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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1-03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 1028 号中设大厦 B 栋 19 楼公司总部大会议

室(1917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3,701,68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69.58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83,699,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69.5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 2,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0.0010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248,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5.7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5,245,6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264,001,897 股 的

5.77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2,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0.0010% 。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 董事章庆松、刘瑛、张伟

因事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 监事魏浩水、彭咏、张经

恒因事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先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48,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48,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601,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48,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48,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48,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玲玲、罗见玲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