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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结合相关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的
参会方式由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55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79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1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1.84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5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256%;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畅、孙尧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