)字第 51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2
年 1 月 18 日,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于 2002 年 1 月 21 日向上海金鹏源核发了注
册号为“310229101537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股权转让

       2008 年 6 月 12 日,上海金鹏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黄金将持有上海金鹏
源 2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金鹏源,双方于 2008 年 6 月 12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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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金鹏源变更为深圳金鹏源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于 2008 年 9 月 2 日向上海金鹏源换发了注册号为
“31022900062666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天津金鹏源

     天津金鹏源现持有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754839259R”的《营业执照》,其
住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 11 号,法定代表人张智博,注
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
“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应用(需辐照技术及相关产品的
许可证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中介);国
际贸易;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12
月 17 日,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12 月 17 日至 2053 年 12 月 16 日。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日,深圳金鹏源持有天津金鹏源 100%的股权。

     天津金鹏源的历史沿革如下:

     A.设立

     天津金鹏源设立于 2003 年 12 月 17 日,由辐照有限和河北中金共同出资设
立,其中辐照有限出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河北中金出资 1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 10%。经天津天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
“津瑞会内验字[2003]第 021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3 年 12 月 12
日,天津金鹏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出资方式
均为货币。

     2003 年 12 月 17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津金鹏源核发了注册号为
“12019210014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股权转让

     2008 年 6 月 12 日,天津金鹏源召开 2008 年第二次股东会议,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辐照有限和河北中金将其分别持有的天津金鹏源 90%股权和 10%股权转
让给深圳金鹏源,并放弃各自拥有的优先购买权。2008 年 6 月 12 日,辐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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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金分别与深圳金鹏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后,天津金
鹏源组织形式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为深圳金鹏源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8 年 9 月 3 日向天津金鹏源换发了注册号为
“1201920000243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成都辐照

     成都辐照现持有彭州市行政审批局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5101825875523994”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
和镇柏江路 198 号,法定代表人王志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公司类型
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货
物、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运输;辐照食品销售;钴
源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23 日,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61 年 12 月
22 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成都辐照 51%的股权。

     成都辐照的历史沿革如下:

     A.设立

     成都辐照设立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由中金辐照、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
公司和四川黄金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中金辐照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
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9%,四川黄金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经成都起帆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川
起所验字(2011)第 04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15 日,
成都辐照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整,出资方式均为货
币。

     2011 年 12 月 23 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成都辐照核发了注册号为
“5101820000554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增资

     2015 年 5 月 27 日,成都辐照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 2014 年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总额 5,157,048.27 元中的 5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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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增加至 2,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中金辐照认缴 255 万元,四川
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认缴 145 万元,四川黄金认缴 100 万元;同时同意修改章
程。2016 年 12 月 12 日,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成都辐照换发了《营
业执照》。经核查,股东新增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

     (5)重庆辐照

     重庆辐照设立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由中金辐照出资设立。经重庆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渝中天所审验字[2013]第 451 号”《验资报
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3 年 9 月 23 日,重庆辐照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
民币 2,000 万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2013 年 9 月 29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向重庆辐照核发了注册号为 50038200028081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重庆辐照现持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70788324215”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重庆
市合川工业园区核心片区巴州路,法定代表人汤清松,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的开发和应
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29 日,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9 月 29 日至永久。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重庆辐照 100%的股权。

     (6)武汉辐照

     武汉辐照设立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由中金辐照出资设立。经湖北立诚会计
师事务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鄂立验字[2012]Y333”《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3 月 16 日,武汉辐照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
民币 1,000 万元整,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2 年 3 月 22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洲分局向武汉辐照核发了注册
号为“4201170000532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武汉辐照现持有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7591079661L”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武汉市新洲区
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郑彬,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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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辐照
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2 日,营业
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2 日至 2062 年 3 月 21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武汉辐照 100%的股权。

     (7)中金新能源

     中金新能源设立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由中金辐照出资设立,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实缴 1,400 万元。2014 年 6 月 10 日,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
管理局向中金新能源核发了注册号为“32119100006727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金新能源现持有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913020942927”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镇江市
新区丁卯经十五路 99 号 29 幢 02-30 号,法定代表人白永胜,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技术及相关
产品的研发;提供辐照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0 日,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0 日至 2064 年 6 月 9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中金新能源 100%的股权。

     (8)中金医疗

     中金医疗设立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由中金辐照和康复集团共同出资设立,
其中中金辐照认缴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康复集团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 10%。2014 年 8 月 28 日,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金医疗核发了注
册号为“32110000012331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核查,中金医疗的注册
资本已全部实缴。

     中金医疗现持有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3211003139349711”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镇江市润州区团山
路 18 号 2 号楼 2-3 层,法定代表人白永胜,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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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为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亚麻产品提供
专业灭菌外包服务、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业灭菌、布草洗涤服务;Ⅰ类医疗器械
的租赁和销售;医用耗材的销售;消毒灭菌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28 日,营业
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8 日至 2034 年 8 月 27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中金医疗 90%的股权。

     (9)中金健康

     中金健康设立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由中金辐照出资设立,中金辐照认缴
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注册资本实缴为 200 万元。中金健康现持有嘉兴
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2MA2CXDAP5J”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陈强,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
营范围为“从事健康科技、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医疗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
及设备的开发;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18 日至长期。中金健康目前尚未实际经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中金健康 100%的股权。

     9、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权情况。


  (二)发行人及子(分)公司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分)公司不存在抵押、
质押等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发行人及子(分)公司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3-3-2-15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租赁
                                                                        租赁价格                    备案
序                                                           租赁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用途                    (元/m2/     租赁期限       登记
号                                                         (平方米)
                                                                          日)                      办理
                                                                                                    情况
       深圳市
       罗湖人     中金辐    深圳市罗湖区黄
                                                                                     2018.04.16
1    1 才安居       照      贝岭深业东岭花      住宅         62.87        1.42                       否
                                                                                     -2021.03.26
       有限公                     园
         司
                            深圳市罗湖区黄
         中金辐                                                                      2019.07.01
2                 曹舒婷    贝岭深业东岭花      住宅         62.87        1.42                       否
           照                                                                        -2021.03.26
                                  园
         深圳金   中金辐    深圳市罗湖区东                                           2019.03.01
3    2              照                          办公         709.49       1.55                       否
         鹏源                 盛路 68 号                                             -2021.02.28
                            深圳市光明新区     建立
                  中金辐    光明街道观光路     实验
         深圳金                                                                      2019.11.29-
4    3              照      白花工业园西侧     室、生         500         0.63                       是
         鹏源                                                                        2021.12.31
                            第二工业区 11      产剂
                                  号           量计
                            深圳市光明新区
                  深圳市
                            光明街道白花居
                  艾运高
         深圳金             委会观光路南侧                                           2018.06.01
5                 进出口                        厂房        2,691.44      0.87                       是
         鹏源               金鹏源辐照工业                                           -2020.10.31
                  有限公
                            园 4#厂房 4 层、
                    司
                                  5层
                            深圳市罗湖区东
                  深圳市    盛路 68 号 02 宿
                  华超毅     舍 505、506、
         深圳金                                                         1200/间/     2019.12.01
6                 珠宝首    507、508、509、     住宅        约 36/间                                 否
         鹏源                                                              月        -2020.12.30
                  饰有限    604、609、610、
                    公司     703、706、709
                                  号房
                            金鹏源辐照工业      员工                                 2019.10.01
7                                                            767.65       1.10                       是
                  深圳市      园 2#宿舍         宿舍                                 -2020.09.30
                  数博环    金鹏源辐照工业                                           2019.10.01
8        深圳金                                 厂房        1,301.68      1.10                       是
                  球电子    园 4#厂房 1 层                                           -2020.09.30
         鹏源
                  有限公    金鹏源辐照工业
                                                                                     2018.10.01
9                   司      园 4 号厂房 2-3     厂房        2691.44       1.00                       是
                                                                                     -2020.09.30
                                   层
10       深圳金   林少泽    深圳市福田区华      住宅         78.94      1.77,2020   2019.01.01     是


                                               3-3-2-15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鹏源                 强南路下步庙北                               年1月1      -2020.12.30
                            区 28 栋 603 室                              日起 2.03
                            深圳市福田区华
      深圳金                                                                         2020.01.01
11               何金龙     强南路下步庙北      住宅           90          1.96                      否
      鹏源                                                                           -2020.12.30
                            区 28 栋 804 室
                            深圳市罗湖区东
                 深圳市
                            盛路 68 号 02 栋
      深圳金     星工场                                                  1150/间/    2019.08.01
12                          宿舍 302、303、     住宅        约 36/间                                 否
      鹏源       珠宝有                                                     月       -2020.07.30
                            403、605、607
                 限公司
                                  号房
                 深圳市     深圳市罗湖区东
      深圳金     金钻恒     盛路 68 号 02 宿                             1200/间/     2019.11.01
13                                              住宅        约 36/间                                 否
      鹏源       珠宝有     舍 510、511、                                   月       -2020.10.30
                 限公司     512、611 号房
                 深圳市
                            深圳市罗湖区东
                 旭隆珠
      深圳金                盛路 68 号 02 宿                             1200/间/     2019.11.01
14               宝首饰                         住宅        约 36/间                                 否
      鹏源                  舍 501、502、                                   月       -2020.10.30
                 有限公
                            503、504 号房
                   司
                 深圳市     深圳市光明区光
                 磐锋精     明街道百花居委
      深圳金                                                                         2019.12.18
15               密技术     会观光路南侧金      厂房        8,052.61        1.1                      是
      鹏源                                                                           -2025.12.17
                 有限公     鹏源辐照工业区
                   司           3#厂房
                 成都辐     牡丹北路 266 号                                          2019.03.01
16    郑礼华                                    住宅           78          0.68                      是
                   照       8 栋 3 单元 1603                                         -2021.02.28
      镇江市                江苏省镇江市润
                                                消毒
      中西医     中金医     州区团山路 18                                            2020.05.01
17                                              供应          2,980        0.91                      否
      结合医       疗       号 2 号楼 2-3 层                                         -2020.12.31
                                                中心
        院                  和 1 号楼 17 层
                                                                         0.38(房租
                                                                         每三年为
                                                                           一个周
      镇江沃                                                             期,每个
                                                           4870.31(以              自租赁物交
      科传动     中金医     镇江市丹徒区高      生产                     周期增长
18                                                         房产证上面                 付之日起       否
      机械有       疗         资镇正东村        经营                     一次,在
                                                             积为准)                   15 年
      限公司                                                             前次厂房
                                                                         租金基础
                                                                         上增长幅
                                                                         度为 7%)
                            御桥港路 9 号玫
                 中金医                                                              2020.04.02
19    孙年国                瑰苑 1 幢第 9 层    住宅          75.9         0.69                      否
                   疗                                                                -2021.04.01
                                901 室
20    包春珍     中金医     镇江冠城路玫瑰      住宅          76.6         0.60      2020.01.28      否

                                               3-3-2-15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疗      苑小区 3 幢 908                                  -2021.01.27
                                  室
                            檀山路 10 号魅
                 中金医      力之城三街区                                    2020.03.01
21     陈瑾                                     住宅       83.75   1.00                      否
                   疗       11 幢第 5 层 502                                 -2021.02.28
                                   室
                            镇江冠城路玫瑰
                 中金医                                                      2020.06.08
22    郭德喜                苑小区 1 幢三单     住宅        --     0.82                      否
                   疗                                                        -2020.12.07
                              元 608 室
                            嘉兴市南湖区秋
                 中金健                         员工                         2019.12.17
23    杨雪君                江花苑 4 幢 802                142.5   0.82                      否
                   康                           宿舍                         -2020.12.16
                                  室


          1、租赁房产的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上表中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主要由客观原因导致,其中第 3、
     6、12-14 项系因深圳金鹏源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 68 号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
     使用权期限已届满,不具备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条件;第 17 项系因出租人镇江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导致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此外,
     中金医疗已与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标的房屋已交付
     且正在装修,待装修完成后中金医疗即搬迁至新的租赁场地经营;第 18 项未办
     理租赁登记备案系因标的房屋刚建成尚待取得产权证,现阶段无法办理租赁登记
     备案;其他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因出租房屋系拆迁安置房等没有产权证,
     或合同相对方不予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

          经核查,上述部分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情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不符,但并非发行人怠于办
     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该等情
     形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
     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的房产相关情况

          经核查,上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中,除 17、18 项房产系作为生
     产经营用外,其余承租房产均为员工宿舍之用。生产经营相关的房产中,第 18
     项所占用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第 17 项占用土地为划
     拨地,具体如下:

                                               3-3-2-15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出租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中金医疗租赁房产所占用的土地取得了土
地使用权证书,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因历史原因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未办理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书。中金医疗目前租赁该厂房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经
测算,上述房屋面积占发行人所有房屋面积的比例为 2.52%,中金医疗 2019 年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在整个中金辐照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占比为 6.49%及净利润
占比为 0.04%,占比均较小。中金医疗与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租赁合同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到期后顺利实现搬迁,中金医疗已租赁上表第 18 项
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目前正在装修,预计 2020 年年底前至新厂房
经营。根据中金医疗测算,搬迁费用预计约 100 万元,该费用由中金医疗自行承
担。新厂房所占土地由出租方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出让取得,系国有建设
用地。

     此外,经核查,因上表第 17 项出租房屋占用的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
出租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由于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其使用划拨用地符合现行有效的《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另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如因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租划拨地上建筑物被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责任承
担主体应为出租方;同时,根据中金医疗与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签署的房屋租
赁协议,租赁期间,如因产权等问题而影响中金医疗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予以赔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鉴于中金医疗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较低,
且将于年底前完成搬迁,故现阶段其租赁划拨地上房产用于经营对发行人的持续
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经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及其子(分)公司现拥有的主要财产均系以自行购置、受让、原始取得等合法
方式取得,不存在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资
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授权使用的情形。除已披露情形外,权属清晰明
确,均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或正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3-2-15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合同以及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服务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辐照合同,对辐照对象、质量标准、
结算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框架性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主要客户根据生产经营的实
际情况,向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下达订单,实际辐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
交货期等以订单为准。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任一年度与
公司发生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在 500 万以上的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
服务合同情况如下:

                        服务                              履行      服务内容/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期限                                    合同价款
                        主体                              情况      合同标的
        旭化成医疗              2016/07/27-2017/07/2
                       上海金                                      医疗保健产
  1     器械(杭州)            6,到期自动续约,每     正在履行
                       鹏源                                        品辐照灭菌
        有限公司                次续约一年
        眼力健(杭              2010/01/01-2010/12/3
                       上海金                                      医疗保健产
  2     州)制药有限            1,到期自动续约,每     正在履行
                       鹏源                                        品辐照灭菌
        公司                    次续约一年
        苏州迈普医              2019/05/07-2021/05/06   正在履行
                       上海金                                      医疗保健产
  3     疗注塑有限
                       鹏源     2013/06/17-2015/06/1
                                                        履行完毕   品辐照灭菌
        公司                    6,到期自动续约
                                2020/03/01-2020/06/30   正在履行

                                2019/11/24-2020/02/29
        康宁生命科
                       上海金                                      医疗保健产
  4     学(吴江)有            2018/11/24-2019/11/23                           年度框架合
                       鹏源                             履行完毕   品辐照灭菌
        限公司                                                                  同,未约定总
                                2017/11/24-2018/11/23
                                                                                价
                                2016/11/24-2017/11/23

                                2020/01/01-2020/12/31   正在履行

        烟台爱丽思              2019/01/01-2019/12/31
                       青岛分                                      宠物食品辐
  5     中宠食品有
                       公司                             履行完毕   照灭菌
        限公司                  2018/01/01-2018/12/31

                                2017/01/01-2017/12/31

                                2020/01/01-2020/12/31   正在履行
        东丽医疗科
                       青岛分                                      医疗保健产
  6     技(青岛)股            2019/01/01-2019/12/31    履行完
                       公司                                        品辐照灭菌
        份有限公司                                         毕
                                2018/01/01-2018/12/31


                                          3-3-2-15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服务                              履行      服务内容/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期限                                      合同价款
                          主体                              情况      合同标的

                                  2017/07/01-2017/12/31

                                  2017/01/01-2017/06/30

                                  2020/01/01-2021/12/31   正在履行

         高利尔(天               2018/09/01-2019/12/31
                         天津金                                      包装材料辐
  7      津)包装有限
                         鹏源                             履行完毕   照灭菌
         公司                     2018/01/01-2018/12/31

                                  2016/12/26-2017/12/31

                                  2019/12/27-2020/12/31   正在履行

         华润三九医               2019/01/01-2019/12/31
                         深圳金                                      医疗保健产
  8      药股份有限
                         鹏源                             履行完毕   品辐照灭菌
         公司                     2018/01/01-2018/12/31

                                  2017/01/01-2017/12/31

                                  2019/01/01-2020/06/30   正在履行                    405万元

         镇江市第一      中金医   2019/01/01-2019/12/31              医疗保健产       810万元
  9
         人民医院        疗       2018/01/01-2018/12/31   履行完毕   品消毒灭菌       845万元

                                  2017/01/01-2017/12/31                               738万元



       2、采购合同

       (1)钴源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钴源供应商签订合作合同,对采购产品种类、质量标准、结算方式
等内容作出框架性约定。合同有效期内,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向供
应商下达订单,实际采购产品数量及交货期等均以订单为准。报告期内,发行人
与钴源供应商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所有框架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标的物    合同价款
 1      中金辐照       中核同兴    2018/09/28-2022/12/31      正在履行       钴-60     系框架合
 2      中金辐照       中核同兴    2013/05/20-2017/12/31      履行完毕       钴-60     同,未约
 3      中金辐照       诺迪安      2014/11/01-2019/10/31      履行完毕       钴-60     定总价


       2、设备采购合同

       2019 年 11 月 1 日,青岛分公司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电
子加速器成套设备的合同,合同价款 1,29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3-3-2-15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采购方             供应商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标的物
号
                                                                              电子加速器成套设
                                                             自 2019/11/01
                        同方威视技术   电子加速器成套                         备(含加速器主机
 1   青岛分公司                                              生效,至质量
                        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合同                           系统、传输系统、
                                                             保证期届满
                                                                              控制系统等)


      3、借款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借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期限注 1   履行情况    利率
号                                           (万元)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00         2019/09/29-
1    中金辐照                                                                正在履行       4.35%
                   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2
                                                              2020/09/28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500.00        2020/05/28-20
2    中金辐照                                                                正在履行       3.70%
                   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2      21/05/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6/12/15-20
3    中金辐照                                  2,000.00                      履行完毕       4.35%
                   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17/12/13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9/06/14-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4                  公司                                        19/11/11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8/10/24-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5                  公司                                        19/10/08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8/09/20-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6                  公司                                        19/04/22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7/12/12-20
     上海金鹏源                                2,000.00                      履行完毕       4.35%
7                  公司                                        18/09/04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7/11/08-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8                  公司                                        18/10/09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7/08/15-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9                  公司                                        18/08/14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7/07/19-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10                 公司                                        18/07/18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8/08/17-20
     上海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11                 公司                                        19/07/08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8/05/24-20
     天津金鹏源                                1,000.00                      履行完毕       4.35%
12                 公司                                        19/05/08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8/05/24-20
     中金辐照                                  2,000.00                      履行完毕       4.35%
13                 公司                                         19/04/1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7/05/26-20
     中金辐照                                  4,000.00                      履行完毕       4.35%
14                 公司                                        18/05/25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7/05/09-20
     中金辐照                                  2,000.00                      履行完毕       4.35%
15                 公司                                        17/12/13


                                          3-3-2-15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借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期限注 1      履行情况      利率
号                                                   (万元)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6/06/01-20
         中金辐照                                     4,000.00                          履行完毕      4.35%
16                      公司                                           17/05/27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6/05/12-20
         中金辐照                                     2,600.00                          履行完毕      4.35%
17                      公司                                           17/05/11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                         2016/04/21-20
         中金辐照                                     3,000.00                          履行完毕      4.35%
18                      公司                                           17/04/19
                                                                注
                                                     1,000.00                    贷款基
                                                                     2015/09/06-20
         天津金鹏源     华大实业                                                        履行完毕
19                                                              3
                                                                       18/05/24  准利率
         注 1:由于存在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形,故部分借款的履行期限与合同约定期限存在差异。
         注 2: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两笔借款合同授信总额为 10,000 万元。
         注 3:华大实业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向天津金鹏源发放贷款。


          4、租赁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主要租赁合同如下: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                 履行情况             租赁期限
 号
          中金医      镇江沃科传动    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高                             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 15
     1                                                                正在履行
            疗        机械有限公司      资镇正东村的厂房                                       年
                                                                      履行完毕       2015.10.01-2018.09.30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2#
                                                                      履行完毕       2018.10.01-2019.09.30
                                              宿舍
                                                                      正在履行       2019.10.01-2020.09.30
                                                                      履行完毕       2016.06.05-2018.09.30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4#
          数博环                                                      履行完毕       2018.10.01-2019.09.30
     2                 深圳金鹏源           厂房 1 层
            球                                                        正在履行       2019.10.01-2020.09.30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4 号           履行完毕       2015.10.01-2018.09.30
                                          厂房 2-3 层                 正在履行       2018.10.01-2020.09.30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 3#             履行完毕       2015.10.01-2018.09.30
                                          厂房 1-5 层                 正在履行       2018.10.01-2020.09.30


          5、土地出让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土地出让合同情况
 如下:

 序                                                     履行                                  合同价款
              出让方        受让方        合同期限                        交易标的
 号                                                     情况                                  (万元)
                                                                     镇江新区丁卯秀山路
           镇江市国土资     中金新    2017/03/10-       履行
     1                                                               以南、恒通路以西的         730.00
               源局           能源    2017/09/10        完毕
                                                                     新区(工)17-1-3 地


                                               3-3-2-15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履行                        合同价款
         出让方        受让方   合同期限                 交易标的
号                                            情况                        (万元)
                                                            块
      嘉兴市自然资     中金健   2019/12/19-   履行   嘉兴科技城 2019 南
 2                                                                         1,177.81
      源和规划局         康     2020/02/16    完毕       -032 号地块



     (二)合同主体的变更及履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及子(分)公司书面确认,上述合同的主体均未
发生变更,该等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侵权之债


     经核查,并基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及
子(分)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
因产生的侵权之债,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
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


     (四)发行人与关联方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九章“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第(二)节“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及第十一章“发行人的重大
债权债务”中所披露的以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存在其它重大债权债务情况;此
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其他大额应收、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合并财务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576,475.19 元。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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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占其他应收款项
                            款项性
            单位名称                        2019.12.31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数
                              质
                                                                       的比例(%)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保证金          533,272.00    4-5 年              20.70
       嘉兴科技城管理委                                   1 年以
                            保证金          300,000.00                        11.64
             员会                                           内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
                                                          1 年以
       街道财政审计统计     往来款          157,300.00                        6.11
                                                            内
             中心
       镇江沃科机械传动                                   1 年以
                             押金           100,000.00                        3.88
           有限公司                                         内
                                                          1 年以
             汪平崽         备用金          15,000.00                         0.58
                                                            内
              合计                        1,105,572.00                        42.91


     2、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 2,336,530.89 元。
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2019.12.31
               1             保证金及押金                       2,069,821.70
               2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项                         -
               3                 代收款项                        37,298.75
               4                   其他                          229,410.44
                          合计                                  2,336,530.89


     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数博环球电子有限公司                 767,293.00                  押金
       深圳艾运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127,977.44                    押金
                 合计                            895,270.44                      -


     经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经营活动发生,合
法有效。

     综上所述,经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已经履行完毕
的重大合同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正在
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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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人及其子(分)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
权等原因产生的其他侵权之债,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
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金
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资产变化与并购事项


     1、历次增资扩股行为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七章“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发行人历次增资扩
股行为均符合当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2、出售、收购资产

     (1)2004 年整合深圳金鹏源、华大实业、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股权

     发行人前身辐照有限系根据中国黄金集团 2003 年 8 月 25 日的出具《关于成
立中金辐照有限公司的通知》(中金人力[2003]50 号)由中国黄金集团出资 5,000
万元设立,设立目的系考虑由辐照有限代表中国黄金集团统一管理当时集团在深
圳的下属企业,同时统一规划、投资和经营辐照企业,把辐照业务做强做大。基
于此目的,2003 年新设的辐照有限需要和中国黄金集团当时在深圳的下属企业
深圳金鹏源、华大实业和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形成产权关系便于管理。

     根据中国黄金集团于 2004 年 5 月 11 日印发的《关于对集团公司在深圳的企
业产权整合意见的批复》(中金资财函[2004]74 号),中国黄金集团将其持有的
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给辐照有限,将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
展公司持有的华大实业 80%的股权全部划转给辐照有限,将华大实业持有的深圳
金鹏源的股权全部划转给辐照有限。

     2004 年 6 月 23 日,华大实业与辐照有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将华大实业持有的深圳金鹏源 57.42%的股权转让给辐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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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上述股权划转中,划出方中国黄金集团、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及华大
实业为中国黄金集团自身或下属的全资企业,划入方辐照有限亦为中国黄金集团
下属全资企业,属于企业集团内部重组。根据当时施行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
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财管字[1999]301 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集团、重
点企业按产权纽带管理的国有资产,在集团内部资产划转由集团母公司审批。故
中国黄金集团有权批准本次重组。

     由于当时的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已无主营业务,且有较多不良资产,
加上营业期限将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届满,前述重组完成后,根据中国黄金集团
2004 年 12 月 6 日印发的《关于注销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的决定》和 2005
年 6 月 22 日印发的《关于划转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清算后资产的通知》,
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注销,清算后剩余的资产划至辐
照有限。

     本次重组后中国黄金集团在深圳所属企业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2)2008 年 6 月,整合天津金鹏源、上海金鹏源股权

     2008 年,中金辐照筹划将下属辐照主业资产整合上市,由于中金辐照当时
仅为管理型平台,为集中主业,经黄金集团出具的《关于中金辐照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上市有关问题的批复》(中金资财函[2008]214 号)批准,将天津金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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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金鹏源 100%股权整合至深圳金鹏源名下,搭建以深圳金鹏源作为主体的上
市架构。

     2008 年 6 月 12 日,深圳金鹏源召开股东会,同意辐照有限、上海黄金、河
北中金分别以天津金鹏源 90%的股权、上海金鹏源 25%的股权和天津金鹏源 10%
的股权对深圳金鹏源增资。

     本次增资,天津金鹏源的估值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沃
克森评报字[2007]第 0167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上海金鹏源的估值以沃克森
(北京)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07]第 0168 号资产评估报告
为依据,深圳金鹏源的估值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
报字[2007]第 0169 号《评估报告》为依据,上述评估报告均经中国黄金集团备
案。

     2008 年 6 月 12 日,深圳金鹏源与辐照有限、上海黄金、河北中金分别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天津金鹏源 90%的股权作价 3,677.78 万元,天津金鹏源
10%的股权作价 408.64 万元,上海金鹏源 25%的股权作价 1,174.22 万元,以
1:0.1366 折为深圳金鹏源注册资本。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出具了天职深字[2008]26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7 月 4 日,深圳金鹏源注册资本增加至 2,761.86
万元。

     此次重组后辐照有限的股权及资产架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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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3)2011 年 2 月,转让华大实业股权及投资性房地产银都大厦

     2011 年,辐照有限启动上市计划,由于华大实业主业为物业管理,与辐照
主业不相关,银都大厦属于集资建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为支持辐照有限上市,
消除其资产瑕疵,经黄金集团同意,辐照有限将华大实业和辐照有限进行资产剥
离。

       根据黄金集团印发的《关于无偿划转华大实业股权的通知》(中金资财函
[2011]31 号),辐照有限与黄金集团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签订《国有资产无偿划
转协议》,将辐照有限持有的华大实业 8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黄金集团。根据
(2011)中勤专审字第 02052 号《审计报告》,2010 年 12 月 31 日华大实业 80%
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 9,001,225.47 元。

     根据黄金集团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无偿划转中金辐照有限公司
银都大厦资产的通知》(中金资财函[2011]30 号),辐照有限将账面原值为
5,415,800.00 元、净值为 3,150,553.98 元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偿划转给华大实业。

     本次无偿划转的划出方为黄金集团全资子公司辐照有限,划入方分别为黄金
集团、黄金集团全资子公司华大实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
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黄金集团有权批准本次无偿
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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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划转后,股权及资产架构图如下:




     (4)2011 年 3 月,受让上海黄金公司及浙江世元持有的深圳金鹏源 34.593%
的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系在辐照有限 2011 年启动上市的背景下实施,目的是为了增
强辐照有限对重要子公司深圳金鹏源的控制力。转让深圳金鹏源股权时,上海黄
金公司为黄金集团全资子企业,将上海黄金公司所持深圳金鹏源 5.81%的股权转
让给辐照有限属于集团内部重组。

     根据中国黄金集团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以协议方式转让上海黄
金公司所持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中金资财函[2011]50
号)及 2011 年 3 月 28 日辐照有限股东决定,辐照有限于 2011 年 3 月 26 日与上
海黄金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辐照有限根据中联评估以 2011 年 2 月 28 日
为基准日出具的并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144
号)确认的深圳金鹏源评估值,最终以 1,539.52 万元的价格受让了上海黄金公司
持有的深圳金鹏源 5.81%的股权。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11 号)及《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
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金资财[2011]29 号)规定,该股权转
让属于中央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不需要履行进场挂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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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3 月 28 日,辐照有限股东黄金集团就辐照有限受让浙江世元所持深
圳金鹏源股权出具股东决定。同日,浙江世元和辐照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浙江世元将其所持有深圳金鹏源 28.785%的股权转让给辐照有限,转让价格以中
联评估以 2011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对深圳金鹏源的相关资产评估后出具的中联
评报字[2011]144 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黄金集团备案后的评估结果确定(转
让价格为 7,630.008287 万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受让后,股权及资产架构图如下:




     综上,经核查,发行人 2004 年至 2011 年历次资产重组涉及无偿划转、股权
出资、协议转让等,除无偿划转不涉及交易价格外,股权出资、协议转让等均根
据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法
律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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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计划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无资
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重组计划。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变化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
及履行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情况具体
如下: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程序


     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章程的制定及历次修改情况如下:

     1、设立时的章程

     2003 年 8 月 8 日,中国黄金集团作为辐照有限的唯一股东,制定了辐照有
限的公司章程,该章程随辐照有限的注册申请文件,已提交至原深圳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备案。

     2、发行人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制定的章程

     2011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3、因变更经营范围的章程修改

     (1)2013 年 3 月 13 日,中金辐照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
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了修
改,本次章程修正案已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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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4 年 5 月 6 日,中金辐照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了修改,本次章程修正案已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3)2016 年 5 月 20 日,中金辐照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
了修改,本次章程修正案已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4、有关增资的章程修改

     (1)2013 年 5 月 8 日,中金辐照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由中国黄金集团
出资 1 亿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变更。

     (2)2018 年 6 月 21 日,中金辐照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鑫刚投
资出资 2,413.68 万,鑫卫投资出资 3,011.76 万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并对公司章
程作出相应变更。

     5、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为配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中金辐照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草
案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2020 年 6 月 18 日,中金辐照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原制定的《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做了修订,修订后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实施。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和历次章程修改均已履行了必要
的法定程序。


     (二)发行人章程的内容与制定依据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共十三章、二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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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包括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合并、分立、增资、
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释义等事项,内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已履行了法定
程序,现行有效的章程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条款
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建立并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
织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设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和《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职权。

     2、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成员共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不
设副董事长。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行使《公司法》第
一百零八条和《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十条的职权,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发行人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工作细则;此外,经第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新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了委员会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细则的要求行使职权。

     4、发行人现有监事会成员 5 人,其中职工监事 2 人,不少于监事会总人数
的三分之一。监事会设主席 1 人,不设副主席。

     5、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包括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4 人、总会
计师 1 人、董事会秘书 1 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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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
员及下设的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规划开发部、设备安环部、技术部等部门,具
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
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发行人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为《公司章程》细则和组成部分,现行版本系参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包括了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大会
的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等内容。

     2、《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了董事会和董事长职权、董事会的召集、董事
会的召开、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等内容。

     3、《监事会议事规则》包括了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监事
会议事程序等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细则和组成部分,符合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


     本所律师审阅了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签到册、
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核查了相关会议的议题、议程、表决
方式、审议权限、议案内容、会议文件的签署等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召开
了 12 次股东大会、16 次董事会和 10 次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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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为尽快推进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会议(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的召开存在未按照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发出书面通知的情
形,但该等会议的召开都已经全部相关人员豁免提前通知期限,不会对其行使权
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该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内容及签署情况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与决策


     根据本所律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资料的核查,本
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合法有效,未超出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法定和获授权限范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健全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除部分会议的召开存在未按照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前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形外,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
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
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任职与兼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其他单位主要兼职情况
见下表: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职务                                      本公司关联关系


                                3-3-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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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职务                                              本公司关联关系
                                                      董事长、总    控股股东控制的
                         华大实业
郑强国       董事长                                   经理          公司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副理事长      无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控股股东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责任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公司
章庆松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迁西鑫峪矿业有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限责任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任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怀来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

                                      3-3-2-17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职务                                               本公司关联关系
                          限公司                                     公司
                          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公司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                 专职董事      控股股东
                          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
梅治福       董事                                                    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华大实业                     董事
                                                                     公司
                          北京金伦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无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董事、总经                                              控股股东控制的
张冬波                    华大实业                     董事
             理                                                      公司
                          浙江铎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无
陈旭         董事
                          温州中金黄金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赵永富       独立董事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教师          无
刘瑛         独立董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张伟         独立董事     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无
                                                       资产财务部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总经理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限公司                                     公司
                          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                 控股股东控制的
                                                       董事
                          限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魏浩水       监事会主席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公司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
                                                       监事会主席
                          司                                         公司



                                       3-3-2-17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职务                                               本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                 控股股东控制的
                                                       监事
                          任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辽宁中金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公司
                          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
                                                       监事
                          司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                 控股股东控制的
                                                       监事
                          限公司                                     公司
                                                       资产财务部
                          中国黄金集团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
                                                       监事
                          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彭咏         监事         中国黄金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                 控股股东控制的
                                                       监事
                          司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执行事务合
白永胜       副总经理     鑫卫投资                                   股东
                                                       伙人
                                                       执行事务合
杨先刚       董事会秘书   鑫刚投资                                   股东
                                                       伙人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
的情形。

                                       3-3-2-17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任职资格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现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管理办法》第十九
条规定的有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禁止担
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任职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上述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及其细则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中
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程序
合法合规。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1、近两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为郑强国、梅治福、张冬波、章庆松、陈强、
陈旭、郁红祥、赵永富、张莉娟等 9 人,其中郑强国为董事长,郁红祥、赵永富、
张莉娟为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共 9 名董事,分别为郑强国、梅治福、章庆松、张冬波、陈强、陈旭、
赵永富、刘瑛、张伟,其中赵永富、刘瑛、张伟为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强国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为郑强国、梅治福、章庆松、张冬
波、陈旭、张伟、赵永富、刘瑛。

     2、近两年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

                                   3-3-2-17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由李惠琴、彭咏、张晓辉、郭桂林、何亮等 5
人构成,其中,李惠琴为监事会主席,郭桂林、何亮为职工监事。

     2018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共 3 名,分别为李惠琴、彭咏、耿志红,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选举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 2 名,分别为田丰、冯怡然,共同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惠琴为第三届监事
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李惠琴辞去
监事职务,并同时同意魏浩水担任监事职务。2018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魏浩水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耿志红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并选举张经恒为监事,任期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至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监事为魏浩水、彭咏、田丰、张经恒、
冯怡然。

    3、近两年发行人高管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总经理为张冬波,副总经理为陈强、汤清松、沈雯,
董事会秘书为于梅,财务总监为汤清松。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冬波为总经
理,陈强、汤清松、沈雯为副总经理,于梅为董事会秘书,汤清松为财务总监。

     2018 年 7 月 8 日,沈雯因到退休年龄从公司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汤清松辞去财
务总监职务,聘任张嫚草为总会计师,聘任白永胜、于梅为副总经理。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于梅辞去董事
会秘书职务,聘任杨先刚为董事会秘书。




                                  3-3-2-17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张冬波、陈强、汤清松、
于梅、白永胜、张嫚草、杨先刚。经核查,最近 2 年,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管共变
动 8 人,其中 1 人系退休(沈雯)、4 人系内部职务调整或内部培养产生(于梅、
白永胜、汤清松、杨先刚)。剔除上述情况后,最近两年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管合
计仅变动 3 人,变动比例较小。此外,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核心人员
董事长郑强国、总经理张冬波均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董事、高管的变化不会影
响发行人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上述变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按照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独立董事制度


     1、独立董事制度

     发行人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的规定,制定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并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发行人独立董事书面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具备《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的独立性和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独立董事选举程序

     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系由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
核查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和会议决议等
会议资料,发行人独立董事的选举依法进行,符合《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


     4、独立董事职权范围


                                 3-3-2-17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的《中金
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主要包括: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发
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未违反上述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其职权
范围未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种与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纳税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0]第ZG22270号)及近三年财务报表,并经抽查发行人及其子(分)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2017
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6.00、13.00、 6.00、16.00、 6.00、
                       辐照技术服务应税收入
                                                    16.00         17.00      17.00

                         其他消毒灭菌服务收
                                                   6.00         6.00         6.00
        增值税         入、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运输费用收入、租赁收                    10.00、
                                                9.00、10.00                 11.00
                               入                              11.00、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营业税                                         -          -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3-3-2-17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起,营改增交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5.00、7.00      5.00、7.00     5.00、7.00
         设税            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3.00           3.00           3.00
                         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地方教育费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1.50、2.00      1.50、2.00     1.50、2.00
         附加            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15.0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00、25.00   15.00、25.00
                                                                                 25.00


       (二)税收优惠及其依据

     根据立信出具的《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
其子(分)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及其依据如
下:

     1、所得税税收优惠

     (1)中金辐照及青岛分公司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批准,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644200729),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
发 行 人 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 取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 证 书 编 号 :
“GR201944200378),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深圳金鹏源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批准,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0257),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
效期三年。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批准,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1069),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效期三年。

                                         3-3-2-17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3)天津金鹏源

     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
税务局批准,发行人之孙公司天津金鹏源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512000688),按照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
期三年。

     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批准,发
行人之孙公司天津金鹏源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812000165),按照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4)上海金鹏源

     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
税务局批准,发行人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1000111),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
三年。

     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
发行人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831000279),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5)成都辐照

     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
局批准,发行人之子公司成都辐照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1651000580),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
局批准,发行人之子公司成都辐照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951002008),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6)武汉辐照

     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
局批准,发行人之子公司武汉辐照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642000981),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3-3-2-18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发
      行人之子公司武汉辐照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42000478),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7)重庆辐照

           重庆辐照现持有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
      务局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51100515),
      有效期三年。

          注:重庆辐照 2020 年 3 月 25 日取得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重庆辐照 2019 年按照 2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按照 15%缴纳所得税,多缴部分税费企业已申请退回。


           2、增值税税收优惠

           发行人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苏州迈
      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提供的辐照技术服务增值税享受来料加工服务免税政策。

           3、土地使用税


           武汉辐照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土地使用税按照现行标准的 40%执行即每平方
      按照 1.6 元缴纳。


      (三)财政补贴及其依据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内容
      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性质                 依据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                                                           员会关于中金辐照有限公
                        11.20         11.20           -       与资产相关
化专项资金                                                                 司辐照加工建设项目资金
                                                                               申请报告的批复》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3.33          3.33           3.33     与资产相关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
                                                                           付 2014 年成都市中小(微

                                              3-3-2-18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性质                 依据
                                                                        型)企业发展成长工程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招商引资企业基础设施
土地出让返还款          0.37         -             -       与资产相关
                                                                          建设补贴兑现审核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 2018 年第一批企业研
                                                                        究开发资助计划拟资助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业的公示》、《深圳市科技
员会企业研究开发        19.10      29.10           -       与收益相关
                                                                        创新委员会关于办理 2017
资助计划资助补贴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第二批资助资金拨款的通
                                                                                  知》
                                                                        《关于申请 2017 年度新洲
工业投资及技术改                                                        区区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
                             -     4.30            -       与收益相关
造专项资金                                                              造项目专项资金的请示》
                                                                          (新科经[2018]8 号)
                                                                        《重庆合川工业园区管理
                                                                        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质量
                                                                        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合川
质量认证奖励                 -     2.00            -       与收益相关   区深入开展“认证认可”服
                                                                        务工业园区发展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合川工管委
                                                                              [2017]171 号)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商
                                                                        务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7 年
17 外经贸发展专项
                             -     3.40            -       与收益相关   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资金
                                                                          金的通知》(成财建
                                                                              [2017]229 号)
                                                                        《彭州市财政局 彭州市发
                                                                        展和改革局关于兑现 2016
专利补贴                     -     1.05            -       与收益相关
                                                                        年度系列奖励扶持政策资
                                                                              金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市级第二批应用技
                                                                         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经
                                                                         费预算的通知》(成财政
                                                                        [2017]75 号)、《彭州市财
研发项目补贴            12.94      1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政局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兑现 2016 年度系列奖
                                                                        励扶持政策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 2018 年企业研
                                                                        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3-3-2-18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性质                 依据
                                                                         《2016 年度市级财政扶持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政策资金申请表》、《2017
                              -     1.60           2.30     与收益相关
补贴                                                                     年度市级财政扶持政策资
                                                                               金申请表》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专利资助费               2.73       0.65            -       与收益相关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
                                                                           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科创委第二批研发                                                         关于办理 2017 年企业研究
                              -     25.90           -       与收益相关
企业资助                                                                 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
                                                                             资金拨款的通知》
                                                                         《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
                                                                         管委会关于申请兑现工业
财政扶持资金             12.01      12.01           -       与收益相关
                                                                         开发区内企业财政扶持政
                                                                                 策的函》
                                                                         《投资协议》、《合川区兑
城市建设配套费返
                         5.05         -             -       与资产相关   现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
还
                                                                               审核审批表》
                                                                         《辐照加工生产项目投资
招商引资补助             55.00        -             -       与收益相关
                                                                                 协议书》
                                                                         《关于印发新洲区第二批
支付问津人才服务
                         9.43         -             -       与收益相关   问津英才、首批“三带”乡土
费
                                                                           人才等名单的通知》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
代收代付生育津贴         1.56         -             -       与收益相关
                                                                                 法》
第四次产业转型升                                            与收益相关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
                         10.00        -             -
级补贴                                                                   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高效自动化辐照装
                                                                         2019 年科技服务业发展专
置科技服务平台建         28.29        -             -       与资产相关
                                                                         项资金的通知》(成财教
设与示范
                                                                               [2019]80 号)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
                                                                         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
                         14.20        -             -       与收益相关
认定奖补贴                                                               持计划申请书》、《关于拨
                                                                         付 2018 年市、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 2019 年第五
科创局 19 年第五次
                         13.00        -             -       与收益相关   批拟扶持科技创新项目公
产业转型升级资金
                                                                         示》、《受扶持单位(个人)
                                                                               情况一览表》


                                            3-3-2-18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性质                 依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科创委 18 年第 1 批                                                                           关于 2018 年第一批企业研
                              19.40                -                -        与收益相关
研发企业资助款                                                                                究开发资助计划拟资助企
                                                                                                     业的公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
                                                                                              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
                                                                                              意见》(国发〔2015〕23
稳岗补贴                      10.06               2.15             3.84      与收益相关       号)》、《国务院关于做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
                                                                                              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8]39 号)
       合计                  227.67            106.70             19.47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明细内
       容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性质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
三代手续费              -                 -              0.26           与收益相关
                                                                                           代收代征税款手续管理费的通
                                                                                                      知》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转型升级            -                 -              30.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2017 年度第六批拟扶
                                                                                                  持项目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扶持资金            -                 -              15.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2016 年第三批拟扶持
                                                                                                   项目公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深圳
标准专项资助
                        -                 -              12.40          与收益相关        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
资金
                                                                                          计划的通知》(深市质[2017]141
                                                                                                      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领取 2016 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
科创委创新券          20.00               -              4.91           与收益相关        的通知》、《关于做好 2019 年
                                                                                          度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镇
                                                                                                科技[2019]61 号)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
岗前培训补贴            -                 -              0.02           与收益相关
                                                                                                     法》
制修订技术标          20.00               -              5.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二批品牌

                                                         3-3-2-18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性质                   依据
准扶持资金                                                            专项资金的通知》(青市监质
                                                                     [2017]63 号)、《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一批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
                                                                         (青市监质[2017]63 号》
收到拆除建筑                                                         《香花桥街道生态环境 及拆违
                     -            -         0.15        与收益相关
物回购款                                                             整治等工作残值回购协议书》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高新技术
2016 年认定高
                                                                     企业认定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新技术企业奖         -            -         10.00       与收益相关
                                                                       等补助资金的通知》(新科
励(新洲区)
                                                                             [2017]6 号)
2016 年认定高                                                        《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7 年高
新技术企业奖         -            -         5.00        与收益相关   新技术企业等认定补助资金的
励(武汉市)                                                         通知》(武科计[2017]23 号)
                                                                     《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关于颁
                                                                     发新洲区五一劳动奖状和新洲
五一劳动奖金         -            -         0.20        与收益相关
                                                                     区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新工
                                                                             [2017]22 号)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深圳市市场和
                                                                     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7 年度深圳
质量监督管理
                     -          60.00         -         与收益相关   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
委员会标准专
                                                                     计划的通知》(深市质[2018]20
项资金资助
                                                                                 号)
                                                                     《关于 2018 年深圳市民营及中
深圳市中小企
                                                                     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
业服务署企业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上市培育资助项目资助计划公
上市资助经费
                                                                                 示》
深圳市罗湖区
科技创新局                                                            《关于提交市科技创新委下拨
2016、2017 年        -          5.00          -         与收益相关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度国高技术企                                                          资金相关拨付资料的通知》
业认定奖
深圳市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
科技创新局
                     -          10.73         -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2018 年第七批拟扶持
2018 年科技创
                                                                              项目公示》
新项目资金
罗湖财政局 18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
年第七次科技         -          16.46         -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2018 年第七批拟扶持
创新项目资金                                                                  项目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                                                         《关于拨付 2019 年度生态环境
                    1.00          -           -         与收益相关
专项补助                                                                 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合计           41.00       192.19       82.94




                                            3-3-2-18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四)纳税义务履行与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深
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国家
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
青浦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
税务局双柳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合川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
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
明,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于报告期内依法履行了各
项纳税义务,不存在因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及因此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实际执行的税
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及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
贴等政策合法、合规,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税务主管部门处罚
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


     根据现行有效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
86 号),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该备忘录指出重污染行业公司包括冶金、化工、石化、
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的相关
规定,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未纳入环办监测〔2017〕86 号中的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属于《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
披露相关事宜》中所述的重污染行业公司。

     1、主要污染物排放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发行人子(分)公司辐照技术服务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γ
射线辐射、退役钴源、O3、NOX 等,其中辐照钴源使用期满退役后,将会运回
钴源供应商处处置;γ 射线排放量小于 2.5 Sv/h 规定限值,按国家标准要求组织

                                 3-3-2-18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监测;废气 O3、NOX 有害气体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经过辐照装置的通风系统,
排至大气中,自然分解和稀释,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生态环境部派驻机构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东核与辐射安全
监督站、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国家核安全局分
别对涉源的发行人各子(分)公司合计进行了 39 次例行检查及非例行检查,检
查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和环境辐射水平测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记录、外排放
射性核素记录、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工作记录、辐射工作人员名单、辐射工
作人员上岗前培训、辐射工作人 员个人剂量监测记录、辐射安全防护联锁装置
功效性、应急体系建设、核安全文化建设等。针对检查提出的各项问题,发行人
各子(分)公司都在整改期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得到了主管部门的确认。

       发行人子公司中金医疗主要为客户提供高温灭菌服务,在消毒灭菌前清洗已
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会产生清洗废水,经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池处理
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公司从医院回
收的污染的器械包会产生包装材料等医疗垃圾,由专人统一送到镇江市第二人民
医院医疗垃圾收集处集中后由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镇江新
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

       2、在建及已建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中金辐照及其子(分)公司涉及的自设立以来完工建设项目及在建工程环评
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是否环保
  序号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验收
   1       上海金鹏源      上海金鹏源钴源辐照中心项目          是           是
   2       上海金鹏源   上海金鹏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是           是
   3       天津金鹏源      天津金鹏源辐照中心一期工程          是           是
                        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二期辐
   4       天津金鹏源                                          是           是
                                  照装置项目
   5         武汉辐照     中金辐照武汉辐照加工中心项目         是           是
   6         成都辐照   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辐照中心项目       是           是
                        中金辐照重庆有限公司辐照加工建设
   7         重庆辐照                                          是           是
                                      项目
                        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新建电
   8       中金新能源   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新建 4 座加      是           否
                                速器机房项目)
   9       中金新能源   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新建电       是           否

                                    3-3-2-18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是否取得     是否环保
  序号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验收
                        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标准厂房)
                                      项目
                        中金辐照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400 万
   10      青岛分公司                                          是           是
                            居里钴—60 辐照中心项目
   11      青岛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扩建电子加速器项目         是           否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光明
   12      光明分公司                                          是           是
                            分公司商用 γ 辐照中心项目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光明
   13      光明分公司                                          是           是
                            分公司 γ 辐照中心二期项目
                        镇江中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有限公司
   14        中金医疗                                          是           否
                              医疗器械清洗消毒项目

     经核查,上述尚未环境保护验收的四个项目中,中金新能源两个建设项目已
暂停,未实际开工建设;青岛分公司扩建电子加速器项目系募投项目,已取得环
评批复,仍处于建设阶段;中金医疗医疗器械清洗消毒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现阶
段尚不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

     经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除上表所列 14 个项目外,深圳金鹏源已完工项目
“布心辐照中心项目”由于建设年代久远(1984 年开工建设,1987 年正式投产),
当时资料保管不规范,发行人无法提供环保相关材料,但 2016 年 4 月后“布心辐
照中心”大部分钴源已转移至光明厂区,深圳金鹏源布心厂区目前仅用于研发、
实验、员工宿舍及办公等辅助性用途,报告期内生态环境部派驻机构华南核与辐
射安全监督站对深圳金鹏源布心厂区均进行了例行检查和非例行检查,历次检查
及整改情况均得到了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此外,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涉源主
体为青岛分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武汉辐照、
成都辐照、重庆辐照均持有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金医疗持有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走访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华
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华东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发行人部分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镇江市
卫生监督所及查阅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有关公司环保情况的媒体报道,确认发行
人及其子(分)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不存在
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3-2-18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1)钴源采
  购项目;(2)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钴源采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不
  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已
  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编号为“青环辐审[2019]63 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
  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业务与产品的质量和技术监督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经营方式为提供辐照技术服务及其他消毒灭菌服务,
  不涉及实体产品的生产活动。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对其服务过程有着严格的
  管理体系,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权威机构认证,确保灭菌
  效果稳定性及服务质量能够满足客户要求。


       (四)劳动与社保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经本所律师抽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
  通过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确认,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用工制度,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均已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存在少数员工未缴纳或未按时
  缴纳的情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分)公
  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如下表所示:

                                                     缴纳/缴存人数
截止时点    员工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3-3-2-18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2019.12.31      561            536            536             537               536           536         536
2018.12.31      541            520            520             520               520           520         520
2017.12.31      525            480            480             480               476           476         479


        注:2017、2018 及 2019 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人数中各有 6 人系通过关联公
   司和第三方人力公司代缴;代缴人员社保和公积金费用中单位承担部分均由发行人支付。


        (2)各报告期期末,未缴纳人数和具体原因

        1)未缴纳/缴存员工人数

                                                              未缴纳/缴存人数(人)
    截止时点     员工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2019.12.31         561            25             25              24                25            25          25
   2018.12.31         541            21             21              21                21            21          21
   2017.12.31         525            45             45              45                49            49          46


        2)未缴纳/缴存原因

        ①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未缴纳社保原因                    未缴人数             未缴人数          未缴人数
                                                    (人)                 (人)            (人)
             退休返聘人员                                22                 17                18
             员工个人账户有问题导致无
                                                         -                  2                  -
             法缴纳
             实习人员                                    -                  2                  -
             月底入职当月无法缴纳                        5                  -                  5
             由于姓名和公安系统备案资
                                                         -                  -                  1
             料不一致无法缴纳
             员工原单位存在欠缴导致公
                                                         2                  -                  1
             司无法正常参保
             试用期未转正,待转正后一并
                                                         16                 -                  -
             补缴
                            合计                         45                 21                25

       注:1、2017 年末养老、医疗、工伤系 45 人未缴纳,失业、生育保险系 49 人未缴纳,
   未缴纳失业、生育保险的 4 人系农民工。
       2、2019 年未缴纳社保的 25 人中,有 1 人因为其社保仍在原单位参保,发行人只能为
   其缴纳工伤保险,故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系 24 人。



                                                3-3-2-19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②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因        未缴人数      未缴人数       未缴人数
                                           (人)      (人)           (人)
         退休返聘人员                       22             18            18
         月底入职当月无法缴纳                  8           1              6
         实习人员                              -           2              -
         由于姓名和公安系统备案资料
                                               -           -              1
         不一致无法缴纳
         试用期未转正,待转正后一并
                                            16             -              -
         补缴
                         合计               46             21            25


     3)如补缴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影响,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①补缴金额测算、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测算金额及占
  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应补缴社保及公积金的金额
                                          0.00            0.00          2,080.65
      (元)*
             当期净利润(元)         38,135,898.14   53,538,476.63   59,708,626.79
         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0               0            0.0034%


    *该应补缴部分不包括员工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此外,月底入职当月无法缴纳的,发
行人均在次月完成了补缴;试用期未缴的,在该等员工转正后发行人亦及时进行了补缴;退
休返聘人员以及实习人员,按照规定无需补缴,因此,在测算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应补缴
社保及公积金的金额时,不存在上述人员需要补缴的金额。


     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但需
补缴的社保及公积金测算金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很低,对发行人经营
业绩的影响很小。

     针对发行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黄金集团已出具
书面承诺:“如应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中金辐照及/或其子
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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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或因此类情况而承担任何罚款、赔偿或补偿款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中金辐照及
/或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事项的相关补缴、处罚的款项”。

     ②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局、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合川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合川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
心、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已出具书面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分)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
记录。

     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东管理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重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江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已出具书面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报告期内无因违
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公积金缴纳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需补
缴的金额很小,且控股股东已出具代为承担补缴费用的书面承诺,补缴不会对发
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产品
质量和技术监督、劳动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3-3-2-19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金辐
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发行
人拟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钴源采购项目、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其中钴源采购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35,400.00 万元,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
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2,6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以上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48,000.00 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先行解决,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1、经核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通过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核查,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已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了项目投资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及《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已于西海岸新区发展
和改革局完成备案,该项目总投资 2,600 万元。

     此外,钴源采购及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向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3、环评批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已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编号为“青环辐审[2019]63 号”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电子加速器灭菌中


                                   3-3-2-19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
求。

     此外,钴源采购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无需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

     4、土地情况

     根据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明及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泰发路
1728 号。该项目需扩建电子加速器装置、装卸货周转库区,除占用现有青岛分
公司现有土地外,还涉及新增土地 954 平方米。

     就新增部分土地,青岛分公司已取得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5
月 20 日核发的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0088114 号不动产权证书,
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70
年 4 月 28 日。

     此外,钴源采购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土地
问题。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由发行人及/或下属(分)子公司承担,且
其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
发行人保持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未曾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核查事
项。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报
相关项目投资主管机关备案,符合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




                                  3-3-2-19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项目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一致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为坚持“以辐照
技术服务为主,多种技术手段并举,相关多元化产业延伸”的战略发展思想,致
力将公司建设成为管理科学、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国际化灭菌连锁企业。公司
未来将进一步向国际先进同行业公司学习,通过对辐照技术服务过程进行规范化、
制度化的全面管控,以及不断完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与客户共同探讨研究问题、
增加客户延伸服务等措施,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辐照覆盖区域,通过不断的
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积极拓宽消毒灭菌技术手段,力争在消毒灭菌领域,成为
国内市场的领导者和国际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合规性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事项

     经本所律师通过走访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公开网络
检索及访谈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其子(分)公司受到如下行政处罚:

     2018 年 10 月 9 日,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重庆辐照现场监督
检查时发现重庆辐照存在未对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的情形。
因该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劳动者在


                                 3-3-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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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
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
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
害真实情况的;……”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重庆辐照处
以警告,并处 7 万元罚款。

     就该行政处罚涉及事项,处罚部门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改
为重庆市合川区应急管理局)认为,由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已转入卫生
健康管理委员会,对于处罚涉及事项的性质以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认定意
见为准。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重庆辐照上述受处罚情况进行了解后出
具了书面证明,认为:“重庆辐照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情节轻微,不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对于处罚所涉及事项,重庆辐照已积极整改落实。”因此,本所
律师认为,前述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
质性不利影响。


     此外,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不存
在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基于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
世元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七章“发行
人的股本及其演变”第(三)节“股东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部分披露的浙江世元
持有发行人的 2,535.3573 万股股份被质押和查封情形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相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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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世元持有发行人的 2,535.3573 万股股份被质押
和查封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不
利影响。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事项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董事长郑强国、总经理张冬波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人子(分)公司、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上
市具有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与审阅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在《招股说明书》
编制过程中,本所律师参与了相关法律事项的讨论,并已审阅该《招股说明书》,
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审阅。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
格式方面的要求,《招股说明书》对于发行人重大法律事项的披露,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关于《审核要点》的核查及结论


     (一)公司的设立情况


     1、设立程序


                                 3-3-2-19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1)经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但整
体变更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改制中不存
在侵害债权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不存在纠纷;发行人或者相关股东不曾因
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风险;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
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除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外,整体变更相关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该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具体核查过
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人的设立”第(一)节“发行人设立的程序、
资格、条件与方式”之“3、发行人整体变更过程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问题”。

     (2)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国有控股企业辐照有限整体改制设立,改制行为
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法律依据充分,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核查过程请
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人的设立”第(一)节“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
格、条件与方式”之“2、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

     (3)经核查,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整体变更程序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发行人设立或整体变更需要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但未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得批
准;②发起人的资格、人数、住所等不符合法定条件;③发行人未依法履行设立
登记程序;④发行人未履行有关整体变更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⑤折股方
案未履行审计、评估程序,作为折股依据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出具主体不具
备相关资质;⑥股东在整体变更过程中未依法缴纳所得税。具体核查过程及结论
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人的设立”第(一)节“发行人设立的程序、
资格、条件与方式”及第(五)节“整体变更过程中的税收缴纳情况”。

     2、设立出资

     发行人前身辐照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全部由中国黄金集团以
货币出资,不存在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情形。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人的设立”第(一)节“发行人设立的程序、
资格、条件与方式”之“2、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发行人
整体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各发起人以所持有的辐照有限净资产出资,出资净资
产已经评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和
权利的权属证书均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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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历次股权变动

     (1)经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涉及国有股权变动和整体变更事项均
已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七
章“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第(二)节“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股权的变动”。

     (2)经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的情形,不存
在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情形;不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有发行人子公司股份的
情形。

     (3)经核查,发行人申报时不存在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4)经核查,发行人自 2011 年设立以来共有 2 次现金增资行为涉及股权变
动。该等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定价依据经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价款已支付,不涉及缴纳税费,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瑕疵或者纠纷的情形。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第七章“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第(二)节“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
股权的变动”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在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也不存在境外私有
化退市情况。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均为境内企业,不存在境外控制架构,不存在红筹架构
拆除情况。



                                 3-3-2-19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转让和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七)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经核查,中国黄金集团持有发行人 72.27%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
务院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以下情形:

     1、股权较为分散,单股东控制比例达到 30%,但不将该股东认定为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公司认定存在实际控制人,但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与实际控制人持股
比例接近的,且该股东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

     3、第一大股东持股接近 30%,其他股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认定无
实际控制人的;

     4、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的,排除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5、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不
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或发生
诉讼纠纷等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黄金集团,持股比例 72.27%,实际控制人
为国务院国资委,发行人部分董监高通过持股平台鑫刚投资、鑫卫投资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国黄金集团、发行人董监高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等情形。

     2、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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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经查询公开信息并基于相关方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经核查,最近 2 年,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管共变动 8 人,其中 1 人系退休(沈
雯)、新增高管 4 人系内部职务调整或内部培养产生(于梅、白永胜、汤清松、
杨先刚)。剔除上述情况后,最近两年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管合计仅变动 3 人,变
动比例较小。此外,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核心人员董事长郑强国、总
经理张冬波均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董事、高管的变化不会影响发行人经营决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董事、高管变化的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五章“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第(二)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九)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特殊类型股东

     (1)经核查,发行人现有股东 6 名,分别为中国黄金集团、浙江世元、英
琦汇洋、中证嘉湖、鑫卫投资、鑫刚投资。其中英琦汇洋、中证嘉湖属于私募股
权资金,均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其基金
管理人均为浙江中证大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了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1335。

     (2)发行人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等“三类股东”。

     2、经核查,发行人股东穿透计算的人数不存在超 200 人的情况。


     (十)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申报前 1 年新增股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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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十一)股权激励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

     经核查,发行人申报时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发行人申报前实施了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制
定和履行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股权激励计划现已执行完毕;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系员工通过设立持股平台鑫卫投资和鑫刚投资,参照公允价值对公司进行增
资,定价公允,未涉及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为 7.70%,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已实施完毕,未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员工激励计划实施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七章“发行人
的股本及其演变”第(二)节“发行人及其前身辐照有限股权的变动”之“6、2018
年第三次增资(实施股权激励)”。

     3、期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并准备在上市后实施的情形。


     (十二)员工和社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存在少数员工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的情
形,但需补缴的社保及公积金测算金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很低,对发
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很小。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公积金
缴纳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需补缴的金额很小,且控股股东已出具代为承担补缴
费用的书面承诺,补缴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第十七章“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第(四)节
“劳动与社保”。


     (十三)环保情况


     1、污染物情况及处理能力


                                   3-3-2-20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七章“发
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第(一)节“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
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

     2、环保事故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或
因环保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十四)其他五大安全


     1、五大安全

     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第(一)节“发行人及
其子(分)公司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事项”披露的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辐照报
告期内受到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处 7 万元罚款的行政
处罚外,报告期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
政处罚。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重庆辐照受行政处罚事项已整改完毕,不属
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积极
整改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上述事项不会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
障碍。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发行人各子、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除
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第(一)节“发行人及其子(分)
公司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事项”。


     (十五)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经营资质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
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已经取得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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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或者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
法延续的风险。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八章“发行人的业务”第
(一)节“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方式”。


     (十六)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1、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前五大客户

     ①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002891,中宠股份是一家全球宠物食品领域多元化品牌运营商,主要从事犬用及
猫用宠物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涵盖零食和主粮两大类,产品销往
日本、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等全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01-18
 注册资本                                 17,000.835 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1     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79.05 万元        30.46%
   股权结构
                       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
 (前五大股      2                                   3,585.48 万元        21.09%
                                 伙)
   东,截至
                 3         日本伊藤株式会社          2,100.00 万元        12.3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612.46 万元         3.60%
                           VINTAGE WEST
                 5                                    416.50 万元         2.45%
                        ENTERPRISES,LIMITED
实际控制人                                郝忠礼、肖爱玲
主营业务及
                                   宠物食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主要产品


     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好氏宠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均为烟台中
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3-3-2-20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为旭化成集团(ASAHI KASEI)成员企
业,ASAHI KASEI CORPORATION 为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3407,
旭化成主要从事化学业务,拥有化工、纺织、住房、建筑、电子、药物和医疗等
七大业务,其中,药物和医疗部门提供药品和医疗设备,包括人工肾,血液净化
器,白细胞清除过滤器,病毒清除过滤器等。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11-21
 注册资本                                   2,030.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前五大股
                 1     Asahi Kasei Medical Co.,Ltd   2,030.00 万美元         100%
    东)
实际控制人                          ASAHI KASEI CORPORATION
主营业务及
                                       血液透析器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③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
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为强生集团(JOHNSON & JOHNSON)成员企业,
JOHNSON & JOHNSON 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JNJ,强生是世
界上最具综合性、分布范围最广的卫生保健产品制造商、健康服务提供商之一,
生产及销售产品涉及护理产品、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材及诊断产品市场等多个领域。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02-14
 注册资本                                   2,500.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前五大股
                 1     AM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2,500.00 万美元         100%
    东)
实际控制人                              JOHNSON & JOHNSON
主营业务及
                                     隐形眼镜护理液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20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名称                         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07-14
 注册资本                                   4,700.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前五大股
                 1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700.00 万美元         100%
    东)
实际控制人                            JOHNSON & JOHNSON
主营业务及
                                     骨科植入物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11-10
 注册资本                                   5,425.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前五大股
    东)         1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425.00 万美元         100%

实际控制人                            JOHNSON & JOHNSON
主营业务及
                                     医用缝合线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 1922 年,为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
等综合性医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成立时间                                       1922 年
 注册资本                                    44,850.00 万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举办单位)              出资额            比例
(前五大股
    东)         1          镇江市医疗集团            44,850.00 万元         100%

实际控制人                                 镇江市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及
                                          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主要产品

     (5)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3-3-2-20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为康宁集团(CORNING)成员企业,CORNING
INC 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GLW,康宁为材料科学领域的全球
领先创新企业,主要产品被广泛用于高科技消费电子、移动排放控制、电信和生
命科学领域产品的关键组成部分。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1-13
 注册资本                                  2,500.00 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股权结构
(前五大股             Corning Singapore Holdings
    东)         1     Private Limited(康宁新加坡   2,500.00 万美元         100%
                             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CORNING INC
主营业务及
                                 医疗实验室耗材及仪器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2)2018 年前五大客户

     ①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②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③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④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⑤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为东丽集团(TORAY)成员企业,TORAY
INDUSTRIES, INC.为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3402,东丽公司是一

                                       3-3-2-20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家多元化的集团,拥有纺织、塑料与化工、信息通信材料和设备、碳纤维符合材
料、环境和工程、生命科学等业务。其中,生命科学部门主要负责生产和销售医
疗、制药和光学产品。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6-29
 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股权结构       1           东丽株式会社            28,000.00 万元         50%
(前五大股       2         东丽医疗株式会社          14,000.00 万元         25%
    东)         3     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00.00 万元         15%
                 4     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600.00 万元         10%
实际控制人                          TORAY INDUSTRIES, INC.
主营业务及
                                     血液透析器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3)2017 年前五大客户

     ①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②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③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④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见上文”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⑤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3-3-2-20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为高利尔集团(GOGLIO)成员企业,GOGLIO
SPA 注册地为意大利,是软包装领域的全球领导者之一,无菌袋的发明者之一,
主要产品为各种类型的软包装袋、包装机械及高级可折叠硬纸板盒。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07-21
 注册资本                                 2,465.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前五大股             GOPACK PROMOTION
                 1                                      2,465.00 万美元           100%
    东)                     S.P.A.
实际控制人                                 GOGLIO SPA
主营业务及
                                     无菌包装袋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正常经营。

     2、关联关系核查


    经查询企查查等公开信息、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前
五大客户中除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发行人子公司中金医疗持股 10%的股东康
复集团(现已重组更名为镇江市医疗集团)医联体成员,被认定为是发行人的关
联方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其他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曾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股东、发
行人实际控制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十七)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

     1、供应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主要采购内                          占采购总额的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号                                       容                               比重

2019 年     1          中核同兴                   钴源棒         4,431.95          53.91%

                                      3-3-2-20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主要采购内                    占采购总额的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号                                           容                         比重

  度        2                诺迪安                     钴源棒   2,917.86          35.49%

            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       320.04            3.89%

            4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电       283.71            3.45%

            5      Harwell Dosimeters Ltd.              剂量计    72.42             0.88%

                            合计                                 8,025.98          97.62%

            1                诺迪安                     钴源棒   3,742.46          71.34%

            2               中核同兴                    钴源棒    585.20           11.16%
2018 年
            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       341.10            6.50%
  度
            4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电       285.51            5.44%

            5      Harwell Dosimeters Ltd.              剂量计    70.26             1.34%

                            合计                                 5,024.53          95.79%

            1                诺迪安                     钴源棒   5,820.72          87.23%

            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       343.37            5.15%
2017 年
            3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电       268.38            4.02%
  度
            4      Harwell Dosimeters Ltd.              剂量计    69.64             1.04%

            5      南京丹岳商贸有限公司                 无纺布    31.06             0.47%

                            合计                                 6,533.16          97.91%
       注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额,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
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合并计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金医疗的
电费由出租方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代收代缴,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其电费计入对国网江苏
省电力公司的采购额。

       注 2:公司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包括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承租方使用并由公
司缴纳部分。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上述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实际
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3-2-21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十八)主要资产构成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注册商标 24 个,发行人拥有 11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2 项,发行人共取得 55 项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该等资产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该等资产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
疵或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

     2、发行人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划拨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情形,具体情况请参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章“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第(一)节“发行人及其子(分)
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之“1、房地产”和第(三)节“发行人及子(分)公司房屋
租赁情况”相关内容。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使用或租赁使用划拨
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情形不存在被施以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的
情形。

     4、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十九)违法违规


     1、发行人违法违规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辐照受到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以警告,并处 7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子公司报
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经核查,重庆辐照受行政处罚事项已整改完毕,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
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具体
核查过程请参见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第(一)节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事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3-3-2-21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黄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经核查,控
股股东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十)同业竞争


     经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具体
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九章“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第六节“同业竞争
与承诺”。


     (二十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

     1、关联方资金占用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相互为对方公司少量代缴社保、公积
金的情形。代缴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从缴纳延续性等角度出发,如员工因工作调动
等导致其实际工作地与原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该等员工都愿
意在户籍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保、公积金。如该等员工户籍所在地在发行人或关联
方公司所在地,其任职公司即会委托发行人或关联方代其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
金。上述代缴涉及费用均由代缴方先垫付,每年年底前由代缴方与员工实际任职
公司全部结清。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相互为员工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发行人为关联方代缴            关联方为发行人代缴
       年度            涉及代缴人数   代缴涉及费用   涉及代缴人数      代缴涉及费用
                         (人)         (万元)       (人)            (万元)
     2019 年度              4             14.71           4               74.12
     2018 年度              3             13.63           3               51.33
     2017 年度              6             21.20           3               45.55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主体为相关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无
劳动关系的员工代缴社保、公积金的做法与前述规定不符。但是由于代缴涉及的
人数很少,涉及金额较小,且代缴的原因系因国家现行社保公积金制度导致,代


                                      3-3-2-21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工作报告



缴系出于员工个人的主观意愿;代缴只是缴纳方式发生了改变,员工仍实际享有
社保公积金待遇,员工利益未受侵害。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均取得了
住所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确定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违
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鉴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就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产生的费用均已在每年年
底结清,垫付费用的时间短,金额小,且发行人为关联方代垫的费用均低于报告
期各期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的费用。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关联方代垫
社保、公积金费用不构成实质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会对内控制度有效性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为关联方代垫或代缴费用或资金被关
联方占用的情形。

    2、关联方担保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十二)关联方、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占比高或价格偏差大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完整;关联交
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已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占比不
高,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未显失
公平;不存在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形,未来发行
人与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总体呈下降趋势。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第九章“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第(一)节至第(五)节相关内容。

     2、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的情形。

     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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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四川黄金共同投资了成都辐照。

     (1)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西南地区是我国肉制品、休闲食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但由于辐照灭菌供
应商数量较少,服务水平较低,辐照灭菌服务市场有强大的市场空间。为实现公
司战略布局,发行人决定在西南地区新增经营网点,实现从沿海走向内地。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食品”)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泡卤风
味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泡椒凤爪通过辐照方式进行杀菌,
但西南区域的辐照灭菌供应商在服务能力等方面无法满足其需求,有友食品希望
中金辐照在西南区域建立经营网点,为其提供辐照灭菌服务。

     中国黄金四川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看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在川渝地区的发展,
希望作为财务投资者入股中金辐照在西南区域的子公司。

     因此,四川有友、中国黄金四川公司和发行人共同投资设立了成都辐照。

     (2)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成都辐照设立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由中金辐照、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
公司和中国黄金四川公司(现更名为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其中中金辐照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出
资 5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9%,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资 4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 2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因此,各方出资合法合规,出资价格公允。

     (3)发行人与成都辐照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

     成都辐照为发行人在成都市的辐照技术服务经营网点,成都辐照与发行人及
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的往来主要包括借款、剂量计购买、钴源转让等,
均为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真实、合法,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二十三)合并范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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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协议控制架构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将不具有持股关系的
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情形。


       (二十四)税收优惠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享有的税收优惠如下:

     1、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行人及子(分)公司深圳金鹏源、天津金鹏源、上海金鹏源、成都辐照、
武汉辐照、青岛分公司、重庆辐照因系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 15%缴纳。

     2、增值税优惠


     根据《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2]第 24 号),发行人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 2017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提供的辐照服务增值税享受来料加工
服务免税政策。

     3、土地使用税优惠


     根据《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33 号)
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武汉辐照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土地使用税按照现行标
准的 40%执行即每平方按照 1.6 元缴纳。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测算,
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不存在重大依赖。具体如
下:

                       年份                     2019       2018           2017
税收优惠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数(万元)         596.51     567.12         598.21
              净利润(万元)                   5,970.86   5,353.85       3,813.59
         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                9.99%     10.59%         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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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部分分、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均
已通过复审,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二十五)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
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相匹配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辐照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包括宠物食
品)、药品、包装材料等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高分子材料的辐照改性服务。作
为专业化灭菌服务企业,公司以辐照灭菌手段为主,同时发展多种技术手段,设
有消毒供应中心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器械、器具及护理包、手术包的消毒灭菌服
务。报告期内,辐照灭菌服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已形成包括
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武汉、成都和重庆等多地的全国性布局,拥有 11 座
大型辐照装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钴源活度达到 2,337 万居里,是我国 γ 辐照
装置数量最多、钴源活度最高、网点布局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专业化辐照灭菌
企业。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钴源采购项目、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并具备现实的技术条件、管理能力,与公司发
展目标匹配。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规模、财务状况经测算确定,
与公司现有业务规模、财务状况匹配。

     2、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及风险,对发行人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的
影响

     (1)钴源采购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 2020-2023 年期间合计采购钴源 1,880
万居里。截至 2019 年末,公司钴源活度总额已达 2,337 万居里,以此测算公司
每年钴源自然衰变的消耗量约为 288 万居里,在不考虑未来扩充产能的前提下,
2020 年至 2023 年需要投入的新增钴源量已达到 1,152 万居里,占本募投项目新
增钴源总量比例达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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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钴源采购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改变,发行人钴源保
有活度较 2019 年末钴源活度会增加 700 多万居里,钴源折旧费用较报告期会有
增加。但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预计会增长。

     (2)青岛分公司扩建项目实施,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改变,发
行人辐照技术手段会新增电子加速器技术手段,本项目实施后,青岛分公司预计
收入会增加,固定资产及折旧费用会增加,但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少,对公司未来
期间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改变,公
司资金会更加充裕,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得到更充分保障。

     3、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项目名称                                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1、 钴源采购是维持公司现有辐照技术服务能力的需要;辐照技术服务市
                           场需求增长要求公司提升钴源活度。
                           本项目将为青岛分公司、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
                           都辐照、武汉辐照和重庆辐照 2020 年至 2023 年提供钴源采购资金,
   钴源采购项目            经测算,拟投资 35,400 万元。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2、 辐照技术服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
                           类项目,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公司已采取或将采取与全球
                           范围内钴-60 放射源的供应商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方式来保障公司钴源
                           供给。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1、 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和辐照应用领域的拓展,青岛及周边地区辐照需
                           求快速上升,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目前青岛分公司的产能已接
                           近饱和,新建钴源装置存在投资大、周期长,不能较快满足辐照市场
                           需求,新建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并将部分辐照需求转移至电子加速
                           器,成为满足青岛及周边地区辐照市场增量需求的有效方式。因此,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
                           本项目拟投资 2,600 万元,新建辐照厂房并购置一台电子加速器以扩充
    建设项目
                           青岛分公司的产能,满足青岛及周边地区辐照市场需求的增长。本项
                           目的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2、 青岛及周边地区的辐照技术服务市场空间大;同时,电子束辐照技术
                           应用领域广泛,近几年在辐照灭菌领域呈现了快速发展趋势。因此,
                           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公司经
                       营性流动资产保持增长态势,导致营运资金需求量相应增加。因此,公司
                       需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顺利实
   补充流动资金
                       施。同时,公司未来计划不断拓展完善业务布局,拟采用自建与并购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扩张,亦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予以支持。因此,本项目的实
                       施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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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公告刊登之日起正式生效并施行。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设立专用账户事宜由公司董事
会批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募投项目的合法合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八章“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运用”第(二)节“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6、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由发行人及/或下属(分)子公
司承担,其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
亦不会对发行人保持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六)重大合同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对发行人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
在履行的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和效
力待定的情形。重要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重大合同的相对方不能履约、存在
违约等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具体核查过程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一
章“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第(一)节“重大合同”。



二十三、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产权清晰,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的各
项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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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适
当,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及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本律师工作报告经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公章后即具有
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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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公章)




负责人:
               彭雪峰                           道日纳




授权代表:
                       王隽                     陈玲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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