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洲特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中洲
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
洲特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6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3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5,357.5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032.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1)第 0286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额
                                                                             资金

 1        特种装备核心零部件制品制造项目       江苏新中洲    14,939.63    13,517.92

 2          研发检测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公司       4,519.52     4,519.52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公司       7,000.00     7,000.00

                   合计                                      26,459.15    25,037.44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
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3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
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议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4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
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
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
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素淑                肖江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