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 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 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 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 的确认意见》签署盖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李 猛 张 朴 张庆东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