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1-04-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中洲
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
洲特材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事项
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6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3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5,357.5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032.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1)第 0286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额
资金金额
1 特种装备核心零部件制品制造项目 江苏新中洲 14,939.63 13,517.92
2 研发检测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公司 4,519.52 4,519.52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公司 7,000.00 7,000.00
合计 26,459.15 25,037.44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
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
成本,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装备核心零部件制品制造项目” 以
及“研发检测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
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
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合同或协议及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
部门、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付
款审批程序;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
单,并注明投资项目名称及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
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
3、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汇总明细表,每月月末报公
司董事长审批,并报保荐代表人备案。经董事长审批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
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代表人
2
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
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特种装备核心零部件制品制造项目” 以及“研发检测中心二期建设
项目”期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立银行承兑
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
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同
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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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
策程序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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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素淑 肖江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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